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四川省发改委印发《四川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以下简称“本专项”)管理,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建设程序和行为,确保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详情如下:
四川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以下简称“本专项”)管理,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建设程序和行为,确保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1〕172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按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重点,遵循科学、民主、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
第三条 本专项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可以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项目。
第四条 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应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 本专项支持的项目范围为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主要包括《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及其专项建设规划明确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等重点区域符合支持方向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第六条 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建设内容及投资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或规范。项目投资在具体项目审批、概算核定、资金申请报告和年度投资计划审批时明确。
第七条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按项目下达。具体支持方向和标准为:
(一)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标准为:人工造乔木林900元/亩,人工造灌木林400元/亩,退化林修复650元/亩,封山(沙)育林100元/亩,飞播造林160元/亩。
(二)退化草原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标准为:人工草地、人工种草350元/亩,围栏封育18元/米,飞播种草50元/亩,草原改良90元/亩。
(三)湿地保护修复。主要支持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湿地保护基础设施、退化湿地修复、科研监测等建设内容,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建设内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比例为核定项目投资的80%。
(四)荒漠化治理及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标准为:工程固沙550元/亩,岩溶石漠化区、干旱河谷地区等重点区域内水源工程、节水灌溉、谷坊等小型水利水保设施5万元/处。
第八条 各地应根据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合理安排地方专项债券,积极争取开发性贷款、政策性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着力打造生态富民产业,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创新多元化投入和建管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第三章 前期工作管理
第九条 根据《“双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国家有关行业标准或规范,突出不同生态系统修复特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由市(州)整体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划和技术规范规程,明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投资概算及来源、完成时限。
第十条 各市(州)在组织项目时,由行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委确定项目法人,落实前期工作经费,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列入《“双重”规划》、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印发的其他相关规划的项目视同已经批复项目建议书)。
第十二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州)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经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投资概算由市(州)发展改革委核定,初步设计由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对企业投资项目仅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仍为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备案制。根据核准项目目录和核准、备案机关及权限规定,由相关核准、备案部门履行项目核准、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初步设计内容有重大变更、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投资估算10%的,项目法人应当向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提出重新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五条市(州)发展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储备,合理确定年度建设任务并测算资金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入库项目应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更新填报、逐步补充完善项目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章 投资计划申报
第十六条各市(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申请报告,由市(州)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本专项当年投资计划编制要求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各市(州)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应符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确保不造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根据所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拟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
第十八条 拟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相关要求;
(二)已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三)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拟新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按期开工建设;
(五)项目建设内容未获得过其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六)项目单位未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的规划依据、前期工作批复情况、年度投资需求、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等。申报部门要对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第五章 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
第二十条 在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后,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地项目申报、上一年度项目实施情况、以往年度建设绩效,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并按程序报省政府同意后将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市(州)发展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第二十一条 市(州)发展改革委收到转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后,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已明确到具体项目的投资计划,于20个工作日内将打捆或切块项目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转发下达文件及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并及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报备。
分解后的项目要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 项目法人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后要尽快开工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依据批准的初步(或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对项目的建设质量及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责。
第二十三条 对公众反映的有关情况,市(州)发展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开展核查,确有问题的,督促项目法人等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市(州)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市(州)行业部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市(州)发展改革委申请项目验收,市(州)发展改革委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落实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长期效益。
第二十六条 各地应加强建后管护机制建设,积极探索灵活、有效的管护机制,推行专业队伍管护、承包管护、林农(牧民)自管等多种管护模式,落实管护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长期发挥效益。
第二十七条 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抵抗因素造成的损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自然灾害受损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规定的可重新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州)发展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拨付与使用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法人规范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第二十九条 自分解投资计划的次月起,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组织项目法人开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统计工作。
(一)市(州)行业主管部门为所属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履行监管主体责任。
(二)项目法人于每月5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准确填报投资计划分解下达、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信息。
(三)省、市(州)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审核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数据,于每月10日前完成数据核对工作,并及时更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数据。
(四)省行业主管部门于每月月底前,对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项目所在市(州)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其做出整改,及时更新数据。
第三十条 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在线监测、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一)对于确实不能在投资计划下达一年内开工建设导致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能按计划实施的,省发展改革委将商省行业主管部门后调整投资计划。
(二)对存在投资计划逾期未分解、未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准确完整填报项目信息、未按时开工、投资计划执行缓慢、资金沉淀超过一年等问题的市(州),将根据情况调减该市(州)下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
