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到2025年,西安市将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
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162号)各项安排部署,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按照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开展我市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初步建立全市化学物质基本环境信息数据库;落实省上在我市开展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典型工业园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任务。
到2025年,掌握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逐步强化科技支撑,全面增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1.建立协调联动管理机制。建立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关中海关等部门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管理机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协商共治,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督促各区县、开发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主体责任、属地责任。
2.贯彻执行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时落实国家最新出台的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等法规、标准文件。涉及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权限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时,应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相衔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新污染物现状调查及试点监测
3.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开展我市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调查;对《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的15类化学物质和《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中的13类化学物质,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环境排放和风险状况详细调查。2023年开展我市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初步建立全市化学物质基本环境信息数据库。2024年起,每年3月15日前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并对全市化学物质基本环境信息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建立调查监测体系。2023年,完成我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典型工业园区等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试点任务,逐步实施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5.开展风险筛查及评估。按照省上安排,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以及多环境介质中新污染物赋存现状与生态环境风险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6.落实管控措施。按照国家、省上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中海关等配合)
(三)加强源头管控,减少新污染物产生
7.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监督执法。贯彻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要求,督促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单位依法履行申请登记义务,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信息共享要求,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宣贯培训,推动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全面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加大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中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严格实施淘汰替代或限用措施。
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管理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严控新污染物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按期淘汰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依法停止核发相关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中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按照《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和《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落实化学品进出口管控要求。(关中海关负责)
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婴幼用品、汽车、家具、电子产品、建材、食品及接触材料、服饰等相关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标准,强化产品质量执法监督,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宣传贯彻国家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新污染物管控要求,在重要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持续推进汞的淘汰和替代。积极推动无汞低汞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实现汞污染减排及用汞产品替代;禁止含汞农药、生物杀虫剂和局部抗菌剂的生产;支持临潼区开展医疗机构体温计、血压计无汞产品替代应用示范;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支持无汞催化剂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潼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
11.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有关要求,将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纳入本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原辅料无害化替代、生产工艺无害化优化等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国家、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标准,按要求做好绿色制造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涉新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通过环保督察案件、突发环境事件、投诉举报线索、特定区域案件等渠道定期组织筛查线索,开展涉新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相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到2025年底,50%以上达到省级规模养殖场标准(生猪存栏300头以上、牛存栏1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家禽存栏1万只以上、兔存栏1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农药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指导。持续开展农药使用减量行动,2025年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鼓励使用高效低风险农药,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积极探索推行农药购买登记管理,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不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引导生产企业使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的大容量包装物。(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新污染物防治措施,持续降低环境风险
15.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与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逐步将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技术标准和控制措施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加强对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的监管;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列入重点排污单位清单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定期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落实新污染物信息公开要求,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的企业应依法依规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16.推进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筛查、建立全市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企业等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清单,纳入“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范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要求。不断加强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处置的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夯实新污染物治理科技和管控基础
17.开展技术研究与创新。以新污染物治理需求为导向,鼓励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先行先试开展技术创新。在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科技攻关,加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研发;充分发挥省级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和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等优势资源,鼓励其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环境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等技术方法研究以及监测监控等设备研发。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与推广方面的研究。(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新污染物监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依托现有的分析测试能力,购置新污染物相关监测仪器设备,加强新污染物监测人员队伍建设,争创省级、建立市级新污染物分析测试重点或示范实验室和相关人才培训基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污染物治理落实情况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安排部署。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新污染物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理顺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二)做好财政保障。统筹现有资金保障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安徽省第一届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共遴选出专家委员会委员19名、专家库拟入库专家19名。关于安徽省第一届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的公示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8月23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出席并介绍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付忠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朱向彬、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黄一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7月31日起就《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该清单中共包含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等15类污染物。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重点管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江桂斌等45人入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和《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鲁政办发〔2023〕1
