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月2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修订后的《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重新界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的适用范围,废止《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2020版)》,修订《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重大变动清单(2020年版)》,并针对该修改后的《通知》做出官方解读,详情如下:
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我局曾于2020年9月22日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沪环规〔2020〕5号),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该文件规定了污染影响类、生态类、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的重大变动情形,并将重大变动的执行时段从项目建设期一直延续到日常运营期。政策实施两年多以来,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有效衔接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要求,大力提升政府服务效率。
2020年12月1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明确界定了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的重大变动清单。为落实国家有关要求,我局于2020年12月18日在局官方网站“上海环境”上发布《关于本市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认定有关执行要求的提示》,明确自2020年12月13日起本市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的重大变动认定按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有关规定执行,沪环规〔2020〕5号文中的《建设项目(污染影响类)重大变动清单(2020年版)》(附件1)不再执行。
根据生态环境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大变动执行时段的有关要求:“如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不属于重大变动界定范畴。已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建设项目,后续发生调整应判定是否属于改建、扩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考虑到沪环规〔2020〕5号文中关于重大变动的执行时段的表述生态环境部的表述不一致,需对沪环规〔2020〕5号文中的相关表述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一)重新界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的适用范围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将沪环规〔2020〕5号文中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的执行时段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调整为“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直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完成前”。在文件中对涉及执行时段的文字表述做相应修改。
(二)废止《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2020版)》
沪环规〔2020〕5号文发布前(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未发布关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的重大变动情形,因此沪环规〔2020〕5号文以附件形式明确了本市范围内建设项目(污染影响类)的重大变动清单(2020年版)。2020年12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次修订仅将沪环规〔2020〕5号文中的《建设项目(污染影响类)的重大变动清单(2020年版)》(附件1)废止并删除。
(三)修订《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重大变动清单(2020年版)》
1.删除输变电项目的重大变动相关内容。沪环规〔2020〕5号文发布前,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已于2016年8月8日印发了《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结合上海实际,沪环规〔2020〕5号文在环办辐射〔2016〕84号的基础上对输变电项目的部分重大变动情形进行了收严。经评估,综合考虑项目审批的规范性以及国家政策文件的执行要求,将沪环规〔2020〕5号文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重大变动清单(2020年版)》(附件2)中关于输变电项目的重大变动情形全部删除。今后,本市将按照环办辐射〔2016〕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修订核技术利用项目的重大变动相关内容。在沪环规〔2020〕5号文的基础上,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沪环规[2021]11号)关于核技术项目的内容,进行规范性表述和归纳。
3.修订广电类项目的重大变动相关内容。细化对“项目位置”的定义,明确了辐射源位置变化即属于重大变更。
(四)其他
1.根据我局信息化建设情况,将沪环规〔2020〕5号文中“上海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的按规范修改为“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
2.沪环规〔2020〕5号文的附件1删除后,调整附件的序号;将附件中相关文件名字后缀的年份修改为2022年;将《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重大变动清单(2020年版)》中输变电项目的重大变动相关内容删除后,调整核技术利用项目、广电类项目重大变动内容的序号。
3.将沪环规〔2020〕5号文中“国家发布相关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从其规定执行。”调整为“国家已发布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从其规定执行。”
4.原文件的其他内容未作修订。
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
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的工作流程,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本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及国家关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直至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完成前,本市范围内建设项目发生调整变更时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和排污许可管理的相关工作。国家已发布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从其规定执行。
二、在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者一项以上发生变动,导致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内容不一致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变动实施前,对照本通知有关规定,分析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并按照相关工作流程执行。
(一)经对照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符合国家发布的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或者本通知附件1、2所列情形的,属于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有关要求,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在开工前或者变动部分开工前,依法重新报批调整变更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经对照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不符合国家发布的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以及本通知附件1、2所列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附件3)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并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上公示。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固定污染源,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递交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三、本通知自2023年1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1. 建设项目(生态影响类)重大变动清单(2022年版)
