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湖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草案送审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以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实现。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草案送审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现就省生态环境厅起草的《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hbssftlfe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430071)。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胡映军
联系电话:87235203、87815189(传真)
附件:1.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草案送审稿)
2.《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修订说明
在本页面底部,提供了“实名反馈”在线调查征集渠道,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立法意见建议。
湖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9日
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草案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包括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等活动,以及对前述活动的监督管理。
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碳排放权管理及其交易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促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
市(州)人民政府负责指导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权管理相关工作。市(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的名录审核、碳排放数据日常监管、碳排放配额缴还等监督管理工作。
省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统计、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
第五条碳排放权交易应在由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湖北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进行。湖北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并设立本省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为碳排放交易提供交易场所、系统设施和服务,确保系统安全、可靠、便捷。
本省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用于碳排放配额和符合条件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管理。
第六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如实报告碳排放数据,及时足额缴还碳排放配额。
第七条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并对第三方核查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受委托的第三方核查机构负责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核对、审查。
第八条从事碳排放权管理及其交易活动的部门、机构和人员,依法对碳排放权交易主体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分配和管理
第九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单位,应当逐步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
根据碳排放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订年度配额分配方案,明确纳入的温室气体种类、区域和行业,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名录的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将相关温室气体排放单位从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中移出:
(一)连续二年温室气体排放未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
(二)因停业、关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排放温室气体的;
(三)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移出的情形。
第十条在碳排放约束性目标范围内,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省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和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等因素设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制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并报省政府审定。
碳排放配额总量包括年度初始配额、新增预留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
(一)年度初始配额主要用于重点排放单位既有边界排放;
(二)新增预留配额主要用于新增产能和产量变化;
(三)政府预留配额主要用于市场调控和价格发现,一般不超过碳排放配额总量的10%。价格发现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竞价收益用于支持碳市场调控、碳交易市场建设等。
第十一条年度初始配额和新增预留配额实行无偿分配,适时引入有偿分配。
第十二条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设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起草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重点排放单位、专家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三条每年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重点排放单位预发配额。
每年9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初始配额,对预发配额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重点排放单位因增减设施,合并、分立及产量变化等因素导致碳排放量与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相差20%以上或者2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的,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碳排放配额进行重新核定。
第十五条符合条件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可用于抵消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量。鼓励开展碳普惠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用于缴还时,一吨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当于一吨碳排放配额,抵消比例不超过该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的10%。重点排放单位在其排放边界内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得用于抵消本省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量。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抵消细则。
第十六条每年11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向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缴还与上一年度实际排放量相等数量的配额或符合条件的核证自愿减排量。
第十七条每年1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交易机构在注册登记系统将重点排放单位缴还的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未经交易的剩余配额以及剩余的预留配额予以注销。
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及交易机构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重点排放单位对碳排放配额分配、抵销或者注销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第三章碳排放权交易
第二十条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包括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和其他经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交易产品。鼓励探索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产品创新。
第二十二条交易机构应当制定交易规则,明确交易参与方的权利义务、交易程序、交易方式、信息披露及争议处理等事项。
碳排放权交易可以采取公开竞价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交易方式。
第二十三条交易参与方应当向交易机构提交申请,建立交易账户,遵守交易规则。
交易参与方开展交易活动应当缴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由省价格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交易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和我省交易监管等相关规定,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制定风险管理预案,及时公布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信息。
