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9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全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中央企业,水规总院、电规总院、各有关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26日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Green Electricity Certificate(GEC),以下简称绿证)核发和交易,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等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绿证核发和交易应坚持“统一核发、交易开放、市场竞争、信息透明、全程可溯”的原则,核发由国家统一组织,交易面向社会开放,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全生命周期数据真实可信、防篡改、可追溯。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具体政策设计,制定核发交易相关规则,指导核发机构和交易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工作。
第六条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做好绿证核发工作,为绿证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等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第七条绿证交易机构按相关规范要求负责各自绿证交易平台建设运营,组织开展绿证交易,并按要求将交易信息同步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
第八条绿证交易主体包括卖方和买方。卖方为已建档立卡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买方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买方和卖方应依照本规则合法合规参与绿证交易。交易主体可委托代理机构参与绿证核发和交易。
第九条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以及交易主体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按要求及时提供或核对绿证核发所需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电网企业还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补贴项目绿证收益的补贴扣减。
第三章 绿证账户
第十条交易主体应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建立唯一的实名绿证账户,用于参与绿证核发和交易,记载其持有的绿证情况。其中:
卖方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注册绿证账户,注册信息自动同步至各绿证交易平台。买方可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注册绿证账户,也可通过任一绿证交易平台提供注册相关信息,注册相关信息自动推送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并生成绿证账户。省级专用账户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统一分配,由各省级发改、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管理,用于参与绿证交易和接受无偿划转的绿证。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可依据补贴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绿证专用账户。
第十一条交易主体注册绿证账户时应按要求提交营业执照或国家认可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并保证账户注册申请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其中卖方还须承诺仅申领中国绿证、不重复申领其他同属性凭证。
第十二条当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交易主体应及时提交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账户可通过原注册渠道申请注销,注销后交易主体无法使用该账户进行相关操作。
第四章 绿证核发
第十三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由国家能源局按月统一核发绿证,稳步提升核发效率。
第十四条对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项目上网电量,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
可交易绿证核发范围动态调整。
第十五条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不足核发1个绿证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
第十六条绿证核发原则上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与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提供数据相核对。
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应在每月22日前,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推送绿证核发所需上月电量信息。
对于自发自用等电网企业无法提供绿证核发所需电量信息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可直接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供电量信息,并附电量计量等相关证明材料,还应定期提交经法定电能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电能量计量装置检定证明。
第十七条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开展绿证核发工作。对于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无法提供绿证核发所需信息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申报数据及材料初核,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复核后核发相应绿证。
第五章 交易及划转
第十八条绿证既可单独交易;也可随可再生能源电量一同交易,并在交易合同中单独约定绿证数量、价格及交割时间等条款。
第十九条绿证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平台开展交易,目前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以及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依托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依托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省内绿色电力交易。
绿证交易平台按国家需要适时拓展。
第二十条现阶段绿证仅可交易一次。绿证交易最小单位为1个,价格单位为元/个。
第二十一条绿证交易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挂牌交易、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等,交易价格由市场化方式形成。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与各绿证交易平台实时同步待出售绿证和绿证交易信息,确保同一绿证不重复成交。
(一)挂牌交易。卖方可同时将拟出售绿证的数量和价格等相关信息在多个绿证交易平台挂牌,买方通过摘牌的方式完成绿证交易和结算。
(二)双边协商交易。买卖双方可自主协商确定绿证交易的数量和价格,并通过选定的绿证交易平台完成交易和结算。鼓励双方签订省内、省间中长期双边交易合同,提前约定双边交易的绿证数量、价格及交割时间等。
(三)集中竞价交易。按需适时组织开展,具体规则另行明确。
第二十二条可交易绿证完成交易后,交易平台应将交易主体、数量、价格、交割时间等信息实时同步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绿证交易信息实时做好绿证划转,划转后的绿证相关信息与对应交易平台同步。
对2023年1月1日(不含)前投产的存量常规水电项目对应绿证,依据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报送的水电电量交易结算结果,从卖方账户直接划转至买方账户;电网代理购电的,相应绿证依电量交易结算结果自动划转至相应省级绿证账户,绿证分配至用户的具体方式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三条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对应绿证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绿色电力交易结算信息做好绿证划转,划转后的绿证相关信息与对应电力交易中心同步。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方式等按相关规则执行。