2. 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重大变动清单(2022年版)
3. 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编制要求(2022年版)
附件1
建设项目(生态影响类)重大变动清单
(2022年版)
一、适用范围
本清单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具体适用范围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有关规定执行。
二、重大变动清单
(一)性质
项目主要功能、建设性质发生变化。
(二)规模
1. 主线长度增加30%及以上。
2. 设计运营能力增加30%及以上。
3. 总占地面积(含陆域面积、水域面积等)增加30%及以上。
(三)地点
1. 项目重新选址或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2. 项目总平面布置或主要装置设施发生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
3. 线路横向位移超过200米的长度累计达到原线路长度的30%及以上,或者线位走向发生调整导致新增的振动或者声环境敏感目标超过原数量的30%及以上。
4. 位置或者管线调整导致评价范围内出现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或者在现有环境敏感区内位置或者管线发生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或者环境风险显著增大。
(四)工艺
施工、运营方案发生变化,导致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
(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或运营期主要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调整,导致生态和环境不利影响显著增加,或相关措施变动导致环境风险显著增加。
附件2
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重大变动清单
(2022年版)
一、适用范围
本清单适用于以核与辐射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不含输变电项目)。
二、重大变动清单
(一)核技术利用项目
1. 实质性变化:环评对应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活动种类和范围发生变化(扩大或者升级)。
2. 放射性同位素核素种类、射线装置参数发生变化后使环境影响因子发生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增加的。
3. 使用场所位置变更(不含自屏蔽射线装置在原工作场所内位置变化)或新增使用场所。
4.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变化或者工艺流程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增加的。
(二)广电类项目
1. 实质性变化:项目发射波段发生变化,电磁波方向和极化方式发生变化。
2. 等效辐射功率增加30%及以上。
3. 项目中的辐射源位置发生变化。
附件3
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编制要求
(2022年版)
建设项目发生非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本编制要求,由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若建设单位没有能力编制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
一、变动情况
简述环保手续的办理情况、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阐述主要变动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分析变动原因并判断是否属于非重大变动。
二、评价要素
明确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等是否发生变化。若发生变化,予以更新并说明原因。
三、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针对建设项目变动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行性并提出达标方案;项目变动后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分析结论是否发生变化;分析建设项目变动前后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变化情况,分析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明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申请(变更)、留档备查等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要求。
四、结论
明确项目发生非重大变动后,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是否发生变化。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发布3则公告。其中1座煤矿停止建设,2座煤矿停产整顿。详情如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关于责令云南鑫衢矿业有限公司富源县鑫衢煤矿改建项目停止建设的公告2025年6月14日至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云南鑫衢矿业有限公司富源县鑫衢煤矿进行监察执法时,发现
7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
6月27日,阳明湖“近零碳”服务区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这是江西首个“近零碳”服务区光伏发电项目。上述项目位于江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遂川至大余高速公路的阳明湖服务区,由江西省交投新能源集团投资建设,总装机容量5.05MW。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预计年发电量500万千瓦时,
6月3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托国网无锡供电公司,建立无锡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完善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制度,统筹市级、区级虚拟电厂和公共建筑、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等具体场景虚拟电厂建设工作,逐步推进新型储能、分布式光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6月29日,贵州省公布了《2025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名单显示,共有3199个项目入列。根据名单,现代能源类有847个项目。其中,收尾类有79个,续建类有198个,新建类有300个,预备类有270个。名单中风电项目共400个,包括收尾类20个,续建类62个,新建类162个,预备
6月30日,山东省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第144613号:关于“深化工业余热与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融合应用,加速烟台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议的答复》。文件提到,截至2024年底,全市光伏装机容量698.8万千瓦,占全省光伏装机容量的9.2%,占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的40.8%。其中,陆上集中式光伏
6月29日,广安武胜22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压器扩建工程竣工投产,标志着广安市31个迎峰度夏保供电补强项目全部投产。据介绍,今年6月以来,广安电网夏季高峰负荷较历史同期平均增长了15%。6月17日晚高峰时段,全网尖峰负荷超过160万千瓦,创下历史同期最高纪录。为保障电网平稳运行,国网广安供电在3个月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拟收回天祝航天万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松山滩第一、第三风电场20万千瓦风电建设指标及征集该公司实施该项目债务的公告》。《公告》显示,因天祝航天万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放弃该公司在天祝县实施的松山滩第一、第三风电场20
6月30日,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辽市政规发〔2025〕3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指出,精简优化小微企业配套电网工程行政审批流程,通过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加快行政审批速度。同步核准电源与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办理行政审批要件。同时,
智能变电站作为现代电网的关键枢纽,正经历着从传统自动化向高度智能化、网络化的深刻变革。其核心价值在于构建更安全、高效、可靠、灵活的电能转换与分配节点,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近两年各省市智能变电站建设情况。本次共统计22各地区62座智能变电站,国网地区46座
