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23年1月31日,海南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2023年工作思路,发布会实录如下: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廖宝祺: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我们聚焦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海南的生态环境尤其是空气质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2022年更是取得了优异成绩,PM2.5浓度再创历史新低。为做好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宣传,营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良好氛围,今天我们在此召开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建军先生;海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严连勇先生;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处长王松林女士;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一级调研员田光明先生;中共东方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华强先生;中共屯昌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发亮先生,就我省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2023年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有请肖建军先生为大家介绍我省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2023年工作思路。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建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就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大家进行交流。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参与和宣传。2022年,在全省各级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圆满地完成了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借此机会,我向大家介绍我省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2023年工作思路。
一、2022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
2022年,全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8.7%,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3%,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超标天数均为臭氧超标。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为11.9微克/立方米,按照数据修约规则,取整为1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浓度分别为23、112、4、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为0.7毫克/立方米。地级城市(海口、三亚、三沙、儋州)优良天数比例为99.0%,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1.2微克/立方米。
2022年我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主要表现在:
一是从主要污染物浓度看,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中,SO2、NO2、PM2.5、PM10等四项指标在低浓度水平下进一步下降,是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水平,PM2.5等四项指标下降幅度也明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空气质量空间分布看,呈现明显的南北分界特征。中部和南部区域要好于北部区域,其中五指山市、三沙市率先实现了PM2.5个位数的目标。
二是从优级天数比例看,全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8.7%,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84.0%,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且高出国家平均水平37.7个百分点。优级天数比例达到80%的市县16个,比2021年增加3个,创历史新高。其中五指山、三沙2个市县优级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全省优级天数比例连续7年达到80%以上。
三是从全省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看,PM2.5、臭氧和优良天数比例三个约束性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其中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好于省级目标0.7个百分点,PM2.5和臭氧分别好于省级目标1微克/立方米和8微克/立方米;地级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好于国家目标1.0个百分点,PM2.5好于国家目标2.4微克/立方米。从市县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看,首次所有市县完成PM2.5年度目标任务,19个市县PM2.5浓度均达到或保持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水平。
四是从来源解析数据来看,我省一系列大气污染精准防控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气象条件,二是污染管控。从气象条件上看,根据数值模型模拟计算,2022年全省气象条件在近几年中属于中等偏差水平,尤其是去年9月和10月是近三年来气象条件同期最差。从来源解析结果看,PM2.5各组分中,与秸秆焚烧和餐饮油烟有关的钾离子下降了27.4%、与扬尘有关的地壳元素下降了11.2%、与机动车有关的有机碳和硝酸盐分别下降了30.9%和12.6%,工业企业较多的西部市县PM2.5改善显著,这充分表明去年我省PM2.5浓度再创新低,主要是工地扬尘、秸秆禁烧、机动车尾气、工业企业管控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取得的成效。
二、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022年,在系统分析总结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总原则,结合海南大气污染特点,坚持向管理要成效,进一步压实市县政府责任,狠抓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体包括:
(一)省领导高度重视是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前提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初就对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做出了全面的部署,推动了市县党委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为全省空气质量改善发挥关键作用。如春节期间,全省19个市县近百位市县党政领导严格落实省领导要求,亲自带队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巡查工作,推动空气质量改善,2022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全省优级天数比例同比上升39.8个百分点,PM2.5浓度同比下降1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改善首战告捷,为全年完成改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是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基础
