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规范评审行为,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起草制订了《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要求》、《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观察员管理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要求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评审行为,统一评审标准,加强评审员管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及其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要求所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包括资质认定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和资质认定评审技术专家(以下简称技术专家),均纳入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库管理。
评审员是指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考核确认,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指派,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实施评审的人员。
技术专家是指因评审工作需要,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指派,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进行专业评价和指导的人员。
第三条【职能职责】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全省评审人员的统一管理。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是受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负责评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使用以及相应的日常管理,完成省级资质认定部门交办的其他评审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评审员的选拔推荐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评审人员完成资质认定相关工作。
第四条【评审员条件】评审员应当能够独立承担相关领域的评审工作,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技术职称;
(二)熟悉检验检测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检验检测或者相关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三)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四)具有良好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能使用资质认定评审相关的软件系统;
(六)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能够熟练运用评审准则和特殊领域评审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七)能保证参加评审的时间;
(八)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第五条【技术专家条件】技术专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本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及以上;
(二)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
(三)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四)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第六条【申请程序】评审员报考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请,经单位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属地资质认定监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属地资质认定监管部门对申请人的条件、资料等进行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向上一级资质认定监管部门上报推荐;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对上报推荐人员情况进行再次审核,确定报考人员名单并公示;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公示。考核合格者获得评审员资格并纳入全省评审员库管理。
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经本人申请报省局备案后,可直接转任为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
第七条【评审员分级】评审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分为实习评审员、评审员、主任评审员。评审组长一般应由主任评审员担任。评审工作必要时,可临时聘用技术专家。
(一)实习评审员:获得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2年以内,参加评审工作不超过5次,年度评定合格等次以上。参加评审工作应由主任评审员或同专业的评审员带教。
(二)评审员:获得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2年以上,参加评审工作不少于5次,年度评定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在评审活动中配合主任评审员能够独立完成对应专业评审工作。
(三)主任评审员:获得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5年以上,参加评审工作不少于10次,年度评定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具有较高的管理、技术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可作为评审组组长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第八条评审员等级调整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评审中心根据评审人员队伍建设需要、评审环节数据分析结果,组织开展晋级考核,晋级考核根据申请人考核情况和工作业绩,逐级晋升。
(一)评审员晋升主任评审员:评价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晋升申请和确认表》及证明资料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晋级意见。
(二)实习评审员晋升评审员:评价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晋升申请和确认表》及证明资料进行综合评议考核,确定晋级意见。
(三)评价组由评审中心负责组建,由3名以上专家组成,对晋级申报材料、面试、实习考核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晋级意见后经评审中心审核报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审批。
第九条【评审人员数据库管理】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建立评审人员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公布评审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评审人员使用】评审中心应制订评审人员使用计划,根据评审任务科学合理安排评审人员。
(一)凡涉及现场评审均应安排评审组。评审组应由至少2人组成,指定一名评审组长。原则上每个评审组应安排一名实习评审员参加。
(二)评审组成员的专业应能覆盖机构所申请的能力范围,合理均衡的确定每名评审人员的工作量。
(三)应尽可能扩大评审员的使用范围,防止评审员使用的过度重复或漏用现象。原则上主任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不得超过10次/年,评审员参加评审的次数不得超过20次/年,尽可能使每名评审员参加评审不得少于1次/年。
(四)因评审工作必要,须聘用技术专家时,应及时向省级资质认定部门报告、确认,标注技术专家并纳入评审员库管理。
第十一条【行为准则】评审人员应当恪守如下行为准则:
(一)坚持原则,公正可靠,忠于职守;
(二)持续提升技术能力,维护资质认定工作声誉;
(三)不介入与评审有关的冲突和违规利益;
(四)严格遵守廉洁和保密纪律;
(五)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六)严格依照准则和机构申请开展评审,不随意增设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禁止性行为】评审人员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实施技术评审;
(二)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从事咨询又从事技术评审;
(三)与所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评审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未进行回避;
(四)在评审工作中故意刁难、态度粗暴、吃拿卡要;
(五)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
(六)收受评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违反规定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出具虚假或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