在迎峰度夏电力保供的关键时期,6月30日,陡河热电公司2台660兆瓦燃煤热电联产项目1号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产。该项目是中国大唐提升“首都能源保供”能力,履行央企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河北省“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河北省加快新型能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6月23日~6月27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安徽安徽500千伏金牛输变电工程6月20日,安徽500千伏金牛输变电工程正式投运。安徽500千伏金牛输变电工程属于陕北—安徽±800千伏直流特高压的配套送出工程之一,线路全长152.8千米,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铁塔370基。浙江浙江衢州衢江横
7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
6月30日,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辽市政规发〔2025〕3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指出,精简优化小微企业配套电网工程行政审批流程,通过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加快行政审批速度。同步核准电源与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办理行政审批要件。同时,
说到危险废物,大家都会产生恐惧和害怕,因为都会想到有毒、有腐蚀等等。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认识“危险废物”。什么是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危
6月30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对宝山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9D007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指出,绿色低碳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已积累1591条中国钢铁行业及上下游的背景数据,平台聚焦重点行业链主引领带动,在能源、工业、建筑等碳排放主要领域提供一站式综合性解决方案,通过绿色采购、碳资产交易、绿色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浙能嘉电四期9号机组建成投产6月22日,浙江省2025年首台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9号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移交生产。至此,华东地区最大的火力发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浙能嘉电四期9号机组建成投产6月22日,浙江省2025年首台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9号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移交生产。至
陕煤黄陵店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866-25D3SXQY0355)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一、招标条件陕煤黄陵店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能电力【2024】2126号)批准,项目资金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
6月26日,兰州新区大电网稳定提升改造工程(秦川片区330千伏电力专线)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工程由兰州新区东金硅业项目终期330千伏电力专线工程、兰州新区宏彬及格瑞芬终期330千伏电力专线工程组成,其中兰州新区东金硅业项目终期330千伏电力专
6月26日,安徽省大观区人民政府发布《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皖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全文如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
“十四五”以来,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一、系统谋划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制定碳达峰碳中和交通运输领域“1+N”政策体系,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全国各地2025年7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详见:全国各地2025年7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北极星电力市场网汇总了2025年7月各地区峰平谷电价并计算了峰谷价差。其中22个地区峰谷价差超过500元/兆瓦时,相较于上月增加1个。浙江、安徽、重庆、深圳、湖南、海南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28日,上海临港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1号机组顺利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正式投入商业运行。该项目是国家“两机”重大专项,配置1台500兆瓦F级和1台670兆瓦H级联合循环机组。
为规范天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天津市组织对《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重新发布实施。(一)修订《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答: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
6月30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启用单向竞价交易方式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启用单向竞价交易方式的公告沪环境交〔2025〕23号为进一步丰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方式,满足交易主体需求,维护交易市场秩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在局势风云变幻、能源安全与碳中和目标日益紧迫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的转型与发展始终是全球瞩目的焦点。日本,作为面临显著能源短缺挑战的工业强国,正积极寻求提升可再生能源技术与完善产业链的解决方案。如何快速构建高效的再生能源产业链?深化与在新能源技术领域占据全球领先地位的中国合作,成为
作者:陈海生1李泓2徐玉杰1徐德厚3王亮1周学志1陈满4胡东旭1林海波1,2李先锋5胡勇胜2安仲勋6刘语1肖立业7蒋凯8钟国彬9王青松10李臻11康飞宇14王选鹏15尹昭1戴兴建1林曦鹏1朱轶林1张弛1张宇鑫1刘为11岳芬11张长昆5俞振华11党荣彬2邱清泉7陈仕卿1史卓群1张华良1李浩秒8徐成8周栋14司知蠢14宋振11赵新宇16
7月1日,ST泉为发布公告称,6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被告”)收到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上海鸿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吉”“原告”)与安徽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原告上海鸿吉与被告安徽泉
科环集团国能水务蠡县热电2X350MW水岛EPC项目、廊坊热电2×350MW水岛EPC项目电缆打捆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36.792100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长城仪表线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43.653760万元。
时间:2026年4月23-25日地点:全国农业展览馆(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6号)指导支持: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主办单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北京市公园绿地协会协办单位:天津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河北省市容环境卫生协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广东省市容环境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6月30日,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升压站上部组块安装施工船舶租赁中标结果公示》的公告。公告显示,上海振华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成功中标该项目,中标价格为1600万元。此次招标拟租赁一套施工船组,用于江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日消息,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与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6月签订《招商项目合作合同终止合同》。公告称,由于近年来新能源行业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项目投资事宜,并由浏阳经开区管委会收回上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