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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尚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刘军,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牛进频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外宣处处长杨旭年主持。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外宣处处长杨旭年: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为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对宁夏生态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尚静同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刘军同志,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牛进频同志。
首先,请尚静副厅长介绍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尚静: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宁夏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今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大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土壤环境污染风险低,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核与辐射环境正常,全区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
空气质量方面,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2%,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6项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1降3平2升”。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分别为固原市、中卫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区地表水(黄河干流、支流和湖库)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总体为优,自2017年以来连续六年保持“Ⅱ类进Ⅱ类出”,创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成绩;全区20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0%(剔除本底指标影响),完成国家考核目标,沿黄重要湖泊(水库)水质总体良好;主要排水沟11个入黄口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Ⅳ类;17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开展一般风险监控点位监测,农用地监测点位汞、砷、铬、铜、锌、铅、镍、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苯并(a)芘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建设用地监测点位汞、砷、镉、铜、铅、镍、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苯并(a)芘含量均低于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声环境质量方面,全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达到好的水平;宁夏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平稳,昼间达标率高于夜间,昼间、夜间达标率同比均有所提升。
自然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区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52.63,生态质量类型为“三类”,与2021年相比生态质量保持基本稳定。监测的22个县域中生态质量类型为“一类”的县域1个,“二类”的县域5个,“三类”的县域16个。
农村环境方面,全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54个村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以上是《2022年宁夏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主要内容,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内容,可通过宁夏生态环境厅网站等公开渠道了解详细情况。
二、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2023年以来,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主线,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完成全年各项生态环境指标为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切实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5月30日,受沙尘天气影响,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3.3%,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同比减少4.2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0%。1-4月,全区20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同比上升17.2个百分点。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持续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全区各地市先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响应11次;对空气质量指标同比恶化的市、县(区)发出预警函12份,努力把重污染天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水污染治理方面,切实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扎实推进银川市第二、第四、第六污水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存在问题初步排查,组织五市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40个。稳步推进银川市、石嘴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启动新污染物调查评估工作。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完成2023年44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确认,开展了电力、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造纸等7个行业134家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工作。大力推动碳排放权改革,发布实施《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意见》。
二是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四级联动环评审批服务,集中审批一批、上门服务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1-4月,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19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212个。持续提升排污权改革成效,达成排污权交易53笔,交易总金额375.5万元。用足用好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的同时,对企业直接关系群众健康、易产生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1件,办理因轻微违法和初次违法包容免罚案件4起。
三是充分发挥项目牵引带动作用。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开工复工项目共70个,总投资约192亿元。新增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14个、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1个、自治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11个。我们以项目为牵引,以项目争取资金,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双赢”。
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年自治区将6月确定为全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届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我区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推进会,我区将举行宁夏首届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启动仪式,还将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活动、“黄河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发展高效节水农业 夯实粮食安全‘耕’基”农业农村节水活动、“黄河岸边家乡美”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等。其中,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也是宁夏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的一项重要内容。6月5日环境日即将来临,今年环境日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我区将于6月5日至11日,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尤其是环境日当天,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联合银川市人民政府在银川宝湖公园南广场组织自治区主场活动,欢迎大家参加。
在此,恳请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加油鼓劲,多宣传报道,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杨旭年:谢谢尚静副厅长。下面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机构。
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据了解,自5月初开始,宁夏就在全区展开为期两个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突破”专项行动,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尚静: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打造绿色生态宝地”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按照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正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突破”专项行动。下面,我从“大排查、大整改、大突破”三个方面,向大家简要介绍专项行动情况。