第十三条【培训考核】评审中心应对评审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形式包括集中授课、现场观摩、会议研讨或者在线培训等。评审员应积极参加,以保证持续符合评审员条件。
第十四条【考核评定】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应采取现场评审观察、评审案卷审查、被评审方的意见、专项检查、能力测试及其他相关方面的信息反馈等方式对评审员进行年度考核并综合评审中心日常考核评定情况,确定考核评定等级,对评审员实施动态管理。
评审中心应根据评审员技术能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培训教育以及评审工作完成情况等日常工作方面的表现,对评审员进行考核评定报省级资质认定审查确认。
县级以上资质认定部门根据评审员日常行为、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对本辖区内评审员进行初步考核评定并报上级资质认定部门。
第十五条【监督管理】省级资质认定部门采取评审对象评价、评审组内评价、监督评价等方式对评审人员的评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结果作为评审员晋级、停用的主要依据。评审组长负责技术评审的全面工作,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沟通、协调、控制技术评审过程,裁决评审工作中的分歧和其他事宜,跟踪验证整改,及时报告评审情况、报送评审材料。其他评审人员应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协助评审组长完成评审工作。评审组应对其承担的评审内容和评审结论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资质认定机构所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务人员应受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委托作为观察员现场见证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监督管理】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资质认定部门或委托评审中心对其作出约谈处理:
(一)存在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
(二)无故不参加评审中心组织的培训考核;
(三)工作质量不达标,评审材料因一般性评审质量问题被多次退回;
(四)无故不参加评审中心指派的技术评审活动。
第十七条【监督管理】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作出暂停直至取消委托从事技术评审活动的处理:
(一)不能持续符合评审人员条件;
(二)存在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行为,情节较重或严重的;
(三)存在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行为;
(四)工作质量不达标,评审材料因严重评审质量问题被多次退回;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适宜参加技术评审工作的。
评审人员暂停从事技术评审活动期限为三个月,在暂停期满后,经整改合格并承诺遵守各项要求,可以提出恢复申请,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批准后予以恢复。
评审人员存在第十二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行为,直接做出取消委托从事技术评审活动的处理,不再予以注册。
第十八条【评审原则】评审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人员独立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并对所评审内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级资质认定监管部门及相关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现场评审工作,影响评审公正性和结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附则】本办法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观察员管理要求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观察员(以下简称观察员)管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定义】本要求所指观察员,是指受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进行现场见证检查的各级资质认定监管部门的公务人员。
第三条【部门职责】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资质认定监管部门负责全省观察员统一委派和监督管理。
湖北省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中心负责观察员具体组织实施及其它相关工作。
第四条【观察员职责】观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前期保持与评审组长的沟通、协调,共同确定现场评审工作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
(二)根据《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委派通知书》对评审组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一致性核查。
(三)对评审组是否按计划和规定开展评审进行监督。
(四)对评审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五)现场评审结束10个工作日内,应向委托派出单位书面报送观察报告。
(六)现场观察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严重失实以及其它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或行为的,有权终止现场评审并向委托派出单位报告。
第五条【行为准则】观察员禁止下列行为:
(一)故意设置阻碍,阻挠评审工作如期开展。
(二)干预评审组正常的评审工作,干扰、影响评审组的评审结论。
(三)不如实报送观察报告,影响资质认定审批进度。
(四)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观察员职责。
(五)违反公务人员行为规范,收受不当利益。
第六条【任务委派】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中心根据机构申请情况与评审通知一并委派资质认定评审观察员,观察员原则上由申请机构所在地市州局资质认定监管部门人员担任。特殊情况市州局资质认定监管部门也可进行适当调整,但需向委派单位汇报。
省级资质认定监管部门也可根据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需要,直接指派观察员。
第七条【实施时间】本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推进绿色化转型。结合钢铁、化工、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要求,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助推生产工艺改进和新产品研发。加强新型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推进绿色化转型。结合钢铁、化工、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要求,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助推生产工艺改进和新产品研发。加强新型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全产业链检验检测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4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聚焦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一批能力验证。创新推进涉碳类认证。推进快递、会展等行业绿色服务认证团体标准编制及认证试点。鼓励各区加大绿色低碳认证政策支持力度,扩大政策宣贯覆盖面。在部分成熟行业和重点领域探索推进产品碳足
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河南省检验检测认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认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关于征求《河南省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点,福建省加强开展重点领域检验检测和认证监管。巩固深化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生态环境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机制;重点关注机动车、生态环境、食品、建筑建材等领域,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针对有机产品等重点领域认证获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要点,提出将持续加大环境、机动车、碳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和虚假认证整治力度。2024年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要点2024年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
