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5月19日,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眉山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以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详情如下:
眉山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77号)要求,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精准防控、科学治理、依法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健全体系、提升能力、摸排风险、重点防控、分类治理”为工作原则,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高水平生态环境助力美丽眉山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提升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逐步完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全面加强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按照统一安排完成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害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措施,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充实我市生态环境专家库中新污染物、环境健康等领域专家力量,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乐山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参与,不再单独列出〕
(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筛查。落实国家和省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布局,制定调查方案,扎实开展重点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针对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筛选出需优先评估的化学物质,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开展新增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POPs”)生产、加工、使用、储存和排放调查。按照国家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信息详查工作要求,根据省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详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将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按照生态环境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结合眉山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四川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方案等工作要求,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典型市政污水处理厂,选取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调查监测,全面掌握全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赋存水平。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落实《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发展规划》,统一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新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乐山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及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措施。识别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配合开展川渝联合调查。严格落实国家、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禁限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乐山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实施限制或淘汰措施。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农林业、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医药、轻工、纺织、印刷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POPs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国家新增列POPs的淘汰工作要求,减少或消除环境和健康风险,确保按期完成淘汰目标。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禁止进(出)口化学品和严格限制用途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严防禁止进(出)口化学品入(离)境,有效运用现场检验、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强化严格限制用途化学品监管,加强进(出)口产品新污染物含量管控。(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乐山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关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强制性清洁生产要求和《眉山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要求,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依法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排放相关信息。全面落实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落实《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环境污染防治。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推动抗菌药物环境危害性评估工作。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通过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网、省市医疗监管平台,加大对抗菌药物规范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强抗菌药物经营环节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购买,依法依规查处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行为。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要求,严把兽用抗菌药生产行业准入关。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强渔业生产过程中抗菌药物使用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落实再评价要求,定期开展农药环境风险监测。深入推进农药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严格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要求,分期分批做好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推广使用植物免疫诱抗剂、生物农药、昆虫信息素等绿色防控技术,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监管工作,推广青神“333”农资管理模式,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高效回收利用,鼓励在农药生产环节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物和去向监管,严禁用于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制造。到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8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新污染物的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落实国家、省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强化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环境监管,按国家、省要求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严格落实排污许可、信息公开、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已识别POPs废物的环境管理和POPs污染场地调查修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二)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国家对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严格落实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利用处置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在市级科技计划中加强对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环境危害评估和治理科技攻关的支持,鼓励并推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废水抗生素去除工艺、兽用抗菌药环境危害性评估、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新增列POPs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结合眉山市环境健康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东坡区开展制药企业、水产养殖行业抗生素治理试点,仁寿县、洪雅县开展畜禽养殖企业抗生素治理试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市级牵头和责任部门(单位)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年12月中旬前对本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监测能力建设,整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依托省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提升全市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乐山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乐山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等工作。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通过招商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新污染物治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眉山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社会宣传。结合《眉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科学引导企业和公众正确认识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树立绿色生产和消费观念,将新污染物环境防治融入日常生产和生活中。鼓励企业和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安徽省第一届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共遴选出专家委员会委员19名、专家库拟入库专家19名。关于安徽省第一届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的公示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8月23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出席并介绍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付忠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朱向彬、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黄一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7月31日起就《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该清单中共包含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等15类污染物。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重点管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江桂斌等45人入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和《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鲁政办发〔2023〕1
抗生素是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四类新污染物之一。抗生素污染了水,应该用什么方法来治理?我们认为,目前膜法处理是一种比较好的处理抗生素污染水的技术。”5月17日,在第18届POPs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侯立安在“新膜处理抗生素污染水卡脖子技术难题及对策”主题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3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体系项目表由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和
近日,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大讲堂”暨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程研究中心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院长余刚先生做“新污染物及其治理”讲座,来自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治理思路,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搭载生物医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清洁生产、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管理需求:
《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到2025年,西安市将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本次调整综合考虑了环境管理要求与区域发展需求,衔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以及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调整结果,科学调整优先保护、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详情如下: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有效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从各地查处的案件中选取7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震慑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贵港市以强有力的手段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公布6起综合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平南县某石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案一、案件简介2024年3月18日,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
10月1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重庆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有奖征集活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根据8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印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0月14日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的通知,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与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将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本世纪中叶,美丽天津全面建成。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美丽天津
9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全文实录如下: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健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
山东省人民政府9月20日发布《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13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应适宜金融资金支持。具体为:(一)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企业投资项目;(二)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四)其他市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9月12日发布《成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成都市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z.s)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22日,华西能源与国网眉山多能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多能电建”)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合作模式,在光伏、储能、光储充一体化项目,以及以光伏、储能为基础的智能运维、虚拟电网等多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据悉,眉山多能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系国网
10月17日,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用户侧分布式储能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成都城投智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经济开发区,项目在吉香居工厂内新建2MW/4MWh用户侧储能系统1套,最高投标限价457.792357万元,限价1.144元/Wh。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四川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曝光了多起典型涉气环境行政处罚案例。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公布涉及乐山、雅安、眉山三起典型案例。乐山市峨眉山市四川某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砂石未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治扬
2024年7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眉山市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一、基本情况眉山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生活污泥)、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工业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递增。2021至2023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约80.
近日,四川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东坡城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外包(第二轮)项目招标,预算金额262431840.00元,招标人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概况:在服务片区实现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公厕及环卫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水域保洁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建立更加合理的整体管理流程,以实现片区精
7月22日,四川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马影莉委员提出的《关于以高质量发展推动节能减排的建议》做出答复,其中提到,下一步将鼓励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厂房楼顶以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等方式,节能降碳,推动全市“双碳”可持续发展。原文如下: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19
近日,中广核眉山100兆瓦/400兆瓦时全钒液流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会召开。“报告表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可上报审批”,会上,专家组这句结论,意味着该项目通过了专家组评审,同时意味着该项目即将开工建设。据了解,该项目是全省首个评审的全钒液流储能电站示范项目,项目选址于
7月1日,四川眉山220千伏柴桑河变电站顺利投运。该变电站投运后,将为眉山电网新增36万千伏安的变电容量,为电网稳定运行及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据悉,该项目是眉山市重点电网工程项目,也是眉山电网2024年迎峰度夏重点工程之一。变电站位于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全站总用地面积20.5亩,采用预制仓设计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眉山市重点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试行)》,本要求适用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甘眉工业园区、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眉山天府新区(青龙片区、视高片区)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境管理工作。全市其他产业园区结合自身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6日,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对市人大第五届第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答复的函。文中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抢抓赛道招大引强。制定锂电、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扶持政策,配套储能电站补贴政策。围绕大储、户储、工商业储能等细分领域,瞄准有技术优势、品牌优势、渠道优势
5月15日,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市人大第五届第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答复的函》,根据文件,2023年,眉山市锂电、晶硅光伏产业规模分别超210亿元、240亿元,产业增速达136.6%、50.3%。对于该市发展光伏产业存在的困难问题,眉山市经信局指出,一是产业竞争优势不明显。全市仅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