抗生素是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四类新污染物之一。抗生素污染了水,应该用什么方法来治理?我们认为,目前膜法处理是一种比较好的处理抗生素污染水的技术。”5月17日,在第18届POPs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侯立安在“新膜处理抗生素污染水卡脖子技术难题及对策”主题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3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体系项目表由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和
近日,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大讲堂”暨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程研究中心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院长余刚先生做“新污染物及其治理”讲座,来自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治理思路,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搭载生物医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清洁生产、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管理需求:
12月3日,重庆市大渡口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支队(以下简称“环境应急支队”)正式挂牌成立,生态环境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补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芹,大渡口区委副书记钟渝,区政府副区长刘理国,区政府副区长李佳敏,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执法
辽宁省公布第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正面清单领域):近年来,我省持续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修订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有机融合,实现对守法企业
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积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生态环境部9月5日印发《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供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督管理等工作参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
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守牢环保底线,自觉遵守环保规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沈阳某纺织布匹有限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超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秩序,不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营商环境优化,我厅整理了涉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干扰自动监测设施采样排放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涉嫌违法犯罪、环境保护设施自主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日,自贡、攀枝花、资阳三地生态环境部门查处一批涉气类环境违法案件,现公布三起典型案例。自贡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2024年7月4日,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通过自贡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发现自贡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
7月31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威远轻舟运输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污案2024年3月,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与公安机关在联合调查威远轻舟运输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中,通过公安机关掌握了该公司还将泸州市某酒厂发酵废水倾倒在自贡市沿滩区某处土
今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剑2024”、“两打”等专项行动,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参考和借鉴。01杭州市某装饰纸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生态环境执法的指导作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4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成都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通过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2023年8月31日,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对成都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1号燃气锅炉配套的RO反渗透膜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在国家政策对垃圾发电行业环保要求日趋严格的前提下,垃圾发电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都能实现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但烟气污染物中的硫化物、氮氧化物、二噁英等有害气体的治理仍是垃圾发电行业关注的重点问题。【环保警钟】垃圾焚烧的隐形危机!在追求绿色能源的浪潮中,垃圾焚烧发电站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十四五”规划,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和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大力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丝路沿线生态环境发展合作,由多家行业协会与机构联合举办,定于2025年4月23-25日在西安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第19届西安国际水展(同期举办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大会)。自全球招展招商启动以来,第19届
中电工程西北院中标西安热电煤电机组关停热力替代民生保障项目(热源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建设5台70兆瓦燃气锅炉机组,对既有蒸汽热力管网实施“汽改水”改造,全面高效替代现有煤电机组所承担的12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项目将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放量,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对区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在西安交通大学机械校友会成立大会暨产教融合高端论坛上,泾河新城入区企业秦氢元(陕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签署科技成果转化协议。现场,校企联合科研平台—氢能装备研究院同步揭牌成立。据悉,该研究院作为双方共建的校企联合研究平台,一方面能为企业产品创新
近年来,陕西西安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对电网企业开展并网服务提出更高要求。西安供电公司结合电网建设规划,制订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建设方案,适度超前规划变配电布点,优化电网设施布局,全力服务分布式光伏接网。今年下半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
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DCS控制系统设备打捆招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西安文宜安阳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金额1566700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武汉博德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金额1698500元;中标候选人第三名西安永宁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金额1803300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西安航天基地公用服务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3GW单晶电池产业项目)废气处理系统改造升级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2B#厂房)招标公告,项目预算2534.4011万元,招标公告如下:
12月6日,陕西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资格预审公告。本项目涵盖5个子项目,其中:生态环境治理包括恒口示范区雨污分流和配套管网建设、月河恒口中上游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2个子项目;关联产业开发包括恒口示范区温泉康养度假基地(一期)项目、恒口示范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建
12月1日10时20分,陕西750千伏鹿山Ⅱ线及鹿山Ⅱ线白鹿原侧高压电抗器、鹿信Ⅱ线24小时带电试运行结束,标志着750千伏西安东输变电工程投运。750千伏西安东输变电工程是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该工程线路部分于2022年8月26日开工,变电部分于2023年8月8日开工,本期新建2组210
中核坤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坤能”或“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旗下“技术研发与可研编制、工程管理与总承包、技术咨询与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与文档管理、财务管理服务”等为主业的集约化共享业务平台公司
近日,由中国节能承担设计的西安热电“地热+”减碳互补清洁供热一期工程项目成功并网投运。这是国内首个采用地热能集中替代传统供热的示范项目,也是国内单站换热规模最大的地热能热源项目。该项目位于西安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采用地热井工厂模式。项目在厂区内群式布设20口中深层地热井,运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