为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千亿级检验检测服务业集群,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其中生态环境检验检测领域内容包括:围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重点提升全氟化合物等新污染物、饮用水安全、水生生物、煤样全要素、节能产品和产品能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主体责任,打击检验检测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湘商改办〔2023〕1号)的工作安排,湖南省生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要求加强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有机、碳汇等领域标准、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储备。以纺织、电池、光伏、化纤等行业为重点,统筹推进碳领域产品、过程、体系、服务认证和审定
湖南省生态环境农村工作站的湖南省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排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排查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3822号3、委托代理编号:2942-20231108-2244、采购项目预算:60,966,900元支持预
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河南省检验检测认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认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关于征求《河南省
为了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准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依法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结合资质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联合发文通报“2023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情况”。其中,14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被实名通报,被要求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关于2023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为认真贯彻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第三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处理结果: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利剑治污”第三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利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启动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根据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聚焦碳排放数据管理和环境监测等领域,联合对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抽查。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整治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聚焦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从严规范执业行为,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促进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市场健康发展。到2025年,生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9家机构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轻微问题,自行整改;6家机构责令限期改正;9家机构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移交生态环境或市场监管执法稽查部门处理;1家机构基本条件无法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移交资质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检测质量管理,促进全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全文如下: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其中涉及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土壤中总氟化物检测。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鲁市监认函〔2023〕216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检测质量管理,促进全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
4月24日,三峡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刘伟平在湖北宜昌与宜昌市委书记熊征宇,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泽江座谈。双方就共同服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扎实推进各领域全方位合作进行深入交流。三峡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武斌,宜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立新,市委常委、宜都市委书记谭建国,市委常委徐伟营
4月25日,湖北咸宁通山黄沙11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核准获批。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移位安装110千伏1#主变压器。扩建110千伏分段间隔1个、主变进线间隔2个、出线间隔2个,均采用户外HGIS设备。扩建及更换母设间隔各1个(采用AIS设备),将原110千伏大畈出线间隔(AIS设备)更换为
4月18日21点52分,由国网湖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赤壁—汪庄余220千伏线路工程、咸宁—汪庄余线路改接进赤壁变220千伏线路工程成功送电,标志着咸宁赤壁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全线圆满完成。工程线路起于赤壁市官塘驿镇500千伏赤壁变电站,3条主要线路分别止于嘉鱼县220千伏茶庵岭变电站、
4月23日,湖北红安县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44722.18万元,主要实施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及农村环境整治提升两大工程,其中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包括铺设695371m污水管道和805套一体化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并完成路面破除恢复工程;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区域碳市场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按照自愿参与、通力协同、有序管理的原则,全省22家大型统调火力发电企业建成碳计量子站并实现与总站的联通,300MW级以上火电机组烟气直测法碳计量装置覆盖率不低于70%。详情如下:省市场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区域碳市场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通知,按照自愿参与、通力协同、有序管理的原则,全省22家大型统调火力发电企业建成碳计量子站并实现与总站的联通,300MW级以上火电机组烟气直测法碳计量装置覆盖率不低于70%。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区域碳市场
4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区域性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废钢铁、废铜铝、废塑料、风力发电设备机组等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集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虚拟电厂相关信息的公告,据显示,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家虚拟电厂的注册申请,对其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华润集团发布华润红安化学储能电站二期20MW/40MWh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公告如下:华润红安化学储能电站二期20MW(40MWh)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SZBGG2024040194号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中部片区2024年度第24批招标华润红安化学储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4月18日,湖北潜江35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工程可研报告内部评审会在武汉市顺利召开。会议由中国能建数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峻主持。来自中国能建数科集团、湖南电力设计院的专家团队参加了评审。本次评审会对项目整体可研报告进行了全面评审,并组织工艺、电控、土建、技经等专业小组进行了充分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