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8月7日发布《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梯度 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完善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详情如下:
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是指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培育机制:纵向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联动的绿色制造培育机制;横向形成绿色工业园区带动园区内企业创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上游供应商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的培育机制。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企业,是绿色制造体系核心实施单元。
绿色工业园区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过程,全方位实现绿色低碳和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园区,是绿色工厂和绿色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企业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的全过程,实现供应链全链条绿色化水平协同提升的主导企业,是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工厂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的关键。
绿色设计产品是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在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全生命周期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生产的产品。
第三条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和全面覆盖的原则,以绿色工厂培育为基础,以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培育为支撑,优化政策环境,引导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激发企业绿色制造的内生动力,发挥绿色制造标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第四条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内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遴选发布省级层面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和绿色设计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绿色制造名单),并推荐国家级参评名单。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县工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的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管理相关办法或实施细则,并依据本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本地区的培育、管理和推荐工作。
第五条河南省依托国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开展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工信部门应对照评价标准对本辖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进行分类管理,将具备培育条件且有提升潜力的企业、工业园区列为优先培育对象,制定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不同培育对象对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相关标准要求,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持续完善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引导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设计。
第七条绿色工厂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二)重点领域行业企业能效水平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能效标杆水平,其他行业企业应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相关标准要求。
第八条绿色工业园区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
(二)发布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计划,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相关标准要求。
第九条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是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
(二)制定供应商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推动供应商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条绿色设计产品培育对象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二)产品全生命周期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
(三)申报的绿色设计产品应有相关标准;
(四)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企业、园区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编写评价报告后,按要求提交。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的,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1)开展工作,对所出具评价报告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取自评价方式的参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评价报告通过管理平台提交电子版版本,并将纸质材料送交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绿色设计产品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生产企业对照相关产品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自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市县工信部门可依据管理平台收到的申报材料,按照本管理办法和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组织本辖区市、县级层面绿色工厂创建,发布市、县级绿色工厂名单。
第十三条市县工信部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本辖区具有代表性和引领性的绿色工厂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申报省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的原则上应先纳入市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工厂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年度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省级层面绿色工厂名单并予以发布。
第十四条绿色工业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创建流程和时间要求与绿色工厂相同。
第十五条绿色工厂创建标准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的绿色工厂创建的行业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以及我省发布的地方或团体评价标准。未发布标准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
绿色工业园区创建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2,根据国家后续修订予以调整)。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行业指标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和我省发布的地方或团体标准体系。未发布指标体系的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附件3,根据国家后续修订予以调整)。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内的产品标准以及我省发布的地方或团体产品评价标准。
第十六条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
(一)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二)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
(三)被动态调整出名单单位的;
