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标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及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科技支撑、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管控、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内蒙古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精神,统筹推动全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3年,完成全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基本摸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使用、排放情况,明确管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及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科技支撑、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管控、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
1.落实国家工作部署,开展环境信息调查。按照国家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工作要求,分阶段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列入国家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污染物排放企业分布情况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对列入生态环境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的《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20种化学物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成详细信息调查,建立全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基本信息数据库。(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开展环境调查监测。编制全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方案,充分运用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黄河流域、“一湖两海”、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典型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等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逐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
3.针对重点化学物质,实施环境风险评估。按照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结合全区产业结构特点,以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评估识别出危害全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新污染物管控措施,制定重点管控补充清单。加强对优先控制化学品及抗生素、微塑料等重点新污染物的环境监管,落实“一品一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列入重点管控清单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根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情况,动态制定全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牧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1.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督促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的企事业单位主动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新化学物质生产者、进口者和加工使用者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
2.严格落实淘汰限用措施及含量控制要求。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化妆品等,及时督促企事业单位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严格落实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和《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的管理要求,加强进出口管控。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贯彻落实新增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控措施。全面监督落实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牧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
1.加强清洁生产,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实施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生产工艺无害化优化等措施,全力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落实国家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等政策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开展减量化行动。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要求。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生产肉蛋奶主要畜禽品种为重点,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记录、兽用处方药和兽药休药期管理制度,规范养殖场用药行为,保持动物产品单位产出使用兽用抗菌药呈下降趋势,降低畜禽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量。到2025年,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自治区农牧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持续开展控药减害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推广高效植保机械,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降低农药使用强度。因地制宜集成推广生态调控、免疫诱抗、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和使用量。持续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鼓励在农药生产环节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义务,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到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牧厅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1.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切实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落实相关污染控制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
2.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自治区现有水泥窑等焚烧处置设施作用,加大协同处置废药品、废农药力度,大力推广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抗生素菌渣无害化综合利用工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牧厅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推动污染治理。根据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结果,聚焦化工、医药等行业,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推广应用国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1.开展新污染物技术研究。依托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研究,支持有毒有害新污染物监测分析、风险评估、排放溯源、有效去除等技术研发与评价,加大科技支撑力度。(自治区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新污染物治理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资质和设备建设,鼓励新污染物社会化监测,开展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提升全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强化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新污染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组建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按照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市、区)具体落实的原则,完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组织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税务、银保监、海关等部门单位进行会商,统筹推进全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要于2023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区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开展联合调查执法,实现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各项工作,2025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监管执法信息通报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牧厅、市场监管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资金投入。自治区财政厅和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要统筹财政资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经费保障,支持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等工作,建立以自治区级专项资金、地方财政投入为引领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金融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税务局、内蒙古银保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对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危害的科学认识,增强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履约行动和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自治区地方履约作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5年3月14日,“2025中国国际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峰会及中国城镇污水与污泥处理大会”于苏州圆满落幕!本次大会共同探讨水处理行业的技术创新与未来发展,为环保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在此,十分感谢各位嘉宾、同仁百忙之中出席本次大会,感谢各位演讲嘉宾的精彩报告与分享,感谢各位同
为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在化工和制药领域的应用与发展,我们将在2024年6月3日至4日,于上海国家会展中心(虹桥)举办的上海2024世环会[工业节能与环保展]及上海国际泵管阀展览会(简称“上海国际泵阀展”)期间,同步召开“2024化工和制药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安全处理新技术应用交流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汇聚了众
3月14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十五五”国家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断面设置方案》和《“十五五”国家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
3月12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印发《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到2027年,先进技术装备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基本补齐,“长板”技术装备形成国内主导、国外走出去的优势格局。到2030年,环保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自主可控,长板技术装备优势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
3月5日9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
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
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CIEPEC2025)和2025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将于2025年4月10日至4月12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朝阳馆)举办。展会将汇聚国内外1000余家环保企业、院士团队、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力量,重点展示节能减排、减污降碳、污染防治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展会期间召开2025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导语: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双碳”战略目标宣示5周年,也是深入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拟定于2025年4月10日-12日在北京
2024年“成绩单”出炉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2024年以来全面发力,全年固废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昆明市印发《昆明市“十四五”时期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12月12日印发《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对列入本清单的新污染物,要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各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海关,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新污染物管控
近日,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印发《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其中明确,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力工程建设,推动实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完善辖区电力基础设施,探索以传统火电为基础,以“源网荷储一体化
近日,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大讲堂”暨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程研究中心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院长余刚先生做“新污染物及其治理”讲座,来自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治理思路,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搭载生物医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围绕典型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农(水)产品产地、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和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重点行业,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到2025年,基本摸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落实重点管控新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发布《阜新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基本摸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有效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基本形成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一批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环境治
10月10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发布《三门峡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文件指出,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立市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7月31日印发《宿迁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标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4年底前,发布《宿迁市新污染物重点治理项目清单》(第一批);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明确管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无锡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完成国家、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完成一批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
赣州市人民政府7月7日发布《赣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到2025年,完成一批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与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数据、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
2025年4月10日,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5)在北京盛大开幕。科林电气以“智汇未来,构网新生”为主题,携储能新品GRID-FORMING135kW/261kWh液冷储能柜惊艳亮相,通过新品发布、专题讲解及趣味互动,全方位展现其在储能领域的硬核实力与创新活力,成为展会焦点。新品发布:GRID-FORMING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时间:2025年11月4日-6日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相约长三角共享新机遇搭建交流桥梁开拓国际合作平台化工行业的风向标共同探索行业未来扎根长三角化工热土把握市场无限商机市场概况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基础、卓越的科研实力和完善的产业配套,已然成为化工产业的核心
以规模扩张为特征的存量时代落幕,环保产业正经历着深度重构的“结构性变革期”:一边是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传统领域增速放缓,一边是资源化、碳捕集、智慧监测等新兴赛道资本扎堆;一边是中小企业举步维艰,一边是头部企业加速并购整合;一边是技术同质化企业面临系统性出清,一边是跨界资本强势入局
汇集高品质企业的西部盛会——第6届中国环博会成都展与您相约展会时间:2025年6月25-27日展览面积:35,000㎡(预计)展会地点:成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展商数量:500家(预计)专业观众:30,000人(预计)组织机构主办单位l慕尼黑博览集团l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承办单位l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方案》,进一步提升技术装备数智化能力,推进建成新一代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据悉,方案确立了“两步走”实施路径:2027年实现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在重点区域率先探索以无人运维、智能采样、黑灯实验室、立体遥测为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西北地区深居中国内陆,连接中亚、西亚乃至欧洲的重要交通枢纽,更是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这样的地理位置优势,无疑为西北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西北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兴市场。西北
3月31日,贵阳电网110千伏花果变电站正式开工。该站总投资约1.62亿,是贵州省首座喀斯特地貌全地下式智能变电站,将采用“透窗”建设模式,打造贵州省首个城市变电站科普教育展厅。该变电站计划2026年8月建成投产,新建110千伏电缆线路2回,新增10千伏出线30回,新增变电容量189兆伏安,变电站全部采用
3月29日,南网科技发布2024年度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6%,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南网科技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经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