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强化工业企业、烟花爆竹燃放、扬尘、秸秆露天焚烧等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厅牵头协调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各市县加强烟花爆竹禁运、禁售、禁燃等管控,取得空气质量改善“开门红”。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社管平台、省政协人资环委督促各市县完成高清远程摄像头安装和联网,实现秸秆露天焚烧智能管控,火点数从年初的每周上千例下降到了每周仅发生几例。省住建厅强化在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管控,按月通报各市县工地扬尘管控巡查抽查情况,有效提高管控成效。省生态环境厅推进全省水泥企业完成污染防治升级改造,加油站分批次开展三次油气回收,支持海南炼化完成苯乙烯罐区增设油气回收系统等减排项目,减少污染物排放;协同省农业农村厅协调省社管平台使用无人机,结合空气质量夜间监测数据分析情况,指导相关市县排查槟榔土法熏烤点位,打击槟榔土法熏烤力度较2021年有明显提升,扣押没收销毁黑果同比增长240.95%,罚款同比增长105%。
(三)市县主动作为和创新是空气质量改善的必要前提
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例如,白沙县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构建“纵向到底”的县-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四级工作体系,打通大气污染防治“最后一公里”,将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巡查、督查、分级响应、通报、问责和激励等六项制度,以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的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澄迈县在打击槟榔土法熏烤方面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县、乡镇和各职能部门,以及村和村小组职责,落实四级网格监管,出台有奖举报机制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疏堵结合推进槟榔初加工行业健康发展,对查获违法生产的槟榔黑果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理,取得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国有资产保全“三赢”。
(四)精准帮扶是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的有效方式
重点关注空气质量改善长期较为落后的市县,对未完成2021年度目标的市县进行点对点的精准帮扶。从2022年初开始,省生态环境厅对2021年未完成年度改善目标或空气质量较差的市县进行重点帮扶,和市县共同分析问题,找出努力方向,并成立专门业务小组跟踪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精准帮扶。以博鳌亚洲论坛空气质量保障为契机,组织开展了4月空气质量保障专项行动,对海口、琼海2个重点市县进行驻点强化督导,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县政府督促整改,并督促其他市县同步加强管控。第四季度,针对可能出现的秋冬季污染过程,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对各市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帮扶交流,针对市县特点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意见建议和交流其他市县的优秀经验做法,并对10个市县开展专项驻点督导,问题发现率为49%,同比下降了26个百分点,全方位无死角督促市县落实各项大气污染源的管控工作。
(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是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保障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逐步建立完善了7个方面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以市县分管领导为主要参与者的管理体系。我们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县长交流群,加快信息传递速度,及时向市县分管领导推送通报发现的问题及有关情况,推动市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大气污染源监管。二是建立部门合体的联动机制。海口、白沙、屯昌等市县常态化组织生态环境、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三是建立及时有效的预警会商机制。省生态环境厅每半个月组织召开空气质量预警会商会,分析研判近期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精准性。四是建立快速及时的问题处理机制。实施空气质量异常自动预警,实时开展空气质量的跟踪监测、综合分析和研判,及时组织相关市县共同排查原因,提醒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染过程,直至空气质量恢复正常水平,强化全链条闭环管理,形成问题发现—整改—反馈机制。五是强化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各界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六是建立地方你争我赶的激励机制。鼓励相关市县积极交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促进各市县形成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工作局面,有力调动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七是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对大气专项督导情况,按周调度通报问题发现率、整改率,及时提醒市县政府强化问题排查和整改,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三、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和安排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8%。因此,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我们做更加艰苦的努力。
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是在精准治污上下功夫,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域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效能;二是在科学治污上作文章,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准确度,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来源解析,进一步提高科学施策的水平;三是在压实责任上见成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机制,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强化污染防治向乡镇街道延伸;四是在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狠抓VOCs污染治理;有序推进老旧柴油车淘汰工作;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屯昌县等产业集群综合治理。
相信通过各部门、各市县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完成2023年的工作目标。谢谢大家。
廖宝祺:
谢谢肖建军先生的发布。接下来进入答记者问环节,请记者提问前通报所代表的媒体机构。下面开始提问,请举手示意。
答记者问
海南日报记者:
刚才肖副厅长介绍了2022年的空气质量状况,目前影响我省优良率的污染物主要为臭氧。请问今后我省在臭氧防治方面有哪些努力方向?
