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23年全国两会拉开帷幕,环境资源界别全国政协委员首次亮相,推进注册环保工程师尽快启动注册的问题也引起了两会的重视。
首次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书鹏是一位有着20多年从业经验的“环保老兵”,他提交的提案《关于加快推进环境领域职业资格建设的提案》聚焦环保工程师注册问题,李书鹏建议,制定并发布环保工程师注册工作的后续推进计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我国环保事业;完善管理文件,明确注册环保工程师的签章制度,开展继续教育,保证从业者知识体系持续更新;鼓励高等院校在环境专业教育中加大实践环节的比重,从供给端加强应用型高素质行业人才的培养。
据了解,这是首次有两会委员提案关注到“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启动的问题。
注册环保工程师自2005年举行考试以来一直都没有实行注册,许多人望穿秋水,此次两会的提案似乎又燃起了环保工程师们内心的火苗,盼望环保工程师启动注册尽快提上日程。
针对环保工程师何时注册的问题,当时的环保部和生态环境部分别于2015年和2019年给予过两次官方答复:
环保部2015年回复:
根据职业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开展职业资格注册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已有职业资格人员达到或超过社会需求,即供需比不小于1。自2005年国家设立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以来,经过各方面十年左右的不懈努力,我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供需比现已超过1,且相关制度保障和工作机制已较健全。
2015年7月,我部致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请启动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和执业工作。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正在按照工作程序办理。我部也将持续关注和密切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及单位,推动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和执业工作尽早落实。
2015年环保部的回复中可谓给各位环保工程师以及强心剂,一是明确相关制度保障和工作机制已较健全,二是表明官方已有所行动。
但时隔四年到了2019年,环保工程师注册工作依旧没有启动,各位内心依旧焦灼,于是“注册环保工程师何时注册”的问题再被热议。
2019年,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就“注册环保工程师何时注册”的问题给予了官方回复,与2015年不同的是,这次的回复让大家看清了环保工程师启动注册确实存在现实困难现实的困难,短期内可能无法成行。
生态环境部的回复主要有这几大要点:
1、生态环境部重视且意欲推动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注册和执业工作,办法是致函住建部商请,这也就是上文中2015年环保部提到的那次,从生态环境部回复的措辞中我们不难看出,环保工程师的实施部门除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还涉及到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两个部门,“九龙治水”导致了四年依旧没有结果的尴尬局面。
2、从政策层面来说,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幅减少取消职业资格,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注册和执业工作也因改革而有所放缓。
3、从供需比来说,已取得资格的不足万人,与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
综上,短期之内或无法启动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注册工作。
2022年,一封题为《大量执业资格被取消,注册环保工程师该走向何方?》的信在行业走红,这是一封“一群看不到未来的注册环保工程师们”写给住建部的信,信件言辞恳切,逻辑清晰,既表达了对政府部门之前所作努力的感谢,也表达了看不到注册希望的无奈与迷茫,对于之前生态环境部回复的几点内容,信中逐条阐述了现状及自己的观点,引发了行业共鸣。
目前,2023年考证时间也予以公布,其中注册环保工程师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7、18日,11月4、5日。
北极星环保网也希望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工作能够尽快启动,真正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我国环保事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获得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后,何时可以执业?
日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共同批准颁发的全国首张“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编号:B241100001)正式发出。这标志着我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工作迈出重要一步,为规范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保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什么是注册环保工程师?报
日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共同批准颁发的全国首张“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编号:B241100001)正式发出。这标志着我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工作迈出重要一步,为规范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保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5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4部门发布关于开展道路工程等4个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执业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环保工程师的注册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道路工程等4个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执业工作
日前,生态环境部就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319号(资源环境类079号)提案予以回复,针对“关于加快推进环境领域职业资格建设的提案”,生态环境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理。针对启动注册工作的相关问题,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会同生态环境部召开协调会,正在研究推进。下一步,生
导语:李书鹏建议,制定并发布环保工程师注册工作的后续推进计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我国环保事业;完善管理文件,明确注册环保工程师的签章制度,开展继续教育,保证从业者知识体系持续更新;鼓励高等院校在环境专业教育中加大实践环节的比重,从供给端加强应用型高素质行业人才的培养。2023年全国
1月16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27、28日,注册环保工程师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7、18日,11月4、5日。详情如下:
1月7日,人社部发布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5月28日、29日,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6日。详情如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其中涉及注册环保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评工程师)。
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环评工程师考试定于2021年5月29、30日,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定于10月23、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7年,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100%全覆盖,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有效提升。征求
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5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突出打击重点,紧盯大案要案,深化部门衔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发态势。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江苏省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宁波市生态
1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生态环境部科技创新平台名称调整的通知。将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名称调整为“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原“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名称调整为“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名单显示,目前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56个,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42个。详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为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多发频发态势,生态环境部自2018年起陆续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并于2024年部署开展长三角地区“清废行动”整治情况“回头看”。通过创新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结合信访举报线索,实现固体废物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排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推动综合利用,防治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部部组织编制了《赤泥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推动综合利用,防治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部部组织编制了《磷石膏利用和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开放源扬尘采样技术规范(二次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11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开放源扬尘(土壤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混合扬尘)采样的技术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开放源扬尘的采样。
11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两年更新报告》。会议强调生态环境部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
11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依据。新修订的《名录》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鉴别后危险废物管理归类,精
11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公告,批准《垃圾清运工职业技能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T323-2024,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生活垃圾清运工职业技能标准;5.厨余垃圾清运工职业技能标准;6.大件垃圾清运工职业技能标准;7.园林垃圾清运工职业
近日,住建部印发《钢铁企业污水处理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详情如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钢铁企业污水处理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
10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行业标准《环境卫生设施属性数据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卫生设施属性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交换,包含垃圾收集设施、垃圾转运设施、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等。
7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中提到,城市配电网规划应充分考虑分布式电源和新型储能、充换电设施等新型负荷接入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微电网建设,支撑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多元化负荷“即插即用”,促进“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满足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采取“遴选一批、新改扩建一批”的方式,2025年底前,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1〕11号),住建部组织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数据中心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数据中心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前言为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各地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行业领域设施设备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设施设备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
4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要修订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城市涝情报告制度,依法及时处置危及排水防涝设施安全的行为。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维护单位要认真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
3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提出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并且明确指出,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研究探索规范项目
3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节地与空间利用、5节能与能源利用、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7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8室外环境与污染控制、
3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行业标准《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江心洲”术语;2.修改并增加了基本规定部分条款;3.修正了城市水域保洁等级划分的依据;4.增加了水域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