(三)对于多次调度均存在问题、迟迟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市(州),暂缓安排该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申请。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国家有其他相关规定除外)。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国投集团首次发布绿色发展报告,详细披露了国投集团2024年绿色发展方面的履责实践和成果绩效,充分展现了集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2024年,国投集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相关工作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6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意见指出,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
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项目申报要求:1.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严禁多个项目集中布设在同一片区域或以“打包分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要求,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具体内容如下:为推进鄂伦春自治旗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美丽中国我先行”。在风能、太阳能富集的新疆大地上,一条条银线穿越戈壁沙漠,一座座铁塔屹立天山南北,新疆超特高压电网建设不断助力“风光”变绿电,以实际行动书写着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构建“绿电大通道”近年来,新疆加快新能源基地建
6月5日,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文件指出,积极招引动力电池、风机叶片、光伏组件等“新三样”及算力服务器等拆解回收利用项目,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强化全链条数字化监管,推进循环经济产业与合规化、标准化服务体系深
2024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10周年,也是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6月5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银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聚焦硅基、碳基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等领域,依托20GW异质结单晶材料智慧工厂等项目,加速布局新一代异质结专用切片、电池、组件、钙钛矿等光伏材料产业。原文如下: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
6月5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到山东分公司所属的曲阜热电、华源热电督导调研生态环保及安全生产工作。温枢刚一行深入曲阜热电、华源热电生产现场,实地查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情况,仔细询问安全生产工作,看望慰问一线职工,并主持召开督导调研座谈会。在督导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5日,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银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以新能源开发利用为牵引,以绿电园区建设为支撑,积极推进源网荷储、分布式微能网、虚拟电厂等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构建绿电直供、绿色算力、绿色
1月12日上午,由国家能源集团牵头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北方防沙带大型露天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及示范”(以下简称项目)2025年实施部署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邀请了项目跟踪专家、行业知名院士、内蒙古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内蒙古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等单位领导专家出席指
11月12日,湖南印发《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湘环发〔2024〕61号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长沙市委金融办、各市州政府办: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
近日,《河北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保护和改
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中国海油在京发布《中国海油生态环境保护五年行动方案》,全面部署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重点任务,提出努力实现敏感海域“气不上天、水不外排、油不入海”绿色发展新目标,奋力谱写天蓝、水碧、海净的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近年来,中国海油深入践行绿色发展行动计划,
4月18-20日,亚洲旗舰生态环境治理领域专业博览会——2024第25届中国环博会在上海举办。本届中国环博会吸引了来自27个国家与地区超过2400家参展商,为环保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思路和新视角。中建环能在本届环博会中,全面展示了城市、工业过程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全产业链解决方案。4月17日,在本届
会议形式:特邀报告技术交流成果分享展览展示环境污染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随着人类经济和工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污染物不断释放,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危害着人类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工作。生物修复技术近几年来由于其具有处理效果
4月15日,河北保定市竞秀区一亩泉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EPC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三家入围,分别是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估算额11307.07万元。招标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竞秀区分局。本项目主要工程量有引水工程、生态湿
新年伊始,随着全国各地两会密集召开,各地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相继出炉。截至记者发稿前,共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各地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潜力等因素,锚定了2024年的发展目标,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新的一年,各地在治污攻坚领域有哪些部署?记者梳理后发现了这些重
近日,2024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2023年江苏省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064公里,完成农村改厕67.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1%,建设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59个,新建农村生态河道6000公里。毫不动摇抓好长江大保护,持续深化污染治理“4+1”工程,深入实施
近日,《南昌市长江入河排污口(赣江)整治工作方案》印发,旨在进一步做好赣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不断改善赣江水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方案》提出,在巩固长江入河排污口(赣江)排查、监测、溯源成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整治任务,切实解决赣江沿岸入河排污口突出问题,提升沿岸环境治理能力和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17个省直有关单位印发《湖南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主要安排有四大类31项具体任务:一是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包括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
6月11日,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烟气排放深度治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原址改建,无需新增士地,原一期厂房用地面积16455.01平方米。本项目3*670t/d垃圾焚烧线烟气处理设备,新增3套SCR脱硝处理设备,新增3套烟气再循环设备,将已有消石灰干法脱硝系统改建为碳酸氢钠干法脱酸系统,以降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9日晚间,新筑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磁浮”)100%股权、对川发磁浮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日前,中投咨询发布公告,受国投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由其组织的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白石崖45MW、石崖100MW、竹园沟300MW、杭山50MW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000645-25ZB0466/01)中标候选人公示已经结束。本项目中标人为四川华东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10906997.47元。
6月11日,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拟对一个光伏配套资源循环利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四川净碳时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四川省青神县成眉绿色铸造园区25#厂房。项目概况:租赁成眉绿色铸造园区现有厂房,总面积约3500m2。建设一体式光伏组件拆除设备两条线,产
近日,由贵阳院、四川光明电力联合承建的阿坝州若尔盖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一期4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光伏发电工程部分)EPC总承包项目,顺利实现了12个方阵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唐克镇境内,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40兆瓦。自开工以来,总承包项目部精心策划,科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0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电力需求侧市场化响应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5〕255号)。文件明确,遵循全省“统一市场、统一规则、统一平合”,充分挖掘全省需求侧资源潜能,满足系统高峰时段调峰需求。按照“
6月初,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的消息刷遍能源圈,成为全国第六个“转正”的省级现货市场。而在不久前,中国水电第一大省四川已悄然拉开电力市场化改革大幕#x2014;#x2014;省发改委、能源局、能监办联合下发《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构建“多电源参与、全电量优化、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9日,中国电建水电十二局凉山盐源牦牛坪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EPC工程项目68MW/136MWh构网型储能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湖北省电力装备有限公司以9841.32万元预中标该项目,折合单价0.724元/Wh。根据招标公告,本次采购的范围为额定容量68MW/136MWh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
北极星储能网讯:6月9日,国网四川发布关于2025年6月12日大工业用户执行灵活尖峰电价的公告。这意味着,尖峰时段为13:00#x2014;14:00和21:00#x2014;23:00,共三个小时。根据国网四川发布的6同业电网代理购电价格,1-10千伏的电力用户执行高峰电价为0.748207元/kWh,尖峰电价为0.891286元/kWh,较高峰电
6月10日,四川蓬安县政府发布四川蓬安工业园区投资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蓬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征求意见公示。项目名称:蓬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单位:四川蓬安工业园区投资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53F8建设地点:蓬安县河舒镇河西社区建设
新型电力系统加速建设,确立了工商储作为关键灵活性调节资源的确定性地位与确定性趋势。然而,随着136号文的出台以及多省电价政策的调整,国内工商业储能市场走向出现“不确定性”,行业站在了商业模式重构的关键点。6月10日下午,在全球光储行业年度盛会——SNEC展会期间,远景科技集团旗下远景零碳综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