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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湖北印发《湖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湖 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 北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湖 北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湖 北 省 能 源 局
文 件
鄂环发〔2022〕33号
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改委 省经信厅 省住建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能源局
关于印发《湖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湖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能源局
2022年12月5日
湖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凝心聚力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协同度得到有效提升;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重点城市及重点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多层次试点示范体系基本建成,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重点城市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强化源头防控
(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分类指导的减污降碳政策体系,细化完善主体功能分区。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协同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要求。加大污染严重地区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力度,加快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在“两高”项目准入上健全部门联审会商机制和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项目审批上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水平,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等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推动构建有利于碳减排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高起点设定项目准入类别,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深度调整产业结构。落实国家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扩大产能。(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持续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途径及比重。大力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开展户用光伏发电建设整村推进试点。在风能资源丰富区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在边远区域建设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推广生物质多元化利用。推进地热能多元融合发展,在武汉、襄阳、宜昌、十堰等地区,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和制冷应用。推动水电挖潜增效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发展煤炭深加工。有序推进燃煤锅炉、燃煤炉窑煤改气、煤改电。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比“十三五”末期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推动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居民选购绿色产品。严格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开展家用电器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检查。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引导居民形成节约集约生活方式。强化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鼓励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提升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支持武汉、襄阳创建国际绿色出行示范城市。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力争2025年底前省、市、县(市、区)级党政机关全部达到节约型机关或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创建要求。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碳信用卡、碳积分、碳币等创新性碳普惠金融产品,引导市民、企业积极参与。(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重点领域
(五)高效能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鼓励企业在产品设计、包装、运输、回收处理等环节实现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发挥龙头企业在稳定供应链中的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依法实施“双超双有”“两高”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行业选择部分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建设,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引导省内长材企业布局发展网络型短流程环保型智能钢厂。加快推动水泥行业原燃料替代、石化行业减油增化。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石化、化工行业深度耦合发展,加快钢铁、有色金属行业资源能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加强冶金渣、尘泥、烟气脱硫副产物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高水平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持续推进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重点提升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长途铁路、水路等运输比例。发展城市绿色配送体系,鼓励运输物流、邮政快递、城市配送等企业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开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运输模式。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推进“公交+慢行”引领的绿色交通体系建设。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到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超80%,力争新能源汽车在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以上。加快淘汰超过使用年限的航运船舶,推动新能源、智能化船舶应用,指导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和提升岸电服务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邮政管理局、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高标准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优化城镇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建筑总规模,多措并举提高绿色建筑比例。规模化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探索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示范。稳步发展钢结构、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支持武汉、襄阳等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推动随州和荆门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推广加气混凝土制品、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新型节能环保建材,推动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项目优先使用绿色建材。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将建筑节能改造作为提升类改造内容开展实施,以适宜技术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持续开展城市照明节能改造,通过绿色节能光源替换、加装单灯控制器等方式,实现精细化按需照明。提升新建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比例,大力推动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高质量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协同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节能减排与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化稻田水分灌溉管理,降低稻田甲烷排放。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提高氮肥利用效率,到2025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秸秆焚烧管控。适度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渔光一体、鱼菜共生等多层次综合水产养殖模式,推动江汉平原、咸宁、黄冈等沿长江流域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打造稻渔综合种养生态循环农业样板。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实施农业农村绿色节能行动,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鼓励农村清洁取暖,开展洁净煤使用试点。(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高起点推进生态建设协同增效。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精准推进宜林荒山及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无立木地造林绿化,加强新造幼林地封育、抚育、补植补造。强化生态保护监管,落实不同生态功能区分类保护、修复、监管要求。落实河流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土地利用变化管理和森林可持续经营,严格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严守森林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红线。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和森林经营,推动三江沿线和四山屏障森林质量提升。科学推进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提升丹江口库区等重点区域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功能,加大三峡库区和大别山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实施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坡耕地综合整治。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推行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生态廊道和生态缓冲带,提升城市水体自然岸线保有率。推进长江中游和汉江中下游两大森林城市群建设,加强城市间生态空间连接。优化城市绿化树种,降低花粉污染和自然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开展生态改善、环境扩容、碳汇提升等方面效果综合评估,以三江沿线及四山屏障、江河湖库、江汉平原和鄂北岗地为重点区域,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省林业局、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环境治理
