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管理规定(修订稿)》,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详情如下: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管理规定(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建设项目(包含一般建设项目、海洋工程以及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第三条 审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依法审查、审批。
第二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条 由本厅审查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由编制机关组织编制并提交。
编制机关报送审查时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规划环评审查申请文件;
(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含电子版)。
第五条 本厅规划环评主管处室应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由规划环评主管处室作退件处理并出具退件函。
第六条 经初步审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审查要求的,应报分管厅领导召开厅长专题会议进行审议。
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规划,可由分管厅领导提议召开厅务会议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议。
第七条 通过厅长专题会议或厅务会议审议,具备组织审查条件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厅规划环评主管处室应依法组织审查小组召开规划环评审查会。综合、水、大气、土壤、生态、海洋、辐射等相关业务处室应当按要求参加规划环评审查会。
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会审查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退回修改完善后再按程序组织审查。
第八条 通过规划环评审查会审查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报规划环评主管处室。规划环评主管处室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第九条 规划环评主管处室应将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告知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和执法部门,跟踪督促规划编制机关和相关单位落实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应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申请文件;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三)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稿);
(四)公众参与说明(仅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在海南政务服务网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厅审批办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及规范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通过网上申报审核的,建设单位应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省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厅审批办受理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环评主管处室办理。
第十二条 本厅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进行技术评估的,应当在受理当日委托技术评估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机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因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按时提交评估报告的,经请示同意,可延期十个工作日提交。
技术评估机构应制定技术评估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技术评估行为。
第十三条 技术评估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踏勘及借助观看影像资料(包括航拍影像、现场影像、视频直播、拍照)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踏勘。
技术评估机构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中发现建设项目涉嫌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技术评估机构及环评主管处室应告知厅环境执法部门,并由其督促指导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海洋及辐射类建设项目涉嫌“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按职责由相应执法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的环评、海洋、辐射、水、大气、土壤、生态、应急等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派员参加技术评审会。
第十五条 技术评估机构应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审查时将修改意见一次性告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善环评文件,并提交技术评估机构审核。
第十六条 对未通过技术评估审查或未按规定要求修改完善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机构应提出退件处理意见,由环评主管处室作退件处理。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中,建设单位申请撤回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本厅可以退回建设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并作退件处理,出具退件函。
第十八条 对申请撤回后重新上报及退件后修改完善重新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则上应当按程序重新启动行政许可程序。
第十九条 通过技术评估后,厅环评、海洋、辐射等环评主管处室应当会同水、大气、土壤、生态、监测、应急、执法等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是否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于环境质量现状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拟采取的措施是否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涉及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是否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内容、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 厅环境执法部门应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会审阶段组织对建设项目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现场查验。对查验发现涉嫌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督促指导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通过各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分管厅领导召开厅长专题会议进行审议,环评、海洋、辐射、水、大气、土壤、生态、监测、应急及执法局、环科院、辐射站、监测中心等相关部门应当参加。
厅长专题会议重点审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和存在问题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对环境影响明确、环保措施成熟、环境舆情较小以及不跨市(县)或流域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以通报为主。
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争议较大的建设项目,可召开厅务会议进行审议。
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条件,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应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技术评估、听证会等特殊环节不计入审批时限。
第二十三条环评主管处室应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告知厅机关业务处室、执法部门以及相关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按职责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厅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项目,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本厅重新审核。符合法定条件,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第四章 信息公开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后,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应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公众参与说明(仅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等内容。报告书受理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报告表受理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第二十六条 在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的决定前,环评主管处室应在厅门户网站公示拟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等内容,并告知公众听证权利。报告书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报告表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 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可能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及专项规划,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召开听证会的,本厅在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时依法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
第二十八条 本厅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应当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告审批结果。
第二十九条 环评主管处室应在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的一个月内,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归档。
