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月12日发布《成都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暂行管理办法》,明确市级预算内投资支持的7大投向和投资安排标准,包括近零碳项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项目、污染治理项目、降碳基础设施项目、配套资金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绿色低碳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单个项目安排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该办法将自2023年7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成都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环资规〔2022〕597号)、《成都市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成财制〔2021〕4号)等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下简称“市预算内投资”)的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项目管理。本办法所称的市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主要为投资补助。
第三条 市发改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要点,按照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紧紧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安排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市预算内投资,积极支持前期手续齐全、建设资金基本落实、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含试运行)项目。
第四条 项目安排的市预算内投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核定,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不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投资安排标准
第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市预算内投资重点用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具体包括:
(一)近零碳项目。主要支持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旅游景区、近零碳企业、近零碳社区、近零碳公共机构等项目。
(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主要支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前提,将当地良好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动力、助力增产增收,反哺生态保护的项目。
(三)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项目。主要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等项目,太阳能光伏、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城镇建筑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等项目。
(四)污染治理项目。主要支持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城镇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塑料污染治理以及大气污染治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及重大环保技术示范等项目。
(五)降碳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支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降碳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用户侧储能、电网侧储能、电源侧储能、虚拟电厂储能等领域项目(验收合格达到条件后进行后补助)。
(六)配套资金项目。主要支持国家、省明确要求需要市级配套资金的项目。
(七)其他。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绿色低碳发展重点建设项目。
第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市预算内投资,单个项目安排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七条 申请市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应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且项目已经开工或申报当年能够开工,并向市发改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第八条 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的主体。
(一)资金申报单位指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业主),负责将申报资料按规定报送汇总申报单位。资金申报单位对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向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作出书面承诺。
(二)汇总申报单位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县发改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本领域、本地区资金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和申请报告,梳理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报市发改委。市属国有企业项目需报项目对口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转报市发改委。审核重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本领域资金投向,主要建设条件是否落实,申报资金是否符合安排标准,是否存在重复安排投资,是否已纳入其他市级预算内资金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范围,是否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单位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汇总申报单位对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 资金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和年度基本建设资金需求、项目建成后达成的效果等;
(三)申请投资补助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
(四)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艺方案、产品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等;
(五)项目前期手续相关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文件、备案证明,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意见,环评批复等(不涉及的需提供有关情况说明);
(六)项目单位确保申请资金的新建项目当年年内开工的承诺函或已开工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说明;
(七)项目实施单位和汇总申报单位对项目满足申报要求和真实性、合规性的承诺函;
(八)基本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九)按上级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
第十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财政预算已足额安排经费的;往年已在本专项中安排资金的;同一项目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的;项目业主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四章 项目审核与投资计划下达
第十一条 申报项目评估审核。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估审核,评估审核重点内容包括项目对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程度,项目是否经济可行、投资是否合理,配套资金和建设条件是否落实,项目单位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否可能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等,专家评估审核相关经费在本专项当年预算中列支。
第十二条 市预算内投资安排方案编制与下达。市发改委综合考虑各领域工作建设任务、评估审核结果、资金需求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督导情况等,研究提出补助项目建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市发改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下达投资计划。
第五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三条 获得本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擅自改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严禁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市预算内投资。
第十四条 市预算内投资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等信息纳入项目进度报送范围,由汇总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发改委书面报送。
第十五条 实行项目调整制度。项目有以下情形的,应及时调整:
(一)项目在市预算内投资下达后超过一年未开工建设的;
(二)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超过申报时确定的预计竣工时间,导致市预算内投资长期闲置的;
(三)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既定建设目标不能按期完成的;
(四)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
确需调整的项目,原则上仅限在本专项内调整,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应当及时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调整使用。若不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将按照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收回市预算内投资。
第十六条 项目单位应当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实行项目验收报告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应向市发改委报送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建设方案落实情况、预期绩效目标达成情况、专家验收意见等。
第十八条 项目绩效管理参照《成都市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成财制〔2021〕4号)执行。
第六章 项目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项目直接管理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落实好监管责任,采取组织自查、复核检查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项目单位要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查和督查,如实提供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情况。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的,汇总申报单位需向市发改委提供正式情况说明,核实后由财政部门按程序收回市预算内投资相应部分:
(一)项目终止实施且资金仍有结余的;
(二)未严格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有关要求使用资金的。