第二十四条绿证有效期2年,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
对2024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有效期延至2025年底。
超过有效期或已声明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应及时予以核销。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市场,包括干涉绿证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限制绿证交易区域等。
第六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六条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组织实施,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
第二十七条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提供绿证在线查验服务,用户登录绿证账户或通过扫描绿证二维码,可获取绿证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电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按要求汇总统计全国绿证核发和交易信息,按月编制发布绿证核发和交易报告。支撑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市场等有效衔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会同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按有关要求及时核算相关绿证交易数据。
第二十九条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披露全国绿证核发、交易和核销信息,各绿证交易平台定期披露本平台绿证交易和核销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绿证核发量、交易量、平均交易价格、核销信息等。
第三十条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和各绿证交易平台应按照国家相关信息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保障绿证核发交易数据真实可信、系统安全可靠、全过程防篡改、可追溯,相关信息留存5年以上备查。
第七章 绿证监管
第三十一条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会同地方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绿证制度实施的监管,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
第三十二条因推送数据迟延、填报信息有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绿证核发或交易有误的,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或绿证交易平台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依法依规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一)对于绿证对应电量重复申领其他同属性凭证,或存在数据造假等行为的卖方主体,以及为绿证对应电量颁发其他同属性凭证的绿证交易平台,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约谈。
对于扰乱正常绿证交易市场秩序的交易主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约谈。
(二)对于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据本规则编制绿证核发实施细则,各绿证交易平台依据本规则完善绿证交易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则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
3月25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其中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提到,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环节,目前草案二次审议稿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储能技术应用、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等方面作了规
3月21日,新能源云平台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5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50个,核准/备案容量1592.46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21个、核准/备案容量1493.40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29个、核准/备案容量99.06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
国网新能源云近日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布2025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优先项目清单,其中包含56个加速推进的项目,包括24个输电项目和32个可再生能源发电及储能项目。这些项目在完成联邦、州及地区层面的规划和环境审批后,将为澳大利亚贡献16GW的新增发电容量和近6GW储能容量,可满足全国超900万户家庭的年均
作为全国首个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河南兰考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能源转型之路。在这里,能源革命不仅仅意味着技术的突破,更是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近日,《风能》杂志采访了为兰考农村能源革命全程提供指导和咨询的杜祥琬院士,深入了解兰考能源革命背后的故事,探寻农村能源革命的实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8日,安徽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文件提到,2024年“双碳”战略稳步实施。深入推进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亳芜零碳产业园获批建设,统筹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商贸流通等领域节能降碳,能耗强度下降0.3
2月20日,新能源云平台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5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34个,核准/备案容量608.98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19个、核准/备案容量528.65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5个、核准/备案容量80.33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
以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为契机,从清洁能源的广泛开发利用到能源管理的智慧升级,从突破发展瓶颈到惠及“三农”,兰考为农村地区树立了绿色发展的典范。让我们一同走进兰考,见证这场深刻变革如何点亮中国农村地区的绿色未来。探索农村绿色发展的兰考之“变”系列文章兰考是如何做好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5日,广西北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文件提到2024年,广投北海电厂二期、中石化成品油储备基地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国能广投电厂二期、广西燃气LNG三期等项目加快建设。闸口福禄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白沙平田渔光互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扩展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准入范围,在已准入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基础上,增加符合条件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非自然人)、生物质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贵州省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大方)有限公司,项目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装设1台日处理量为500吨/天的垃圾焚烧炉排炉,相应配套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无锡华光)和1台10MW汽轮发电机组(杭州中能一体机),烟气采用:SNC