“大排查”,即着力找准问题。我们重点在全区排查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应急管理等9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选派了27人,组成3个工作组,自今年5月初起,分赴五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工作组到基层、下企业、看现场,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了解群众身边生态环境方面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综合运用座谈交流、走访问询、分析抽查、暗访夜查等方式和监测监管信息化平台、无人机、卫星影像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大排查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目前工作组通过系统梳理、全面排查,已发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及环境风险隐患168个,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移交属地推进整改。
“大整改”,即着力补齐短板。这次专项行动,我们确定了8个方面的整改重点,即: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突出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部工作组现场调查反馈问题整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治区党委“四防”常态化督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自治区生态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整改、群众投诉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目前工作组围绕整改重点逐项实地察看,帮助属地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强化措施、促进整改,我们将持续跟踪,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整改,一项任务一项任务抓落实。
“大突破”,即着力提升质效。重点以解决各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契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关键措施,争优进位、扎实苦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力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中国环境报记者:据了解,每年5月至9月是臭氧污染相对突出的时段。请介绍一下我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下一步宁夏将如何应对臭氧污染问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刘军: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为什么每年5月至9月是臭氧污染相对突出的时段。近地面臭氧是一种二次污染物,有着特殊的生成条件。在高温、日照充足、空气干燥的条件下,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会产生光化学反应,容易生成臭氧污染。5月至9月,我区日照强、气温高、云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更易挥发,是臭氧污染相对突出的时段。监测结果显示,2015-2022年,全区地级城市臭氧浓度和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总体均呈波动上升趋势,臭氧已经成为仅次于细颗粒物(PM2.5),影响我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物,臭氧污染防治已成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突出重点、协同发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走在西部地区前列,火电和水泥行业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改造,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正在有序实施;清洁取暖深入推进,累计淘汰燃煤锅炉3500余台,吴忠市、银川市、固原市、中卫市先后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组织105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一企一策”综合治理;建成国内首个省级“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管平台”。2022年6-9月,在全国臭氧污染整体加重的背景下,我区臭氧平均浓度实现逆势降低,同比下降4.3%,臭氧污染天数同比累计减少22天。
今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17日组织召开全区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会,全面部署了下一阶段臭氧污染防治工作。
我们的主要目标是,以5-9月为重点时段,以银川都市圈为重点区域,以生成臭氧污染的主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为主攻方向,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监管执法,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重点内容包括5大行动,即:大力实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具体措施是:加快推进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强化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焦化(含半焦)、现代煤化工、原料药制造、农药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及油品储运销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加大锅炉、炉窑、移动源氮氧化物减排力度,强化臭氧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完善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体系,提高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精准有效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坚决打赢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光明日报记者:六五环境日即将来临。刚才,发布词中提到我区将开展六五环境日暨全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期间还安排了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请具体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牛进频: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大家都知道,每年6月5日为我国法定的环境日,设立环境日的主要目的就是向社会宣传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六五环境日也是社会认知度最高、公众参与度最为广泛的生态环保节日。我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早在2012年就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将每年6月第一周确定为全区环境教育宣传周,大力加强和普及环境教育,增强公民环境意识。在组织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摆在首位,主动将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打造成我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阵地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展示窗口。
今年,我区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主场活动将与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相呼应,于6月5日上午在银川宝湖公园南广场举行,全区各市也将设立分会场,同步组织相关宣传活动。我们已制定了相关宣传工作方案,全面进行了安排部署,主要活动可概括为“1+1+4+N”。第一个“1”, 即举办一场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我们将向宁夏第二批生态环境公益大使颁发聘书,表彰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先进典型,举行图片展览、装备设施展示等活动,开展生态环境咨询和法律法规及科普宣传,让公众了解生态环境、走进生态环境。第二个“1”,即召开今天的新闻发布会。“4”,即组织四项主会场活动,包括“绿色低碳 你我同行”健步行活动、“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承诺签名和“绿色低碳 你我同行”公益骑行活动、“我与大自然的故事”百名儿童环保绘画活动、“清凉宁夏”生态环境专场文艺晚会。“N”, 是指除主场活动外全区统一组织的若干活动,我区将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生态环境“五进”宣传与志愿服务活动、新闻宣传及新媒体集中宣传活动等多项活动。由于时间关系,具体内容就不一一赘述了,届时欢迎大家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参与和采访报道。
在此,衷心地希望媒体朋友们继续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宣传、多报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