交易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五条交易机构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引导温室气体减排的作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过度投机,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禁止通过操纵供需关系和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扰乱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秩序。
第四章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
第二十六条纳入本省碳排放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制定年度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并报送市(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明确排放数据监测方式、频次、责任人等。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严格依据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实施监测。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市(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纳入本省碳排放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向辖区内市(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碳排放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碳排放报告必须包含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工艺、主要产品产能及产量,以及温室气体排放量等必要信息。
第二十八条第三方核查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重点排放单位的年度碳排放报告及相关数据进行核查,按要求向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核查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配合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核查报告审核机制,组织专家对核查报告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告知重点排放单位和核查机构,并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第三十条重点排放单位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核查结果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复核申请进行核实,并作出复核结论。
第五章激励和约束
第三十一条省财政设立低碳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碳市场调控、碳交易市场建设、重点排放单位碳减排。
第三十二条各相关单位应当优先支持能效先进、具备示范效应的重点排放单位申报国家、省绿色低碳相关项目和政策扶持。
第三十三条鼓励金融机构与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建立投融资合作机制,盘活碳排放权配额和符合条件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等碳资产,鼓励开展碳排放权质押、碳债券、碳保险、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创新,支持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减排技术研发和创新。
第三十四条重点排放单位、第三方核查机构、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被行政处罚的,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记录其信用状况,并将信用记录按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未履行配额缴还义务、存在排放数据造假等其他违规行为的重点排放单位是国有企业的,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其通报所属国资监管机构。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碳排放权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碳排放权交易主体、交易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第三方核查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篡改、伪造相关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重点排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按时足额缴还配额或符合条件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当年度碳排放配额市场均价,对差额部分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罚款,并在下一年度配额分配中予以双倍扣除。
第四十条重点排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如实提供排放报告的,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警告、限期履行报告义务,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重点排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导致无法进行有效核查的,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警告、限期接受核查。逾期未接受核查的,对其下一年度的配额按上一年度的配额减半核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等。
(二)碳排放: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等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也包括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
(三)碳排放权:是指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的规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
(四)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按照相关方法学对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实施效果进行量化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五)价格发现:是指主管部门在特定阶段向市场投放一定数量的碳排放配额,市场通过公开竞争形成权威性价格过程,目的是为市场各方提供价格预期。
(六)重点排放单位:是指年综合能耗或温室气体排放符合全国或本省试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纳入要求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其边界为单位拥有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生产业务范围。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71号、389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规范天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天津市组织对《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重新发布实施。(一)修订《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答: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
6月30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启用单向竞价交易方式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启用单向竞价交易方式的公告沪环境交〔2025〕23号为进一步丰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方式,满足交易主体需求,维护交易市场秩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近日,广东丰顺县印发《丰顺县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根据方案,力争到2025年工业园区、新建学校、新建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50%,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农村农房等能装尽装。在2025年至2030年期间,显著提高分布式光伏的覆盖率和应用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7日,广东梅州丰顺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丰顺县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政策支持。电价方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获得相应收益
6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重点排放单位可以通过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其购买的碳排放配额可以用于清缴。重点排放单位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后仍有结余的,可予以结转,具体规定由市
碳市场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6月25日,在2025年“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上,南方电网公司宣布启动内部碳市场建设,将逐步开展碳排放数据报送及核查,科学分配碳排放配额,构建抵消机制、内部碳信用机制、交易机制、市场调节机制,上线内部碳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重点排放单位可以通过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其购买的碳排放配额可以用于清缴。重点排放单位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后仍有结余的,可予以