(四)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五)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十七条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实施动态跟踪机制。各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应在每年 4 月 15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动态管理表(附件8),上报年度绿色制造关键指标情况。
第十八条市县工信部门应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开展对创建成效的持续跟踪和研究分析,组织对本辖区绿色制造名单的复核工作。如发现名单内单位存在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Ⅱ级(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将予以通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省级及以上绿色制造名单进行现场抽查复核工作。
第十九条存在以下情形的绿色制造名单单位,予以移出并进行公告:
(一)第十六条中所提到情况;
(二)拒不按时填报动态管理表且不配合现场复核;
(三)所提交材料或数据存在造假等问题;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Ⅱ级(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
第二十条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如发生名称变更或因投资、并购等原因造成实际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地址、组织边界与列入名单时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及时上报所在地工信部门,并在填报动态管理表时予以说明。所在市县工信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变更后不再符合相关标准的从本级名单中移出。对涉及到国家和省级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的,市县工信部门于每年推荐名单时,将调整意见统一上报,省级在发布年度名单时予以公告和变更,涉及国家级名单的,推荐国家级名单时上报。
第二十一条市县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在本辖区开展业务的第三方机构的指导,提升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经查实在评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评价对象问题的第三方机构将列入黑名单并进行通报,三年内不予采信其所出具的评价结果。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第三方机构每年度开展的国家级层面绿色制造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
第二十二条任何组织或个人可针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相关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实名举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
对受理的举报内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核实,经核实确认存在所举报事项的,视情节轻重要求进行整改或按第十九条要求从绿色制造名单移出,第三方机构存在所举报事项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制定省层面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完善部分行业绿色工厂及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体系,推广反映绿色工厂绿色发展水平的“企业绿码”。
第二十四条市县工信部门负责制定出台本地区对绿色制造体系的扶持和指导政策,把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作为推动区域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对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政策,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在规划布局、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政府采购、试点示范、金融服务、品牌宣传等方面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绿色金融政策,引导金融资源为工业绿色发展提供精准支持。实施绿色制造宣传推广行动,开展绿色制造培训。
第二十五条参与本省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的第三方机构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专业人员培养,主动向培育对象宣贯绿色制造相关理念和要求,推广先进成熟经验和技术,深入挖掘绿色发展工作亮点和潜在改进空间,提出合理化提升建议,跟踪培育对象绿色发展过程的需求,提供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和持续性技术服务。
第二十六条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应积极通过公开渠道展示宣传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披露环境信息,发挥先进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绿色工厂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报告,绿色工业园区制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支持政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加大绿色工厂的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采购力度。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11日,2025SNEC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大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盛大启幕。本届展会汇聚了众多行业龙头企业、前沿技术与创新成果,全面展现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与技术前沿。弘元携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在内的全产业链产品重磅亮相,以一体化优势助力清洁能源高质量应用,为光伏盛会注入澎湃动能
6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2025年6月11日,第十八届国际太阳能光伏和智慧能源&储能及电池技术与装备(上海)大会暨展览会(SNEC2025)盛大开幕。产业技术的全球领导者施耐德电气携覆盖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全场景,以及贯穿新能源建设“设计-建造-运维”全生命周期的整体解决方案重磅亮相。展会现场,施耐德电气重磅首发全域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240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出,加强“风光水储”基地规划建设。推进澜沧江、金沙江等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建设,打造李仙江、普度河等中小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推进曲靖、红河等火电支撑区域“风光火储一体化”基地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培育绿色制造国际竞争优势,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当前,我国绿电直连仍处于探索阶段,江苏等省份已经开始针对电池企业展开实践,全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发改委公示无锡市培育建设零碳园区名单,合计15个。此前,无锡市发改委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以打造零碳园区为主要任务,推进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零碳服务机构4大配套行动,2025年遴选15家基础较好、意愿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广东省委金融办,广东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等九部门制定《关于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统筹
近日,江苏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无锡市培育建设零碳园区名单,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共有3个园区入选,入选总数居无锡市各板块第一。零碳园区是指在园区范围内,通过能源结构优化、能效提升、碳减排碳回收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实现碳排放与碳吸收达到平衡,最终实现净零碳排放。建设零碳园区,是落实国
