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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赣环气候字〔2024〕266号),提出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气候韧性,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
生态环境部编制并发布了《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3)》,该报告报告从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社会系统、区域格局和保障机制建设等六方面全面总结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印发以来,我国各重点领域在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中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近日,上海市印发《上海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4-2035年)》,其中指出:提升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水资源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海洋及海岸带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陆地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能源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交通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人居环
重庆多部门印发《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其中指出: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增强,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评估水平有效提升,气候相关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200万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印发《江苏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韧性。省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印发《深圳市适应气候变化规划(2023-2035年)》,该《规划》是国内首个市级适应气候变化中长期规划,旨在有序推进深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全面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力争在适应气候变化领域先行示范。《规划》提出深圳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任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开展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提升行动等重点行动,积极实施适应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气候韧性,构建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详情如下:北京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我国实施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减缓和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两大策略,我国一贯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适应气候变化是指通过加强自然生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举措,有效防范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等16部门印发《天津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联合发布《湖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3-2035年)》,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同时,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风险识别和管理,主动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系列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长期不利影响,防范化解局地性、突发性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建成气候适应
生态环境部编制并发布了《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3)》,该报告报告从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社会系统、区域格局和保障机制建设等六方面全面总结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印发以来,我国各重点领域在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中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近日,上海市印发《上海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4-2035年)》,其中指出:提升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水资源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海洋及海岸带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陆地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能源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交通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人居环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监测能力建设(大气)(CQS23A00687)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内容包含温室气体监测仪、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仪及配套等设备等。项目概况:“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监测能力建设(大气)”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达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共下达资金6.999亿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13号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分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
2022年10月13日,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召开,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站站长、党委书记、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善荣主持会议,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达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共计29230.80万元。详情如下: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11号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分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1月14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碳排放管理员系列培训教材编制工作所需典型案例的通知》,公开征集碳排放管理典型案例,范围包括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航空运输、轻工、纺织、煤炭、机械、建筑、交通、物流、商业等行业和领域,包括各层级的碳排放管理案例。重点聚焦在
“全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开展第三次林业碳汇计量监测(2021年度)工作,主要包括卫星影像处理分析与制作处理,土地利用变化区划分析,碳库属性因子更新和计量监测数据库建设,产出反映林草湿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的碳源/汇数据。
一、项目编号:0747-2061SCCZA100(招标文件编号:0747-2061SCCZA100)二、项目名称: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低碳示范区项目——赠柬埔寨环境监测设备子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中标(成交)金额:1577.0000000(万元)
据中国政府网,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
1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5年1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正式受理《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原文如下:生态环境部关于2025年1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同志就《工作指引》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工作指引》发布的背景是什么?答:《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指引》明确,鼓励各方积极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制修订,确保实现2027年前制定100项和2030年前制定200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的目标,促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互认。关于电力碳排放核算,具体产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甘肃东方瑞龙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放射性废物管理违法案),我部(国家核安全局)现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停业30日,30日内不得对外新接收和新贮存放射性固体废物,并处以8.75万元罚款。详情如下: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甘肃东方瑞龙环境治理有限公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同意建设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的函,同意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为依托单位,建设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并指出重点实验室主要建设任务是面向减污降碳决策管理需求,以实现经济-环境-气候等多领域协同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多要素多学科交叉为切入点
1月2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环气候〔2024〕91号),提出按照“急用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制,同步开展碳足迹因子研究和测算工作,确保实现2027年前100项和2030年
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4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类)》(公示稿)》。共涉及16项技术,其中推广技术6项,示范技术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类)》(公示稿)的公示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
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2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以及全国化石能源电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2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以及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供核算电力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参考使用。上述因子与《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为高质量推进“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跟踪各地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展、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在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指导下,在各省(区、市)、各城市及地区生态环境部门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下,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编制并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进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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