(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工作。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加快推进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与评估监测,到2023年,武汉等重点城市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地区钢铁企业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推进焦化、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实施陶瓷、玻璃、有色、石化、工业锅炉、砖瓦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持续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积极推进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广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VOCs等大气污染物治理优先采用源头替代措施。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加快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及再生水调蓄设施。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农村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建设资源能源标杆再生水厂。鼓励重点城市探索推广污水社区化分类处理和就地回用。重点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处理效率;鼓励污水处理厂采用高效水力输送、混合搅拌和鼓风曝气装置等高效低能耗设备;推广污水处理厂污泥沼气热电联产及水源热泵等热能利用技术,有条件的园区污水处理厂推广建设太阳能发电设施;协同提高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优化污水处理设施碳排放管理。推广乡镇污水处理厂、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单户三格式污水处理池、人工生态湿地、生态循环水网等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对重度污染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种植结构调整、耕地休耕、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确保安全利用。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为重点,实施在产企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农药、化工等行业中重度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降低修复能耗。以绿色低碳修复为导向,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在恩施、十堰、黄石、宜昌、荆州实施一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程,在武汉、黄石实施一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实施典型退役化工园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管控试点。推动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植树造林增汇,提升固碳潜力。支持宜昌、随州、荆门、黄石、十堰等地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探索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扎实推进武汉、襄阳、宜昌、黄石等地“无废城市”建设,支持襄阳、宜昌、黄石等地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探索形成基于区域产业特色和固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路径。有序减少存量大宗固废,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持续推广磷石膏在生产水泥和新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利用。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置,加快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加强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有机垃圾填埋,推动垃圾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和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禁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添汞产品的非法生产,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协同模式
(十四)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建立城市群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大气联防联控、生态空间共建、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不断优化区域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结构,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助力实现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因地制宜推动城市协同创新发展。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要求,在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无废城市”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中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加快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产业园区探索开展协同创新。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根据自身主导产业和污染物、碳排放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化布局和能源系统,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动各地制定循环化发展园区清单,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支持黄石、荆门、仙桃、潜江等高新区争创国家绿色园区。依托谷城再生资源园区、大冶有色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推动再生资源产业聚集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协同创新。通过政策激励、提升标准、鼓励先进等手段,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工作,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链。“十四五”期间,积极推动一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鼓励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六、加强支撑保障
(十八)健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推动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法规体系。加快地方排放标准的制修订。依据国家制修订的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依据移动源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国家标准,推动相关研究及低碳发展标准制定,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相关标准研究。适时编制近零碳发展地方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完善金融财政支持政策。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做好减污降碳相关经费保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用好“鄂绿融”等碳减排配套政策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打造一批气候投融资项目落地示范区。落实水泥、电解铝、钢铁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建立有助于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电价政策。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将其作为用水定额、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推动绿色电力交易试点。(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人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证监局、湖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强化科技创新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作用,出台湖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加快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重点领域单项适用技术及共性关键低碳技术研发。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加大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力度,加快研发磷石膏综合利用、化工废水高效处理、多污染物系统治理、VOCs源头替代、低温脱硝技术,探索高碳工业流程的低碳再造、零碳化和数字化转型,推动炼化过程能量优化、低温室效应制冷剂替代、碳捕集与利用等技术试点应用,推广光储直柔、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智慧交通、交通能源融合技术。充分发挥湖北科教优势,加强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技专家帮扶行动,提升减污降碳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和效率。(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培育协同管理长效机制。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高水平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支持湖北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履约制度,优化配额分配方法。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快推进基础能力建设。拓展完善天地一体监测网络,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开展区域大尺度甲烷、氢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全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推进温室气体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的深度融合。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探索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一体化监管执法。(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每年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报告,重点任务一并纳入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大教育宣传。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倡导低碳、循环、可持续理念,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业务培训,推动省内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减污降碳先进典型,积极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提高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考核督察。统筹减污降碳工作,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相关考核,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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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通知,方案指出,要坚持全面、协同、创新、安全转型,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湖南建设成效明显。到2030年,全省能源、