第三十条 负责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审查审批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市县负责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项目总投资费用为41000万元,新建日处理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500吨/天的焚烧发电厂一座。配置垃圾焚烧系统1x12MW汽轮机、1x12MW发电机、除灰渣系统、余热锅炉及全厂热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公示如下:根据《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瑞金市人民政府发布宸泽瑞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环评首次公示,项目总投资3.4亿元,新建一栋飞灰资源化车间、一栋辅助生产车间、一栋综合楼、一栋料仓,以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通过购置3条飞灰处理线设备及配套设施,形成年处理20万吨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研究与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拟投资361.1万元,新增一套0.6MW沼气发电机组,配套建设沼气脱硫、尾气脱硝等净化系统,将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厌氧沼气经处理至满足沼气发电机组的需要后进入沼气发电机组发电,年均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南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近日,双辽市政府发布国能吉林双辽1×660MW煤电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详情如下:国能吉林双辽1×660MW煤电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国能吉林双辽1×660MW煤电机组扩建项目位于吉林省西南部的吉林、辽宁、内蒙三省区的交界处。电厂东南距双辽市约1.5km,东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有限公司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永清
2月26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5年版)》发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预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项目由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综合主厂房(设有1条处理规模600t/d焚烧系统、68.96t/h余热锅炉)、汽机房(设有余热利用系统、20MW凝汽式汽轮机)、新建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
2月12日,福山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华能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详情如下:华能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华能烟台2
2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2月10日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其中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等26个行业,45类具体项目。详情如下: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2月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等18项措施,进一步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详情如下: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9月18日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若干措施》,其中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十二条具体措施。重点围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实现服务建设项目落地、营造绿色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服务水平的目标。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全
为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积极作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9月14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各市(州)
4月23日,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规划内容:省发展改革委正在开展《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初步研究成果,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址由11个增加至18个,场址编号为CZ1~CZ18,规划面积约3543k㎡,规模为2490万kW,场址平均水深位于8m~100m之间,离岸距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着力强化环评要素保障,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管理规定(试行)》,规范纳入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的产业园区申请、跟踪评估、退出等程序,深化试点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改革。辽宁省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范围包括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产业园区。试点有效期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23年本)》,除生态环境部审批项目和本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余项目由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根据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承接能力,合理确定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办理具体审批工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深化拓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的通知,将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3家国家级开发区新增纳入改革试点,实现全市国家级工业园区全覆盖。关于深化拓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的通知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各派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为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近日,由中国电建设计施工的海南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最后一台机组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产发电,将为海南绿色能源供应注入新的“水动力”。海南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完善海岛型水利基础设施的骨干水源工程,以工业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海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发布。文件提到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包括锻造绿色低碳产业优势。建设清洁能源岛2.0版,推动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85%左右。以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汽车等为重
3月5日,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一批主网设备材料类物资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标的物资为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及管道光缆,标包金额3573.432万元。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一批主网设备材料类物资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CG070002200200929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
2024年,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全面建成首批35个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在海口,新型电力系统综合示范区构建一批低成本数字化转型典型场景,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可靠性配电网示范区应用了智慧保电驾驶舱等新技术和新设备。这是南方电网所属的海南电网公司加快推进生产数智化转型,赋能安全生产的缩影与写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6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具备参与海南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名单(持续更新)。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止2025年2月26日,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湖北、海南、山西三地2025年重点项目名单中的207个电力能源相关项目,详情如下:相关阅读:343个!2025年省级重点电力能源项目名单Ⅱ(北京、河南、上海、福建、宁夏)650个!省级重点电力能源项目名单Ⅰ:(河北、江苏、山东、天津、四川)湖北省[$NewPage$]海南省[$NewPage$]山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6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十场)——《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报告》专场,会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处长尹蓉表示,近年来,海南紧紧围绕“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充分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资源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进厂道路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2-2-272)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1.招标条件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进厂道路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
近日,国家电投集团发布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配套煤电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根据青海省能源局向国家能源局上报的《关于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电源配置优化方案的报告》中支撑煤电布局方案,拟建设4×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煤电机组,作为大基地配套支撑电源
为有效提升发电机组可靠性管理水平,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024年南方能源监管局持续完善深化技术监督评价体系,督促指导发电企业用好技术监督手段,发挥智慧技术监督平台数据资源共享作用,有效降低南方三省(区)发电企业机组非计划停运。南方能源监管局通过火电、水电企业技
北极星输配电网,海南首个跨省办电服务模式在海口试点。近日,海口供电局与佛山供电局建立了“双区联电·产业聚能”服务机制,创新跨区域联动办电模式。自该机制建立以来,海口供电局已服务康佳、广东美健等多家重点园区企业用电需求。在项目前期阶段,提前开展用电咨询服务,收集用电计划和负荷信息,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