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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超67亿!武汉市黄孝河机场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启动资格预审!

2022-12-13 09:09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关键词:流域治理PPP项目污水处理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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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2月12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黄孝河机场河流域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据了解,该项目于2022年5月12日发布武汉市黄孝河机场河流域治理PPP项目政府采购意向,采购意向显示,本PPP项目包含为黄孝河机场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黄孝河机场河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及汉西污水处理厂三期三个子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676,693.79万元,社会资本方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为本PPP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

项目合作期限为2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5年;采购标的(1)建安费下浮率≥9%;(2)可用性资产回报率≤5.7%;(3)年度运维成本(含税)控制价。

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黄孝河机场河流域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黄孝河机场河流域治理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市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CG-2022-Z1036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2120367-0191

3、项目名称:武汉市黄孝河机场河流域治理PPP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市黄孝河机场河流域治理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28年(含建设期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 1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所有承担施工责任各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责任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责任各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一旦组建,联合体成员(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为准)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项目投融资建设工作、项目公司组建工作、项目移交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合作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并均为项目公司股东。

(3)信誉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如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申请人须提供声明函。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

3、方式:

(1)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①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网络获取:申请人将文件领取材料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编430000,收件人:李松,联系方式:027-85875760,13886018890,经代理机构审核文件领取材料合格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发送给申请人指定邮箱(因邮寄原因导致文件丢失的,或指定邮箱无法收到电子版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因邮寄原因导致超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该申请人的文件领取申请。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含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具体审查标准及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领取的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3年0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3年01月04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水务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汉口沿江大道211号

联系方式:027-82854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027-85875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军、李松、葛梦凡

电话:13886018890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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