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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泉州发布《泉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泉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实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综合〔2022〕42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2〕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锚定美丽泉州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格局基本形成,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逐渐成熟,有力推动碳达峰目标实现。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防控
1.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衔接国家及省上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区管控体系。科学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海洋等功能空间,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等底线约束。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形成优势互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产业和区域规划、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高耗能项目能耗准入标准,能耗、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力度,推动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建材产业新型化发展。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明确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高起点设定项目准入类别,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提升非化石能源、清洁能源比重。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化石能源压减和非化石能源发展,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优化风能和太阳能开发布局,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加快推进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电站5.7万千瓦发电项目。重点削减散煤等非电用煤,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以外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推进岸电、加气站、电动汽车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工业、农业、建筑、餐饮、旅游等领域为重点,构建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新型电力消费市场,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2%,力争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42.4%。(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旅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校园、绿色建筑、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快低碳社区、低碳景区、低碳厂区建设,推进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片区、小区)建设,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建立绿色消费激励和回馈机制,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倡导“135”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低碳旅游,推动绿色消费。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市妇联,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重点领域
5.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加快形成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工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探索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以及回收处置利用全产业链绿色化,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大力提升钢铁、水泥、炼油、乙烯、建陶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完成省下达能源消耗强度任务。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有序引导水泥行业加快原燃料替代,石化行业加快推动减油增化,铝行业提高再生铝比例,推广高效低碳技术,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至30%以上。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石化、化工行业深度耦合发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示范。推动煤电、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协同增效。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机械。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打造“电动泉州”应用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公交、公务用车、环卫用车等公共领域电动化进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加快完善充电桩、城市充换电站、城际快充站、加气站等设施建设。鼓励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和慢行系统。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持续推进港口码头智能化改造,逐步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城乡建设领域协同增效。优化城镇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建筑总规模,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多措并举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财政投资的公共建筑和主城区房地产项目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逐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推进城市绿色照明,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示范。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在安溪县探索实施农药购买实名制,在南安市探索实施化肥定额制,大力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各减少1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提高到43%。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推广使用国标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到 2025年,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支持政策,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优化稻田水分灌溉管理,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提高氮肥利用效率,协同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的异地搬迁。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强认证活动监管。推进渔船渔机节能减排,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林业建设协同增效。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完善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十四五”时期,精准提升森林质量2万亩,实施“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58.7%。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不断提升湿地保护率,鼓励在重要河口、河流交汇处等敏感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推行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点线面、分时序推进生态屏障区、生态廊道区和生态体验区建设,让丛林野趣有机融入城市。生态屏障区以城镇集中建设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北部、西部自然山水为骨架,打造一批特色郊野公园;生态廊道区以城镇集中区为重点区域,构建“一湾一环十廊”,串联山水林田湖草城,塑造枕山面海的景观展示面;生态体验区以城市组团内部公共空间为重点区域,构建城市生态用地和生态网格体系,建设开敞的城市自然空间,拓展宜人生态空间。打造城镇田园与景观风貌,建设城市森林、城市绿地、城市绿道、亲水空间等,加快社区公园、口袋公园、街头绿地及绿道系统建设,水线山线海线闭合成环,逐步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开展生态改善、环境扩容、碳汇提升等方面效果评估,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和净化功能。(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资源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环境治理
