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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提高轻微污染天气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福建生态云平台等科技支撑,构建精细化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体系,提升大气治理能力现代化、智慧化水平。
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4月3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蔡源凤
联系电话:0591-87866158
传真:0591-88367038
电子邮箱:dqc@sthjt.fujian.gov.cn
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聚焦新福建宏伟蓝图和“四个更大”等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提高轻微污染天气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福建生态云平台等科技支撑,构建精细化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体系,提升大气治理能力现代化、智慧化水平;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白云幸福感,高质量推进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建设。
(二)目标指标
到2025年,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0.0μg/m3,不发生重度污染;全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较2020年分别完成1.52万吨、1.10万吨。
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实行等量或减量替代原则;对产能尚未饱和的重点行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较高的新兴产业项目引导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严格控制钢铁产能增长。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逐步减少独立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序调整优化重点行业产能结构
贯彻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强重点行业产能状况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实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运用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技术等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污染物或温室气体排放不达标、能效和清洁生产水平低的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
福州、泉州、漳州、莆田、龙岩等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依据辖区内产业集群制定制鞋、建陶、纺织、化工新材料、机械装备、印刷电路板、家具等主要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制定“一园一策”,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的原则,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加快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江阴港城经济区、古雷石化工业区等片区集中供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核电余热供热。对家具、汽修、机电等涂装类产业集群,重点推进低(无)VOCs含量涂料替代,鼓励建设集中喷涂中心。对制鞋、印刷等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推进低(无)VOCs含量油墨、胶粘剂等替代,鼓励建设废弃溶剂容器集中回收处置中心。对活性炭使用量大的产业集群,积极统筹建设集中再生中心统一处理。(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
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鼓励制鞋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聚氨酯热熔胶、水性聚氨酯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加大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推广力度。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工信厅、住建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八)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7.4%,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左右。安全稳妥推进核电建设,加快漳州、宁德霞浦等核电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全省电力结构布局。优化风能开发布局,加快开发海上风电资源;有序发展太阳能发电,支持户用和工业园区、大型公共设施等屋顶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因地制宜推进“渔光互补”、渔上光伏等项目;开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配置储能需求研究和配建,提高其调节能力。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格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稳妥有序推广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淘汰
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在无法集中供热的区域研究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燃油锅炉和散煤。到2024年底,全省范围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到2025年底,全省范围内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通过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深度治理等方式全面实现转型、升级、退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在用锅炉(燃煤、燃油、燃生物质)全面改用电能等清洁能源或治理达到超低排放水平。(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工信厅、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
(十二)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充分挖掘城市铁路站场和线路资源,创新“外集内配”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模式。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30%和35%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福州、厦门等省内主要港口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推进环湄洲湾、环罗源湾、古雷石化园区等重点工业企业(园区)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既有线路效能。加快铁路干线瓶颈路段扩能改造,充分发挥向莆、兴泉、衢宁等铁路的货运功能,加快构建港口后方铁路通道,加强沿海港区与后方铁路货运通道衔接。重要港区在新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时,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进港铁路;扩大现有作业区铁路运输能力。加快宁德白马港、漳州港尾铁路支线和福州港口后方铁路建设,加快宁德漳湾港、福州松下港前期工作。开展漳州古雷港区铁路支线、厦门港接兴泉铁路和湄洲湾港接兴泉铁路港口后方通道前期研究。到2025年沿海港口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高于70%。推动铁路场站向重点港口、枢纽机场、产业集聚区、大宗物资主产区延伸。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强化用地用海、验收投运、运力调配、铁路运价等措施保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
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各地分年度制定老旧汽车淘汰实施计划,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2025年力争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30%以上。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全省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强化入户检查。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
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因地制宜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以及火电、钢铁、煤炭、焦化、建材、矿山等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提高岸电使用率。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鼓励铁路站场及煤炭、钢铁、冶金等行业推广新能源铁路装备。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 “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福州机场、厦门机场等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工信厅、交通运输厅、福建海事局、农业农村厅、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
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福建海事局、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六)推进扬尘污染精细化治理
鼓励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5%;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对城市公共区域、城区在建工程、拆除工程、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应急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能力,提高离田效能。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对秸秆禁烧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进行精准划分。秸秆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
(十九)加强VOCs全过程综合治理