近日,中润光能多款N型主流光伏组件的环境产品声明(EnvironmentalProductDeclaration,简称EPD)报告已由挪威官方审核员审核并顺利发布,并将在瑞典、丹麦及意大利EPD平台同步发布。这一成果标志着中润光能在环境合规及可持续发展领域迈出坚实步伐,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尤其是欧洲关键市场,奠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江苏南京江宁开发区作为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制定全省首个园区级近零碳工厂标准,针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进程。近日,园区西门子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A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工厂推荐工作及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择优推荐属地以制造业为主要产业特色、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工业园区(含高新区、开发区等工业类产业
6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6月9日,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火电100万千瓦,光伏80万千瓦;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64%以上。原文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明确,进一步完善能源体系。全力推进能源项目建设,淘汰更新各类重点用能设备3000台(套)左右,加快推动嘉兴电厂四期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火电100万
6月9日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碳排放双控形势下,嘉兴市通过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制度、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双碳”工作载体等多方面协同发力,力求在碳排放强度降低
6月5日,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文件指出,积极招引动力电池、风机叶片、光伏组件等“新三样”及算力服务器等拆解回收利用项目,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强化全链条数字化监管,推进循环经济产业与合规化、标准化服务体系深
近日,由晶澳智慧能源承建的福建恒安卫材1.5668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并正式投运使用。该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充分利用园区彩印车间、造粒车间及纸筒回收仓屋顶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共安装晶澳单晶高效630Wp组件2487块,直流侧装机容量达1.56681MWp,交流侧装机容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发改委公示无锡市培育建设零碳园区名单,合计15个。此前,无锡市发改委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以打造零碳园区为主要任务,推进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零碳服务机构4大配套行动,2025年遴选15家基础较好、意愿
6月5日,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印发《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工业节能降碳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发挥节能监察监督约束作用,提升
近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渝发改资环〔2025〕62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结
近日,江苏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无锡市培育建设零碳园区名单,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共有3个园区入选,入选总数居无锡市各板块第一。零碳园区是指在园区范围内,通过能源结构优化、能效提升、碳减排碳回收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实现碳排放与碳吸收达到平衡,最终实现净零碳排放。建设零碳园区,是落实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渝发改资环〔2025〕62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全方位、全领域、全地
6月12日,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在兰州与兰州大学党委书记马小洁,中国工程院院士、兰州大学校长杨勇平会谈。双方就深化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务实合作,共同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携手服务“双碳”、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点战略进行深入交流,达成广泛共识。宋海良对兰州大学
6月10日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获悉,截至5月底,甘肃省新能源发电装机达7062.46万千瓦,同比增长25.25%,占全省总发电装机的65.81%。其中,风电装机3494.57万千瓦,同比增长21.76%,占比32.56%;太阳能发电装机3536.89万千瓦,同比增长28.89%,占比32.96%。甘肃风能、太阳能技术可开发量分别居全国第四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印发了《2025年浙江省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浙发改能源〔2025〕131号文),为即将到来的夏季用电高峰做好保供准备。方案延续了分类施策的思路,同时重点拓宽了以虚拟电厂为代表的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的途径。下面,小e带大家一起来解读一下
6月11日,SNECPV#x2B;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储能及电池技术与装备(上海)大会暨展览会在国家会展中心盛大开幕。作为异质结技术的引领者,华晟新能源重磅发布垂直光伏、阳台光伏与汽车光伏多款创新产品,聚焦技术突破与场景革新,全面展示异质结组件在多元场景下的卓越应用与巨大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印发了《2025年浙江省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浙发改能源〔2025〕131号文),为即将到来的夏季用电高峰做好保供准备。方案延续了分类施策的思路,同时重点拓宽了以虚拟电厂为代表的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的途径。下面,小e带大家一起来解读一下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10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发布《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在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前提下,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富集地区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有序建设“制氢+用氢”一体化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弱并网、离网制氢新模式发展,探索工业
日前,由中国电建所属水电九局、水电六局承建的新疆喀什疏附80万千瓦光伏发电园区低碳转型+荒漠化治理一体化项目顺利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目标,持续为喀什地区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提供强劲动能。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额定容量80万千瓦(交流侧),水电九局负责30万千瓦光伏发电场区
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优先——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煤炭大会观察“随着电煤消耗呈现新特点,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将进一步提升到60%以上。力争2030年实现碳达峰前,电力行业用煤量仍将继续小幅增长,增速放缓。”6月11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委员、专职副理事长安洪光在北京举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煤
北极星能碳圈获悉,6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6月23日至29日,活动主题是“节能增效,焕‘新’引领”。全国低碳日定为6月25日,活动主题是“碳路先锋、绿动未来”。2025年是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5周年,此次宣传周活动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原有“三零”“三省”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加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原有“三零”“三省”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加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