4月7日,浙江遂昌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投资估算3657.15万元,工程概算3046万元。建设规模:对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进行供热改造,新建1100平米化水车间,配套建设2台10吨/小时化水制水设施及化水室外设施;新建2套32吨/小时减温减压装置及配套约4公里供热管道实施对外
3月31日,随着首辆垃圾运输车缓缓驶入卸料平台,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启动调试运行。作为重点环保工程,该项目的推进标志着全县垃圾处理难题将实现历史性突破,为滇南地区循环经济发展再添示范标杆。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BOT模式建设,引入中国环境保护集团先进技术,采用国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东方)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规模为400吨/日,承担1*400T焚烧炉+1*40.1T/余热炉及1*12MW汽轮机+1*15MW发电机组工艺流程安装施工和协助招标人进行性能试验需要而涉及的焚烧间、汽机间、烟气净化系统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义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项目由浙江惠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669元/吨,服务期1年,公示如下: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需开展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建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价为3775148.30元,公示如下: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中国环保杭州绿能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出售)服务招标,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为450吨/日,年处理生活垃圾15.5万吨,预估炉渣总量为2万吨/年,服务期3年,详情如下: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宣城市绩溪县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预算260万元,拟定宣城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公示如下:一、项目信息采购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名称:绩溪县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标的名称:绩溪县生
3月31日,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三期工程圆满完成“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并网发电,该工程也成为市政控股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焚烧三期工程项目总投资5.27亿元,设计处理规模为800吨/日,建设安装一台800吨/日炉排焚烧炉及一套18兆瓦凝汽式汽轮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昆明市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人为云南国润瀚海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7601.08万元,本项目建设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系统,安装1*300吨/日垃圾焚烧炉排炉系统及1台中温压余热锅炉(4.0兆帕,400℃),配置1台6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
由市城建集团所属环境集团运营的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餐厨垃圾产沼发电项目成功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审核,获得222.244MWh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成为全国首批获得绿证的餐厨生物质发电项目之一。Q什么是绿证?绿色电力证书(GEC),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是
记者4月5日从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企业下属子公司新疆国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环保桥(上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疆青松化工有限公司完成23410张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签约,标志着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新能源市场化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绿证作为国家认定的可再生能
由南京环境集团运营的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餐厨垃圾产沼发电项目成功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审核,获得222.244MWh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成为全国首批获得绿证的餐厨生物质发电项目之一。什么是绿证?绿色电力证书(GEC),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是中国可再生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绿电、绿证市场作为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机制,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发展绿电、绿证市场,不仅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降低碳排放的重要路径,更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抓手。然而,当前我国绿电、绿证市场仍面临政策不完善、供需不匹配、交易规模有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
近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企业产品出口绿电认证工作专题会议,围绕绿电认证相关环节,邀请有关部门和黄河水电、丽豪清能、红狮半导体、高景太阳能等9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绿电产品出口企业,深入交流绿电认证工作推进策略,凝聚各方共识,助力全省绿色能源发展迈上新台阶。会议指出,2024年全省出
3月27日,在广州绿色电力消费签约仪式上,广州市各绿色转型先锋企业合计购买绿证1680万张,绿电成交规模达168亿千瓦时,占2025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当前绿证交易量30%,是全国城市范围内规模最大的单批次绿证交易。该交易量是广州去年全年绿电消费量的近3倍,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39.7万吨、植树5.2
3月2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5年度资质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24年以来资质管理、能源信用、绿证核发工作取得的成效,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24年以来,资质管理工作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许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
来源:《中国电力》2025年第2期引文:许文俊,马刚,姚云婷,等.考虑绿证-碳交易机制与混氢天然气的工业园区多能优化调度[J].中国电力,2025,58(2):154-163.编者按目前,全球变暖和能源短缺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中国为此提出“双碳”目标。工业生产作为碳排放和能源消耗的主要来源,实现工业园区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对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实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