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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技术规范》正式发布

2022-12-01 09:04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键词: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监测监测数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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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技术规范》(江西省地方标准公告2022年第11号)。该地方标准由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牵头起草,是江西省首个专门针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技术规范。

自行监测是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社会化检测机构参与较多的环境监测类型。当前,部分自行监测实验室存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较差、监测数据质量不高、记录和报告不规范等问题,导致监测数据失真、弄虚作假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污染防治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该标准首先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的人机料法环等基本要求做出规定,继而对实验室日常运行的7个方面提出管理要求,具体指导自行监测工作的整个过程,并对全过程提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该标准提供了统一的监测方案和年度报告模板,既方便了监测单位和排污单位,又便于行政部门管理。

该地方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规范全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为完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及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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