北京市碳市场已平稳运行11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线上成交均价保持稳中有升趋势,从开市之初的50元/吨左右逐步上涨至2024年的111元/吨。碳市场有效驱动了企业减排行为——配额短缺单位通过购买配额完成碳排放控制任务,配额富余单位可出售盈余配额获取收益。这是记者25日从“全国低碳日”北京主场活动
3月下旬,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积极稳妥有序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方案》要求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按照“边实施、边完善”的工作思路,分两个阶段做好钢铁、水泥、
第一章nbsp;能源发展综述本章作者nbsp;邱丽静(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宏观经济形势01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化,
6月12日,广州交易集团与佛山建发集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广州交易集团佛山办事处揭牌仪式在佛山举行。接下来,双方将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国企阳光采购、特殊资产处置、数据要素服务、绿色低碳服务等六大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活动伊始,广州交易集团党委书记、
今天是香港回归祖国28周年纪念日,中广核大亚湾核电站已持续对港供电31年,截至2025年4月29日,累计供电超3200亿度,31年来,大亚湾核电站平均每年为香港供电超过100亿度,占香港总用电量的四分之一,为满足香港电力供应,改善能源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的标志性工程肩负我国“核电起步”的历史
高考志愿填报已经进入了最后冲刺阶段!选对方向和考高分同等重要,面对众多院校和海量专业,很多考生和家长还是一头雾水,将来想进电力企业,高考志愿应该填报哪些院校和专业?作为过来人,头条君精编填报干货,助你精准匹配理想院校!头条君首先向大家安利电气工程专业!电气专业“永不过时”国家大力
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浪潮中,“绿电直连”与“源网荷储”作为两种备受关注的能源发展模式,正以前所未有的态势重塑着新型电力系统的格局。尽管两者都是旨在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但它们在核心理念、实现路径及优势侧重上存在显著差异。(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作者:Chloe)核心差异与优势:
源网荷储一体化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架构,正加速从政策蓝图迈向实践落地。这一创新模式打破了传统电力系统“发-输-变-配-用”的单向运行逻辑,通过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四大要素的深度协同与互动,构建起能源高效利用的闭环体系。然而,在各地项目批复数量持续增长的繁荣表象下,实际落地进度却呈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公司认真落实陕煤集团“保碳、去碳、减碳、固碳、易碳”的“五碳”发展战略规划,将新发展理念融入推动高质量发展之中,积极布局“双碳”新赛道,竭力跳出“唯煤”舒适圈,勾勒出了一幅“立足煤、延伸
7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
2025年6月20日-21日,以“人工智能深化协同,能源科技求索创新”为主题的2025国家能源互联网大会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成功举办。会上,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副院长、国家能源互联网产业及技术创新联盟副秘书长高峰代表编制团队发布了《2025国家能源互联网发展年度报告》。能源互联网总体上经历了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解读《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
为规范天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天津市组织对《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重新发布实施。(一)修订《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答: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
近日,广东丰顺县印发《丰顺县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根据方案,力争到2025年工业园区、新建学校、新建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50%,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农村农房等能装尽装。在2025年至2030年期间,显著提高分布式光伏的覆盖率和应用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
6月3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托国网无锡供电公司,建立无锡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完善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制度,统筹市级、区级虚拟电厂和公共建筑、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等具体场景虚拟电厂建设工作,逐步推进新型储能、分布式光
7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
为规范天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天津市组织对《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重新发布实施。(一)修订《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答: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
6月3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托国网无锡供电公司,建立无锡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完善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制度,统筹市级、区级虚拟电厂和公共建筑、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等具体场景虚拟电厂建设工作,逐步推进新型储能、分布式光
近日,山西钢构科工有限公司荣获“Ⅰ型三星”零碳工厂认证证书,继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后,此次通过零碳工厂认证是对公司长期坚持绿色建造、推动低碳发展的高度认可,标志着公司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零碳工厂是指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内,通过技术性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江苏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盐城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推进方案》。方案指出,为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盐城市将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探索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规划、碳数据监测、碳预算管理、碳综合评价和产品碳足迹等政策机制,实施重点产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示了2025年第二批“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项目定帅结果,环天智慧公司荣誉上榜。《高分辨率碳源监测卫星研发设计与反演算法》项目由环天智慧公司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开展深度合作,旨在研发具备高精度监测能力的碳源遥感卫星,通过创新性的光学载荷设计与智能反演算
6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重点排放单位可以通过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其购买的碳排放配额可以用于清缴。重点排放单位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后仍有结余的,可予以结转,具体规定由市
碳市场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6月25日,在2025年“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上,南方电网公司宣布启动内部碳市场建设,将逐步开展碳排放数据报送及核查,科学分配碳排放配额,构建抵消机制、内部碳信用机制、交易机制、市场调节机制,上线内部碳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重点排放单位可以通过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其购买的碳排放配额可以用于清缴。重点排放单位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后仍有结余的,可予以
在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20年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了我国的“3060”目标,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内涵、基本路径和重点任务,“双碳”工作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性工作,碳排放核算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尤为重要。碳排放核算是碳管理、
迄今为止,非洲规模最大的光伏项目将落地埃及,该项目规划建设1GW光伏电站和200MWh储能电站。项目总投资额超5.9亿美元,其中非洲开发银行提供1.841亿美元融资。总投资超5.9亿美元落地埃及,助力电力系统稳定Obelisk项目位于埃及南部的基纳省(Qena),项目所发电力将全部由埃及国家电力传输公司(EETC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