10.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优化治理路径,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推进石化、化工、纺织印染、包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工艺品加工、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的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控制,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持续推进泉港、泉惠石化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制鞋、纺织印染等产业集群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动燃气、生物质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完成安溪闽光钢铁和水泥企业、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化陶瓷、铸造、垃圾焚烧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开展建陶行业脱硝和深度脱硫改造。根据能源消费结构、经济承受能力等实施分类管理,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协同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以及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为重点,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皮革、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和节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废水回用率,降低万元GDP用水量。推进节水型农业发展,加快节水型园区建设,在沿海区域开展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强化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处理效率;鼓励污水处理厂采用高效水力输送、混合搅拌和鼓风曝气装置等高效低能耗设备,提高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以资源化、生态化和可持续化为导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海洋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开展海洋碳汇研究,加强海岸带自然碳汇环境养护,探索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滨海湿地等蓝碳资源的生物固碳能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系统修复,巩固提升海洋碳汇能力。坚持“陆源污染治理”和“海域生态修复”两手发力,持续开展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和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安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重点海域水产养殖综合整治,积极推广环保型全塑胶渔排和深水抗风浪网箱,发展绿色低碳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面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巩固超规划养殖清退成果,严格落实依规持证养殖。加快推进南安历史围填海项目的生态修复,实施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红树林保护修复工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海洋渔业局、资源规划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加强疑似污染地块规范管理,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持续推进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降低修复能耗。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注重节能降耗。采取保护性耕作措施,提升土壤固碳水平,增加农田碳汇能力。推动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植树造林增汇,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林业局、发改委,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推动尾矿、粉煤灰、冶炼废渣、煤矸石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探索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发展模式,提高厨余垃圾、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建筑垃圾、农业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有机垃圾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完成永春、德化垃圾焚烧项目,加强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和利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禁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添汞产品的非法生产,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模式创新
15.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要求,探索减污降碳推进机制,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美丽泉州。将减污降碳协同作为试点示范的重要内容,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合理优化工业园区和产业布局,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根据自身主导产业和污染物、碳排放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设施,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以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为主体,加快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园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开展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通过政策激励、提升标准、鼓励先进等手段,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和行业、企业率先达峰。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改造提升的技术难点和装备短板,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强节能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重点领域节能有重大推动作用的节能技术和核心装备。鼓励企业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实现生产过程中气、水和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以及温室气体大幅减排,显著提升环境治理绩效,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十四五”期间推动一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行动,支持企业进一步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打造一批“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支撑保障
18.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规范布局建设各类创新平台,积极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科技项目。强化科技成果对接,支持引入孵化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动重大研发成果及科研能力落地转化。加强基础前沿创新引领,开展低碳、零碳、负碳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装备基础研发攻关,大力发展储能、氢能等深度脱碳技术,研发末端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开展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支持高校增设节能、储能、氢能、碳中和等领域的相关学科专业,培养一批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支持建设科创产业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打造生态环境领域科研人才和绿色经济产业的“孵化器”,提升产学研用转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化、产业科技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减污降碳法规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减污降碳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减污降碳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方面的宣贯和培训工作,鼓励行业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加强地方标准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政策等衔接配套,促进形成绿色生产和低碳生活,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协同增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探索开展重点县(市、区)、产业园区、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引导各地区优化协同管理机制。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减污降碳经济体系。完善差异化电价、水价政策,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健全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依法推行环境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深入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水权等市场化交易,健全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完善环境信用评价与绿色金融联动机制,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环境守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贷款利率优惠、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等方式,帮扶企业绿色发展。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健全第三方治理环境监管机制,探索区域化、一体化环境综合服务模式。开展生态环境导向(EOD)开发模式试点,探索建立产业收益补贴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的良性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税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在国家、省统一部署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实施泉州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汇聚和深度分析,提升监测数据技术支撑能力。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研究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依托移动源环保信息公开、达标监管、检测与维修等制度,探索实施移动源碳排放核查、核算与报告制度。推进生态云平台运用,健全完善大气、水、土壤、重点片区重点行业污染物、碳排放信息化管理模块,实施污染物排放、碳排放实时监控、调度、研判,提升环境管理智慧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统计局、林业局,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切实将各项重点举措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统筹开展减污降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为减污降碳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激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减污降碳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宣传我市减污降碳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加强对外合作。充分发挥“海丝”核心区作用,与“海丝”沿线地区共同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海洋环境治理等生态环保对外合作,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健全跨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共同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加强减污降碳政策、标准联通。加强减污降碳经验交流,力争为实现2030年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贡献更多“泉州经验”“泉州模式”。