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存储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的浮顶罐罐顶气未收集治理的,宜配备新型高效浮盘与配件,选用“全接液高效浮盘+二次密封”结构。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鼓励湄洲湾石化、古雷石化、江阴化工园区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省钢铁冶炼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每小时35(含)—65蒸吨燃煤锅炉和位于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保留的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锅炉原则上必须全面实现超低排放。(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发改委、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进建陶、玻璃、石灰、有色、砖瓦等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深度治理等方式全面实现转型、升级、退出。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城市建成区外保留的燃油、燃生物质锅炉应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燃生物质锅炉参照燃煤锅炉执行)。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工信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
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鼓励福州、厦门、泉州等有条件的地市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监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各地要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
推广氮肥机械深施,科学施肥和减少化肥流失,提高化肥利用率。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和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措施,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二十三)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
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春末夏初、秋季等臭氧污染易发时段,利用走航监测、热点网格、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开展PM2.5、VOCs等污染源追踪与解析。以厦漳泉、环湄洲湾等为重点区域,根据预测预报结果,组织开展多地市污染天气联合应对。鼓励相邻市县积极开展联防联控,推动联合交叉执法。(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二十四)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省级—市级”空气质量预报体系,加强各级预报中心建设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预报准确率。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各地应统筹考虑重污染天气、轻微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形成管控企业清单,细化实化应急管控措施,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加快开展钢铁、水泥、建陶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锅炉领域绩效分级,严格审核把关A、B企业评定,根据分级结果实施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每年9月底前,近三年内仍有重污染天气发生的地市,应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制修订工作。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要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
(二十五)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
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先行建设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推动建设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站点。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完善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立体监测网络,加密全省光化学组分网,重点城市开展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设区市开展城市环境空气降尘监测。加强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交通运输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
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能力。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等,石化、化工企业集中的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公安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强决策科技支撑
加快适用于中小型企业低浓度、大风量废气的高效治理技术,以及低温脱硝、氨逃逸精准调控等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研究分类型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径。推进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技术方法研究。到2025年,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排放清单编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二十八)持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研究启动修订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完善地方和国家标准体系有机衔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标准全覆盖。鼓励厦门等地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适时制(修)订制鞋、纺织印染、合成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探索制定地方陶瓷、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及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建立健全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
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省发改委负责)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省发改委牵头,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推动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鼓励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福建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根据中央部署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完善环境信用评价与绿色金融联动机制,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责任单位:人行福建分行、福建证监局、发改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要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行动计划和本方案工作任务要求,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实施方案。生态环境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调度评估。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落实任务分工,出台政策时统筹考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求。(责任单位:相关省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强化监督考核
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地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从项目审批、荣誉表彰、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对大气环境监管重点地区开展监督帮扶。(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三十三)加大信息公开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大气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畅通获取大气污染排放和大气环境质量等各类环境信息。持续开展“大气超级监测站”公众开放日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人行福建分行、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促进公众参与
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气象日等节点,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举措,大力普及大气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和知识,提升公民大气环境保护意识与健康素养。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环境保护。政府带头开展绿色采购,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中央、省属企业带头引导绿色生产,推进治污减排。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信访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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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中广核华建天恒(新疆)传动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陆上钢塔筒采购项目中标公示。公示显示,该项目中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0,925,127.00元。据悉,该项目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十三间房,风电场与哈密市的公路里程约为165km,场址海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聚焦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关键环节,强化石化化工企业开停工(车)和检维修过程VOCs排放管控,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南京市地方标准《石化化工装置开停工(车)和检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下降5%左右。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
7月1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文件提出,2025年全省PM2.5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左右,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文件还提及,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高质