肖建军:
谢谢您的提问。从全国范围来说,近年来,在全国PM2.5逐步改善的同时,臭氧浓度总体呈缓慢上升态势,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制约因素。从我省情况来看,2022年,我省空气质量整体保持优良,但是也出现了1.3%的轻度污染天,超标污染物均为臭氧,臭氧是制约我省空气质量优良率的关键因素。
目前,臭氧污染控制的总体思路为协同控制臭氧的两项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前不久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加快补齐臭氧污染防治短板,着力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正在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共同编制《海南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按照“源头替代,过程严控,全网覆盖,提质扩容”的思路,重点在六个方面开展攻坚行动,一是大力推动企业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加快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提升涉VOCs企业生产过程的绿色化水平。二是全面提升石化重点企业VOCs治理技术和水平。实施重点行业“一厂一策”精准治理,推动海南炼化等重点企业治理技术及效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三是深度推进VOCs污染治理达标行动。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强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修、餐饮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四是强化车油污染排放联合管控。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实施油品储、运、销环节VOCs深度治理;五是建立健全VOCs监测评价体系,构建VOCs精准防控体系。建立全省不同区域的环境空气VOCs监测网;构建重点VOCs排放企业厂界、扩散途径、园区边界、敏感区域等“点线面域一体化”VOCs自动监测网络,实现“监测发现问题,网格精确定点,管理扎实有效”的重点工业园区VOCs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六是提升氮氧化物污染综合治理能力。制定地方锅炉排放标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大锅炉、炉窑、移动源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推动水泥、玻璃等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这六个方面的攻坚行动,有效提升我省臭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明显成效,确保海南省PM2.5和臭氧浓度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谢谢!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
据了解,农业生产会产生很多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可以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请问省农业农村厅在这两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什么计划?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处长王松林:
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农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关注。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在省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协调推动下,高位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当前秸秆禁烧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火点数下降99%以上,全省基本实现了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目标。每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均在86%以上;2022年秸秆还田面积336万亩,超额完成300万亩的年度目标。
2022年我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以省委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压实市县落实“禁烧禁烤”工作责任的十条措施》,通过一系列“长牙齿”的措施,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特别是市县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有人负责、有人办事,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科技支撑。联合省生态厅和社管平台推进秸秆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在各市县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全省已安装监控点位756路,全部接入省社管平台,全面完成秸秆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监控覆盖农耕地面积2.6万平方公里,基本实现全省农耕地监控范围全覆盖。三是成立了“两严禁一推进”(“严禁秸秆焚烧严禁槟榔土法熏烤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由厅长任组长;从厅系统抽调84名干部参加,成立9个督查组、6个常态化执法检查组,建立了坚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另一方面,我厅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印发了《海南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方案》,组建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指导组,编制了《海南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提出13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市县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离田多元化利用。二是大力推进秸秆直接还田。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直接还田336万亩,超额完成300万亩年度任务目标。
2023年,我厅将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六个严禁,两个推进”总体工作部署,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营造禁烧高压态势,保持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稳定性。下大力气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总结推广适合海南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继续组织各市县实施以秸秆还田为主的秸秆“五化”综合利用,确保完成2023年中央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目标。
三沙卫视记者:
据了解,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拆除作业、土方作业等作业过程和建筑垃圾处理都易产生大气污染,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请问省住建厅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怎样的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一级调研员田光明:
谢谢这位记者同志关注住房城乡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省住建厅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主要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和建筑垃圾处理两个方面采取扬尘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我厅担当行业监管责任,紧握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扬尘治理工作成效。一是印发出台《海南省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和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地围挡、场地硬化、材料覆盖、车辆冲洗、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信息化监测手段、建筑垃圾管理八大项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进行奠定了基础。二是聚焦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行动,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场地道路100%硬化、土方和拆迁施工100%喷雾降尘、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工地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并形成定期通报制度,指导市县住建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压实施工企业等主体责任。截至目前,省厅指导各市县住建部门累计出动人员17200余人次,对1200余个在建项目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记录诚信不良行为62条;移送执法线索149宗,全年实施行政处罚43.4万元。目前,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已形成良好的大气污染防治共识,扬尘治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建筑垃圾治理方面,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今年是关键之年。为了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将坚持疏堵结合,系统推进原则,在源头管控上,继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装配式内装修,督导各市县全面落实新开工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要求,实现源头有效管理;在运输监管上,严格执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制度,督促各市县依据流程严格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并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抛撒滴漏、沿途丢弃等违法行为;在末端处置上,编制出台全省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解决建筑垃圾处置设施项目落地和用地保障事宜,并督促各市县编制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转运调配场、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厂,提升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在示范引领上,选取20家建筑业企业的40多个项目进行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就地资源化试点工作,为全省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树立标杆、作出表率,指导文昌市开展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试点,探索建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中端规范运输、末端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在严格监管上,利用日常巡逻、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等方式,强化问题发现机制、快速处置机制、严管重罚机制,严格督促各市县开展日常执法及信息化监管,快速发现、精准打击、高效查处偷倒偷运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目前主要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项目多,建筑规模大、工地自身的施工特点,个别建筑工地的扬尘问题还时有发生;二是部分项目动土作业面较大,存在大面积裸土未覆盖、项目内部施工道路未及时硬化等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和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任务目标,进一步压实属地主管部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检查力度,奖优罚劣、差异管理;努力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谢谢!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记者:
海南省政协在助推打赢蓝天保卫战做了哪些工作?