人民法治记者:为推进碳排放权改革,我区出台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意见》。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刘军: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碳排放权改革作为自治区“六权”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确保“双控”“双碳”目标落地的重要举措。前不久,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区碳排放权改革主要目标,即:2023年全面启动碳排放权改革,基本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制度机制;2025年全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法规、政策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更加完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全社会“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低碳发展意识明显增强,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十项改革任务,一是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加快推动出台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等。二是实施碳排放单位分类管理。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单位,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三是丰富配额分配方式。适时引入有偿分配,探索建立我区碳排放配额“免费+有偿”分配模式。四是规范配额交易和履约。制定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制度。五是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制定自治区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及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六是拓展碳金融服务。加大碳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扩大低碳金融服务供给。七是建立自愿减排机制。建立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清单,并构建多元化碳普惠机制。八是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等。九是严格信息披露和信用管理。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激励约束机制。十是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和增汇水平。加快推动各领域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并不断提升全区碳汇水平。
为确保改革举措明晰,任务推动有力,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为自治区碳排放权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已进一步制定了碳排放权改革任务台账,建立细化了措施清单。目前,我们已发布2022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41家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完成碳排放配额的预分配额度的确认、报送工作。每月及时完成重点排放单位燃料检验监测等数据信息化存证工作,确保按时提交,完成率达到100%。同时开展了电力、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造纸等7个行业134家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工作。正在制定《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自治区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规范》《自治区碳排放报告核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联合自治区金融监管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宁夏碳资产质押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自治区统计局正在修订全区能源活动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开展全区能源活动碳排放统计核算试算;林草局正在实施全区碳汇计量和碳中和战略研究项目,初步建成碳汇计量模型以及碳汇计量感知平台。
总体而言,通过各个部门通力协作,全区碳排放权改革开局良好,推进有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充分吸收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做法,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政策支持和指导帮扶,精准把握改革方向,建立信息共享及会商机制,密切联系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强化会商研判,细化改革举措,完善任务台账,定期跟踪调度,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继续深入研究碳排放配额“免费+有偿”分配模式等改革难点任务,切实发挥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作用,有力推动我区“双碳”目标实现。
杨旭年:现场提问到此结束。如果后续有采访需求,可以联系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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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省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三轮第一批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8月25日至27日陆续进驻牡丹江市、佳木斯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已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各督察组深入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其中包含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例2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例3件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例3件。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3日,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存量项目储能租赁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需租赁储能电站容量78.4MW/156.8MWh,租赁期限12个月。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宁夏嘉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3.36万元;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国网宁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9月6日,由中国能建西北院设计、江苏电建一公司承建的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兆瓦扩建工程1号锅炉本体钢结构首根立柱吊装。该项目是国内首个“两个联营”典型示范项目(即:“煤炭与煤电”联营、“煤电与新能源”联营),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能源保供、提质升级行动年开工建设的重点工程,也
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属的唯一能源企业,紧抓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机遇,宁夏电力投资集团在发电、供热两个行业主线不断创新驱动,发展成为火电装机11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78万千瓦,电化学储能装机200兆瓦/400兆瓦时,供热面积3600余万平方米的大型现代能源企业。碳减排精准管理宁夏电投集团西夏热电
近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核定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相关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2024年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核定工作,详情如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核定工作的通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3日,国家电投五凌电力余丁佳阳和平罗电站配套储能容量租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储能容量租赁总规模39MW/78MWh,吴忠市候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187.2万元预中标该项目。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余丁佳阳20MW/40MWh容量租赁。平罗电站19MW/38MWh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宁夏中擎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海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绿宁新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2887项目编号:YQ-NCZ-2024094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促进中心宁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国产化改造项目预算金额(元):940000.00最高限价(如有):94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近日,中国最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产业链示范基地——宁夏300万吨/年CCUS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顺利中交验收,标志着一期工程由建设阶段转为生产阶段,为该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宁夏300万吨/年CCUS示范项目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建设,地方政府牵手两家行业龙头央企,
9月10日,华能宁夏公司新能源场站2024-2025年度租赁共享储能容量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租赁容量82.1MW/164.2MWh,租赁期限共12个月。华能宁夏公司新能源场站2024-2025年度租赁共享储能容量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4-09-3-1
9月9日,随着宁夏至湖南的±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宁夏段)全面进入架线施工阶段。宁夏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宁夏段)该工程全长258.845公里,横跨宁夏的广袤土地,新建铁塔495基,接地极线路全长103.04公里,新建铁塔297基。目前,工程本体线路基础施工已完成491基,铁塔
9月9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达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出,2024年我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4.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30%,以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核算。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任务分解如下:第一类市场主体:售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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