第二十一条 发现下列行为,市发改委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市预算内投资,将相关信息纳入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市预算内投资的;
(二)截留、滞留、转移、侵占或挪用市预算内投资的;
(三)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降低建设标准的;
(四)拒不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有关部门及单位、企业自觉接受人大及审计、监察、财政等机关依据职能职责进行的监督检查;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做好市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完善生态建设标准体系,健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标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标准保障生态共融,加快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报预警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美丽丰台建设。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通过严格环境准入要求等措施,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多元共治大气污染治理格局。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发改委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指出本专项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4〕337号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部署十大专项行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工作,现将《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到,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大力解决高值区域污染问题、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秋冬季清洁取暖问题,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力推进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业主)(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九龙坡区兰美路秦安机电原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为有效防治噪声污染,持续改善全市声环境质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绍兴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大力实施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加快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噪声污染问题,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关于征求《绍兴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调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项目的公示根据国家《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拟调整2023年度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至莲花县坊楼镇生
近日,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造油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为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总价3538.782487万元。自中标之日起计,中标人须在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并经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验收合格
近日,中国能建中电工程安徽院承建的安徽首座V2B充电站EPC示范项目建成投运,标志着电动汽车与建筑楼宇电力互动的新模式在安徽成功落地。V2B(VehicletoBuilding)与普通充电站相比,在提供常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的基础上,还具备放电功能,可利用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为建筑供电,这种双向充放电的形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调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项目的公示根据国家《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拟调整2023年度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至莲花县坊楼镇生
“三维热交换技术能够经济有效地解决工业余热回收效率低下的问题,希望能够借助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实现技术的转化和商业化。”江苏新创源节能公司营销总监朱嫚说。近日,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举办2024年首批重点推介技术签约仪式,与7家企业签署重点推介服务协议。“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重庆市财政局发文,调整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调减收回2022年下达的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库容20万立方米刚性结构填埋场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1990万元,调整用于重庆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南津街街道污水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关于2024年河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河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冀事管〔2024〕16号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月21日,浙江省政协发布由严华提出的《关于建设低碳园区推进绿色发展的提案》。其中明确,对节能减碳重点工程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示范效应的节能减碳项目,优先给予资金、土地等扶持。提案指出,目前,经济快速增长与能耗总量控制的矛盾仍然存在,部分园区进一步降低能耗空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公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三批)备选项目,本批次拟推荐南昌县生态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处理中心等备选项目53个,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三批)备选项目的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二批)备选项目的公示,拟推荐备选项目96个,涉及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领域。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二批)备选项目的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1月23日,浙江发改委公示浙江省申请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第三批)。其中包括总投资28960万元的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3万吨/年(金属量)高纯镍绿色低碳项目,总投资2亿的丽水瑞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园区内,面积广阔的屋顶光伏沐浴在阳光中,高大的风电设备在风力作用下转动,不同种类的绿色新能源在生产中实现互补利用;厂房间,集成储能电站和智慧管理系统协同配合,实时调节电源输出,以高效节能为目标将能源输送到每一台设备……如今,工业绿色微电网的建设与应用正被逐渐推广到全国各个角落,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浙江省申请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第三批),东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北片厂区建设工程等12个项目入选。关于浙江省申请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第三批)的公示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方案》提到,结合能源禀赋,合理确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扩大绿电和绿证交易规模,充分挖掘分布式能源开发潜力。详情如下: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渝经信规范〔2024〕10号),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市钢铁、有色金属、建材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持续推广,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降低3%以上。炼铁、炼钢、铁合金冶
2月4日,中共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技术,引进实施氢能交通、天然气掺氢、氢储能等场景应用项目,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8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分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实施路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实施方案》针对重点碳排放行业提出碳达峰实施路径:在钢铁行业要合理
4月24日,江苏印发《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其中指出,“十四五”时期,选择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园区和企业启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到2025年:试点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各类试点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基本清晰,对全省碳达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宁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加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与电化学储能一体化发展,实现新能源发电精细化运行与控制,源网荷储互动、多能协同互补、用能需求智能调控。
1月22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古蔺、叙永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加快探索光伏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碳达峰重点行动明确了10大专项行动40项工作任务。目标到2025年,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1.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4%,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22日印发《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南住建〔2024〕157号),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促进产业升级,确保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城乡建设是碳排放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段建设,统筹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逐步提高各县(市)及镇级污水处理效能。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