近日,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仑区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强化煤炭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宁波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重点削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深入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全区原则上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8日,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湖南岳阳龙泉山300MW/1500MWh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县公田镇飞云村,建设规模为1×300MW/1500MWh,压缩时长8h,发电时长5h,设计使用年限50年。计划总工期24个月,允许联合体投标。以下为招标原文:中国电建电
7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介绍,“十四五”时期,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进展超过预期。“十四五”规划把创新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加上大型LNG运输船全球领先;全球第一座第四代核电站石岛湾基地投入商业运行。“用能”更
在浩瀚南太平洋的火山岛国汤加,一场静悄悄的能源革命正在发生。多座金马750kW风力发电机巍然屹立,将海风转化为清洁电力,缓解了这个岛国长期面临的能源短缺困境。而在每座高耸云端的白色塔筒内部,来自中国的关键设备——特固兰塔筒升降机,正如同坚实的“隐形脊梁”,默默支撑着风机的建设、维护与
7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介绍,“十四五”时期,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进展超过预期。“十四五”规划把创新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加上大型LNG运输船全球领先;全球第一座第四代核电站石岛湾基地投入商业运行。“用能”更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9日,国新办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表示,“十四五”时期,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进展超过预期。“用能”更加清洁,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过煤电,建成了全球最大清洁发电体系,我们每用3度电就有1度是绿电,这个比例还会
在广东韶关新丰县低空经济总部,众多企业动工建设,用电需求快速增长。广东电网公司韶关新丰供电局计划在园区铺设新电缆以提升供电能力。管道铺设前,该局试用南方电网公司首个机器蛇开展智慧检测。“目前我们正对10千伏横江线电缆管道进行检测。”韶关新丰供电局工程部副经理赵志旋说,在园区道路建设
7月22日,山东能源聊城祥光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脱硫岛EPC工程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山东能源聊城祥光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脱硫岛EPC工程招标公告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立项情况:已立
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51100110594)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三峡蒙能能
7月17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公告发布。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7月17日,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脱硫EPC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脱硫EPC(项目编号:GXJD-25111QQ010791)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脱硫EPC(项目名称)招标人
7月16日,河南钢铁周钢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EP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河南钢铁周钢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EP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已由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立项编号:2022-029,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下降5%左右。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
7月14日,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77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487.62万元。拟对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600吨/日)进行设施设备更新,其中更新烟气处理设施1套,更换除尘器布袋设施1套。投标文件递
7月1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文件提出,2025年全省PM2.5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左右,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文件还提及,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高质
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动态稀释嗅辨法Ambientairandwastegas-Determinationofodor-Dynamicdilutionolfactoymethod标准号:HJ1416—2025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和废气中臭气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
近日,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仑区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强化煤炭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宁波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重点削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深入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全区原则上
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及相关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CL-ZB-SZXXFD-WZ-2025-003/JSTCC2500313959一、招标条件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及相关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苏州协鑫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国务院国资委在2024年12月23日至24日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强调,扎实做好2025年发展改革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2025年上半年,各大电力上市公司加快资产重组步伐,通过优化资产结构、整合资源,聚焦主营业务,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实力。六大电力上市公司重组预案及最新进展整理
重要通知!华南环保旗舰大展第9届中国环博会广州展参观预登记正式开启!2025年9月17-19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30,000㎡展览面积400+水、固废、大气、监测、土壤全品类环保企业20+会议研讨活动4重宠粉福利等你领取!每一年的618就是钱包和理智疯狂battle的时节。打开手机,满屏的凑单,算优惠堪比做奥
6月24日,宝武环科、宝武水务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在根,副总经理杜军一行前往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电光大”)拜访交流,与华电光大董事长贾文涛就烟气治理高效催化剂合作开展深入交流。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及联合实验室协议,并共同为低碳环保技术研究联合实验室揭牌,开启合作新篇章
6月4日,首创环保集团与北新路桥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总经理李伏京到访北新路桥集团,与北新路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斌举行会谈,并参加了签约仪式。张斌表示,首创环保集团作为全国环保行业龙头企业,具备覆盖水务、固废处理、生态环境、大气治理、资源能源领域的全产业链投资、建设与运营能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沪环大气〔2025〕86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
5月29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通知指出,可参加申报的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有水治理技术、大气治理技术、碳减排技术、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固废利用处置技术、海洋生态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境监
在钢铁行业绿色转型的浪潮中,一项名为“烧结烟气CO催化氧化协同减污降碳”的创新技术正在引发行业震动。近日,宝武环科、宝武水务大气治理事业部(欣创环保)(以下简称“大气事业部”)宣布,其牵头并协同宝钢股份、马钢有限、北京华电光大研发的烧结烟气CO催化氧化协同减污降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在
5月12日,杰瑞新能源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再生循环)与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环境)在中化环境总部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将在环境治理、资源再生两大领域协同发力,整合技术、产业与资本优势,共同探索“双碳”目标下的绿色发展新模式,为可持续发展事业注入强劲动力
2025年4月17日晚间,环保行业领军企业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87.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8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4.92亿元。这一数据背后,既有行业共性困境的折射,也暗含企业主动求变的挑战。本文将从环保行业整体环境、企
10大海外展团,22个国家与地区的2,279家知名企业参展接待全球72个国家的90,571名专业观众,国际观众增幅56%全国10个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团莅临,行业旗舰地位稳固亚洲环保旗舰大展——2025第26届中国环博会于4月23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落下帷幕。本届展会汇聚了来自22个国家与地区的2,279家企业参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16日,远达环保公告,国家电投旗下上市公司远达环保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电力、湘投国际合计持有的五凌电力100%股权以及广西公司持有的长洲水电64.93%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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