海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严连勇: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政协按照政协的职责定位,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助推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民主监督工作。我们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各市县开展“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监督排名。排名结果在省政协常委会上通报,并报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推动问题整改,通过几年的努力,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燃放烟花爆竹、土法熏烧槟榔得到了有效管控。
二是开展考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五年来,我们提交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高质量的考察调研报告9份,均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重要批示。考察调研成果得到了很好的转化应用。比如,我们提交的《加强我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推动绿色发展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大部分被省委农办印发的《关于压实市县落实“禁烧禁烤”工作责任的十条措施》及《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采纳。
三是通过提案和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五年来,我们提交提案276件,社情民意100余件,提出生态环保方面的意见建议,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采纳,助推相关工作落实见效。
谢谢!
海南广电国际传播融媒体中心记者:
请问东方作为一个集工业园区、港口于一体的城市,是如何对工业企业进行管理和污染物治理的?
中共东方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华强: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和广大新闻媒体对东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东方市是集临港产业园区、港口、城市于一体的港产城融合发展的滨海城市。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生态环境厅的精心指导下,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抓实抓细抓小上狠下功夫,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0%,PM2.5为11.6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为127微克/立方米,其中PM2.5序时累计任务结余40微克/立方米,结余量排名全省第一,在考核的六项常规指数中,PM2.5、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4项指标是2015年以来有监测数据的最低,空气质量逐年向好,不断改善。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工业企业进行管理和污染物的治理:
第一,在精准排查、摸清底数上做细,做到“一个对标两个落实”。东方临港产业园区现有油气化工、火力发电等重点工业企业15家,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摸底专项行动,高标准、严要求对标特别排放限值,深度挖掘企业减排潜力,科学制定减排计划落实到重点减排企业,落实到具体减排任务量,切实打牢污染防治基础。
第二,在源头治理、狠抓项目上做强,实现“三个有力转变”。大力实施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的专项治理工程,完成了中海油富岛公司甲醛装置VOC治理项目,每年减排162吨;实施八所港第二装卸区油气回收处理项目,每年可减排VOC840吨;实施14台工业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提标改造项目,每年减排氮氧化物159.5吨,实现从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粗放排放转变为精细化排放、简单管理转变为科学管理的可喜变化。
第三,在科学监测、强化监管上做实,做到“四个集中发力”。一是在完善网格化监测系统上集中发力,在城区建立7个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30个网格化监测点,实行每小时专人监测,每天总结。二是在落实联防联控响应机制上集中发力,制定分级响应方案,对发生空气质量异常情况立即联合组织职能单位开展整治。三是在加强日常监测监管上集中发力,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定期到园区企业巡逻监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即时处罚。四是在强化问题整改上集中发力,对企业存在污染源建立问题台账和销号整改台账,问题不整改完成不放过,台账不销号不放过。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两会精神,锚定省委1348战略框架和东方市123456发展战略,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勇毅前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东方滨海城市带节点城市、亮点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
海口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
屯昌在去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请问在具体工作中有哪些经验做法可以分享一下?
中共屯昌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发亮:
谢谢您的提问,同时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屯昌的关心和支持。一直以来,屯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国之大者”,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的红线、环境质量的底线、资源利用的上线,奋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特别是去年5月,省委书记沈晓明亲自到屯昌调研,为我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脉问诊,要求我们继续做好农业种植和养殖面源污染、城市饮用水安全、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我们聚焦省委书记沈晓明调研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为主线,全力打好“谋、协、责”组合拳,有效补齐历史欠账,确保屯昌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注重从“谋”上定标准,坚持高位推动落实。我们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构建“日分析、周调度、月盘点”的大气污染工作推进机制,开展主要污染物影响因素分析研判,找准污染源和防治污染具体举措,精准施策发力,以“最严的规划、最高的标准、最实的措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是着力从“协”上求突破,凝聚治理强大合力。我县针对存在的道路扬尘、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矿山企业、物料堆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分门别类制定了《屯昌县大型运输车辆污染整治方案》《屯昌县施工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6项专项整治方案,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分类管控,加强部门联动,压紧压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方责任”,凝聚起治理大气污染的强大合力。
三是坚持从“责”上下功夫,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我们创新督查考评机制,并将大气污染治理纳入2022年度屯昌县各单位重点工作督查考评内容,设定具体考评指标,采取“月跟踪、季考评”的方式,实行“红黑榜”机制,树立起以督查考评结果运用促进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时,成立大气专项督导组,启动问题倒查、责任倒追机制,对省大气督导组反馈问题和各单位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持续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做到标本兼治。
经过努力,2022年屯昌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9%,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中,除臭氧外,五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其中PM2.5、PM10、NO2平均浓度分别为13、22、7微克/立方米,创我县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低值,O3、SO2、CO继续保持历史最优水平。特别是PM2.5比2021年下降13.3%,序时累计任务年底余量11.3微克/立方米。
下一步,我们一定牢记初心使命,不负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的重托,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和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贡献屯昌力量!