(四)加强考核督查。统筹考虑减污降碳工作要求,将各领域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生态环境相关考核,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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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国务院举办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在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这也是推动降碳非常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22年,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2023年12月,发布了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优先——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煤炭大会观察“随着电煤消耗呈现新特点,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将进一步提升到60%以上。力争2030年实现碳达峰前,电力行业用煤量仍将继续小幅增长,增速放缓。”6月11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委员、专职副理事长安洪光在北京举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煤
北极星能碳圈获悉,6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6月23日至29日,活动主题是“节能增效,焕‘新’引领”。全国低碳日定为6月25日,活动主题是“碳路先锋、绿动未来”。2025年是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5周年,此次宣传周活动
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事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也关系地球和人类未来。我国作为世界绿色发展的坚定行动派,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着全球规模最大、保持安全运行记录最长、技术水平最高的电网。在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过程中,从技
在全球碳中和进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光伏产业正经历着深刻的转变——从单一追求光电转换效率到全面兼顾环境友好性与社会责任。这一产业转型趋势在2025SNEC展上得到充分体现。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光伏行业盛会,本届展会不仅汇聚了前沿技术与创新产品,更成为领军企业展示可持续发展创新成果的战略平台
近日,国投集团首次发布绿色发展报告,详细披露了国投集团2024年绿色发展方面的履责实践和成果绩效,充分展现了集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2024年,国投集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相关工作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迅速引发了业界对新一代煤电的广泛关注。与历次转型相比,新一代煤电“新”在哪儿,应如何推进建设?从系统角度来看,新一代煤电的“新”主要体现在新形势、新体系、新技术、新思维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0日,山东德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德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暨2025年推进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据介绍,近年来,德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一是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1日,唐山港京唐港区专业煤炭码头源网荷储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单位是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总价是68615441.31元。项目业主为唐山港通新能服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占地1934m2,装机总容量为13.4MW,购置安装单机容量6.7MW风力发电机组2台,新建1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696号,详情如下: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全国总工会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有力举措,擘画了未来五年全国提升“获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0日,辽宁省朝阳县与辽宁合荷云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举行2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签约仪式。该项目将显著提升区域电网的灵活性与稳定性,为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消纳提供强力支撑,为朝阳县清洁能源产业升级注入澎湃动能,并为区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要求,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降低办电成本,精简办电环节,该公司经营
6月10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建立多渠道氢源供应体系,逐步构建低成本、低碳化的多元制氢体系。在产业发展初期,加强同周边地区氢能资源的联动协调,与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泉州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泉惠石化
6月10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提出,打造氢能产业技术创新策源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建设氢能产业创新支撑平台。完善氢能标准体系建设。详情如下: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6月5日,4号机组完成A级检修后首次并网,在170MW负荷下厂用电切换试验一次成功,标志着机组核心保护系统改造圆满收官。本次改造利用A修契机,对4号机发变组保护、快切装置及70台6KV综保装置进行全面更新升级,改造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开工前,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电气专业团队高度重视现场勘察
6月5日,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联合泉港区生态环境局举办“六五环境日”主题暨环保设施开放日活动,邀请泉港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居民等40余人走进电厂,近距离感受“绿色电厂”的生态环境之美。在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的引导下,代表们参观了企业展厅与安全管控中心,深
6月4日,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会,正式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会上,该公司传达宣贯了集团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会暨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会议精神,强调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是第一政绩
2025年5月是我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职工法治意识,助力法治企业建设,5月29日,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法’护经营合规‘典’亮美好生活”公益法律咨询活动。活动中,职工们就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
5月24日,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顺利完成4号机组A级检修风压试验。为确保检修质量与进度,该公司提前制定设备缺陷清单及备品备件供应方案,统筹协调资源调配。技术攻坚过程中,设备管理部对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动叶片滑块及伺服阀实施解体更换作业;严格对照检修文件包标准,对每道工序进行验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5月26日~5月30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四川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送出500千伏“铜梁-圣泉”线路近日,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送出500千伏“铜梁-圣泉”线路全线贯通,为该线路6月投运奠定基础。该工程配套送出项目包括500千伏“铜梁-板桥”和“铜梁-圣泉”两条线路,分别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5月28日,新奥股份公告,董事会会议选举蒋承宏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于建潮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蒋承宏、韩继深为联席首席执行官,张宇迎为总裁,苏莉为常务副总裁,张晓阳、黄保光为副总裁,梁宏玉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蒋承宏,1975年出生,武汉
5月24日,福建泉州白濑水库110千伏剑洋输变电工程投运。据悉,安溪剑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是泉州白濑水库移民安置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为剑斗110千伏变电站异地重建项目,该工程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本期投运2台50兆伏安主变,2回110千伏出线,3回35千伏出线,9回10千伏出线。同时投产配套出线剑洋110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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