3月12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印发《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到2027年,先进技术装备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基本补齐,“长板”技术装备形成国内主导、国外走出去的优势格局。到2030年,环保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自主可控,长板技术装备优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浦东新区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明确,积极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组织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申报,推动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开展电网建设计划管理和专项检查。配合市级部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一季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健全完善市场运营体系,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持续创新交易机制,全面服务新能源入市,不断提升跨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助力电力保供与能源转型
4月9日至11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湖北省武汉市、随州市、襄阳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钢铁行业是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4月9日下午,孙金龙来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调研企业转型升级情况。他走进管控中心,查看智慧生态环保管控平台,现场了解环保设施运行状态,听取企业推进绿
在当前全球能源结构深刻转型的浪潮中,我国的氢能产业,尤其是绿氢领域,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一环,正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发展期,被视为塑造未来产业格局中具有前瞻性和潜力的培育方向。面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紧迫挑战,“加速构建以绿色低碳为核心的新型能源体系”已成为国家层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省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助力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指南(征
最美四月天,湖南鼎城十美堂镇的万亩油菜花田迎来盛放季。金灿灿的花田中,白色风车随风旋转。这里是鼎城200MW风电场,由国家电投五凌电力、阳光新能源联合投资建成,系湖南首个大型平原混塔风电场。鼎城风电场汇聚国家电投、阳光新能源在风电领域的技术优势,依托阳光新能源自研“魔方”技术平台,采
2025年4月10日,全球储能行业顶级盛会——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5)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ESIE2025由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能源研究会和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主办。本届峰会以“数智赋能产业变革,储能重塑能源格局”为主题,开幕式现场汇聚了国内外政府主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花都区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强招引设计研发咨询、检验检测、供应链服务、数据服务和交易、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每年度按照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最高30
4月14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充分发挥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北站国际空铁枢纽优势,智能新能源汽车、现代物流等产业市场需求大的优势,以建设“广东省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广东省首批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广州市
4月11日,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特别设立的储能设计与解决方案论坛四大专场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顺利举办,论坛涵盖了电池技术、构网型储能、系统集成、数智化技术,邀请了40余位储能领军企业负责人及行业专家,共同探讨储能领域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和未来挑战。当前,在“碳达峰、碳中和”的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以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为重点,加快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稳妥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建设,推动陆上风电改造升级。积极参与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打造鲁
日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碳排放第三方核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次采购内容为2024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湖北省重点排放单位和湖北碳市场的控排企业的碳排放核查;2024年度发电、钢铁、水泥及电解铝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工作,拟采购10家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承担644家重点控排企
2025年1—3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03174亿元,同比增长4.2%(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7),增速比1—2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4%,增速加快0.4个百分点。从环比看,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1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081亿元,同比增长16.
4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654家“科改企业”名单,详情如下:“科改企业”名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4.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5.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中国
4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564家“双百企业”名单,详情如下:“双百企业”名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中核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3.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4.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5.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
4月9日至11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湖北省武汉市、随州市、襄阳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钢铁行业是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4月9日下午,孙金龙来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调研企业转型升级情况。他走进管控中心,查看智慧生态环保管控平台,现场了解环保设施运行状态,听取企业推进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14日,湖北能源发布公告,2025年3月,公司完成发电量36.6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70%。其中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15.03%,火电发电量同比增加19.29%,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加32.75%。公司本年累计完成发电量99.7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93%。其中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45.77%,火电发电量同
4月5日10时55分,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兆瓦)工程项目1号主变压器顺利就位,为后续主变压器安装调试及系统并网奠定了坚实基础。项目1号主变压器是三相双绕组强迫油循环风冷无励磁调压变压器,采用水平推移法推移至指定基础就位。变压器长11.5米,宽4.1米,高4.55米,重315吨,是本项目最重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025年4月13日,长源电力与国能湖北松滋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签署了《湖北松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转让协议》,将松滋项目整体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公司关联方国家能源集团湖北能源有限公司控股的国能湖北松滋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合同价格36134.653287万元。本次交易标的为松滋抽蓄项目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求《重庆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多月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提到,在已常态开展的连续调电试运行基础上,拟于5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长周期多月结算试运行。本次试运行期间开展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和现
“我们采纳供电公司的建议,在园区规划时就融入了节能减碳的环保理念。”4月7日,在位于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风猛士科技智慧园区内,该园区制造支持室主任吴青海说。此前,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建议下,园区利用员工停车场、焊装车间及总装车间屋顶,安装了总容量为6200千瓦的光伏发电设备
4月1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南分部、华中分部及相关省份电力交易中心开展座谈,深入研讨并建立西南与华中区域跨区电力互济交易协调机制,更好发挥分部在市场协同和平衡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年初以来,西南电网与华中电网间跨区交易互济电量规模达到75亿千瓦时,创历史同期新高。后续,随着金上—湖北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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