谢谢大家!
廖宝祺:
谢谢何发亮先生的回答。今天的答记者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如果各位记者朋友们还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发布会结束后请和我们省新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联系。再次感谢6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的积极参与,同时也谢谢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来自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嘉宾。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铅、锌工业的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厦门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拟补助项目公示,诚展光学(厦门)有限公司VOCs治理提升改造项目、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2台2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厦门飞鹏高科技铝业有限公司喷涂及印刷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远东中乾(厦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台
四川省水泥协会11月29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12月份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四川省水泥行业坚持抓牢“双碳”和错峰生产管控,依法依规控制水泥熟料产能产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水泥行业稳增长促效益,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做贡献。2024年12月份,每条熟料生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减少秋冬季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力冲刺完成2024年国家下达广西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广西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文件全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示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项目分配方案,本次分配资金28995万元,用于柳州市大气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来源解析研究与应用分析项目等38个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项目分配方案的公示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
你方唱罢我登场,从今年年中开始,纳入我们统计的烟气治理项目中,来自钢铁行业的比例显著下降,从6项,到5项,再到2项,终于在10月份仅剩1项。2024年步入尾声,全国钢铁超低排放改造进度已经超过三分之二,距离钢铁行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有这样的变化也在情理之中。2024年10月,
10月份我国北方地区开始进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期,各地有哪些重磅政策出炉,北极星大气网和你一起关注。生态环境部公示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其中大气治理领域新申报通过评审的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11家,复核通过的已公告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62家。碳排放领域,生态环境部发布
近日,山西省环境厅拟批准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据悉,该项目位于晋城市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公工业园,以兰花煤化工公司为建设主体,整合兰花清洁能源公司、兰花科创公司化工分公司、兰花科创公司阳化分公司产能,利用兰花煤化工公司原址及兰花气体有限公司部分场地实施升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25日印发《常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对能力和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详情如下:常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对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职责,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示范、导向作用,现将2024年合肥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肥东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案情简介:2024年3月21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夜间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2024年第3批),天津市移动污染源监控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精细化分析能力提升项目、天津南港工业区大气环境VOCs监测及监管能力建设项目3个项目共获得中央资金0.14亿元。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减少秋冬季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力冲刺完成2024年国家下达广西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广西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文件全文如下:
11月22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印发《通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细化了30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对涉及的21个部门进行职能职责分工。对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通辽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具体如下。通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11月13日印发《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其中提出大力培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环境咨询、深度治理等领域培育若干龙头企业。详情如下: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
今年以来,湖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聚焦大气污染攻坚,持续开展“利剑”专项执法行动,高效精准执法,精准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我市大气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1浙江弘众家具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案2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湖北省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并为全面实现“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湖北省于今冬明春对省内部分市(州)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并制定《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7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依法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化涉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办理锅炉登记,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及环境监测领域机构资质认定管理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
福建省人民政府11月1日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明确细化重点任务。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有序调整优化重点行业产能结构,全面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
11月5日,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德宏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提升面源污染治理精细化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督、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加强组织实施等9个方面,提出了德宏州实施
为适应环境管理需要,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17号)进行修订,形成《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为适应环境管理需要,改善
11月4日,广西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钦州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目标2024年10—12月,市本级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各县(区)完成市本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2025年1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10月30日印发安顺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全面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到2025年,全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98.8%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以上,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实施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要求,平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度滞后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一、反馈问题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应于2020年实施的岳阳市
浙江省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11月19日印发《台州市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1.环境质量改善。包括水、大气、土壤、固废、海洋、辐射、移动源、噪声、新污染物等污染物减排和污染治理修复工作。2.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污降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日陆续进驻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于近日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阶段工作。各督察组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生态环境先进适用技术清单》,VFL垂直流迷宫技术、集中管控分布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体化村镇污水处置设备、土壤覆盖型微生物多级协同净化污水技术、人工强化湿地深度处理北方寒冷地区污水厂尾水的组合技术、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基于固化载体微生物发生系统的河道水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11月12日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更新后,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总数6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4个、重点管控单元31个、一般管控单元7个。详情如下: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督察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督促各级党委、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如下: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
2024年4月9日至29日,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烟台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4日正式向烟台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整改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11月15日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分级分类全域覆盖,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环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