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水务〔2024〕350号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城投集团、城投水务集团:
《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7月30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印发
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
为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根据《本市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以增大调蓄空间、提高蓄滞能力为目标,蓝绿灰管多措并举,落实水务各项工作,加强水务设施建设以及水务设施、海绵设施融合,助力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推进水务设施与海绵设施融合,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兼顾削减雨水径流污染,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水安全韧性增强、水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系统健康、水资源利用高效的目标。
到2025年底,完成水务“十四五”各项任务,助推本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目标。到2030年底,完成水务“十五五”各项任务,助推本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海绵城市规划技术体系
1.强化规划管控
(1)结合编制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雨水调蓄空间,在详细规划中明确各类地块雨水调蓄能力。(责任单位:规划处、水务规划院、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编制水务行业专项规划时,衔接落实各级海绵城市规划和片区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的相关核心指标和要求。(责任单位:规划处、水务规划院、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完善技术体系
(1)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标准图集、竣工验收标准等的修订工作。结合已发布施行的《雨水调蓄设施技术标准》,强化源头减排设施建设,落实雨水调蓄能力建设要求、实施路径和考核机制等,并将相关指标有机地融入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责任单位:科信处、规划处、水务规划院)
(2)完善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模型,编制并发布上海市长历时降雨雨型、城市积水内涝风险地图。(责任单位:科信处、防御处、水务规划院、排水事务中心、水文总站、防御技术中心)
(二)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3.建设超大城市森林体系
在环城森林生态公园带、城区森林群落、新城绿环和防护林建设中,通过优化河湖、林地竖向设计,推进林水复合建设,拓展雨水滞蓄行泄空间,提升雨水净化能力。(责任单位:水利处、水利事务中心、相关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4.修复河湖海岸湿地空间
在河道蓝线内,结合河道整治等水利专项工作,加强林水复合,提升洪涝滞蓄和河水净化能力。(责任单位:水利处、水利事务中心、相关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5.建立完善城乡公园体系
结合上海公园城市建设,按照“功能复合、集约节约”的原则,推进“公园调蓄池”建设。按照建设标准,提升城镇公园的雨水调蓄能力,满足公园自身防汛提标需求,因地制宜提升周边地区防汛安全。推广和平公园等平急两用调蓄设施建设理念,提升城市韧性。(责任单位:规划处、防御处、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6.打造蓝绿融合生态廊道
在推进滨水沿路生态廊道建设工作中,因地制宜拓展雨水滞蓄空间;在高速公路、主干道路等两侧生态林带,加强林水复合,提升道路地表径流、洪涝等滞蓄行泄和净化能力。(责任单位:水利处、水利事务中心、相关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三)构建韧性安全城市河湖系统
7.提升流域洪潮防御能力
加快吴淞江工程(上海段)等流域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新川沙河泵闸枢纽工程和苏州河西闸工程。实施黄浦江干支流堤防加高加固工程。深化黄浦江河口建闸前期研究,持续提升黄浦江抗风险能力。推进主海塘达标建设,提升海塘防御风暴潮能力。(责任单位:计财处、建管处、运管处、堤防建设运行中心、水利事务中心、相关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城投集团)
8.提升河湖水系除涝能力
系统推进河网和泵闸建设,实施骨干河湖综合整治工程,提高河道行泄洪涝水能力;推进水利片外围水(泵)闸建设;达标改造低洼圩区,提高低洼圩区抵御洪涝灾害能力。完善圩区、水利片和相邻水利片之间的联排联调及互济体系,建立健全城区河网、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海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责任单位:水利处、建管处、防御处、河长处、水利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相关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9.推进河湖水系生态治理
以街镇为单元,重点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集中连片开展河道水系生态保护与治理,提升城市水体生态岸线覆盖率。结合新城绿环、全域土地整治等河湖治理项目,增加调蓄空间。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与水土保持工作深度融合。(责任单位:水利处、水利事务中心、相关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四)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10.推进城镇雨水排水系统建设
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等工程,对低标准雨水管渠进行改造。推进大名等城镇雨水排水系统建设,增强城市排水韧性。通过泵站、管道、绿色调蓄、移动泵车及应急调蓄等各类提标项目,全市城镇25%面积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开展易涝积水点消除专项行动。细化应急处置程序,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汛四级预警体系、四级响应机制。严格落实排水防涝设施日常巡查制度,加大排水管道检测与修复力度,建立督办、考核和通报工作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监管考核。(责任单位:防御处、建管处、排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城投集团)
11.推进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建设
推进初期雨水调蓄池和泵站截流设施建设,建成天山等污水处理厂初雨调蓄工程,推进后续提标工程。建设龙华排水调蓄工程和一批水环境敏感排水泵站初雨调蓄池。(责任单位:河长处、建管处、排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城投集团)
12.推进排水设施提质增效
持续开展排水管道周期性检测及维修改造工作,实现分流制强排地区雨水主管满管率低于50%。推进雨水连管和雨水口更新改造,提高截污和雨水收集能力。挖潜现状泵站效能,开展泵站更新维护工作。持续开展雨污混接整治。完善排水设施监测网络,加强排水设施运维监管,逐步提高“厂站网河”一体化运行调度能力,更好发挥存量设施效能。(责任单位:排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城投集团)
13.推进资源化利用
完善城市绿色雨水生态基础设施功能,推广小型雨水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系统,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水资源处、供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五)全域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
14.推进海绵型地块建设
在住宅小区、商业、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广场、工业等新改扩建项目中,提出复合雨水调蓄设施功能的要求。强排区域的新建、改建地块开发项目应按照《雨水调蓄设施技术标准》同步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在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雨污混接改造和雨污分流等工作中,要求设置雨水调蓄设施,统筹解决积水内涝,源头提高地块内部雨水排水标准,实现人居环境提升。(责任单位:规划处、河长处、防御处、排水事务中心)
15.推进海绵型市政设施建设
(1)新建水厂、污水处理厂、供排水泵站等水务基础设施时,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既有水务基础设施应结合设施大中修等,推进海绵化改造。(责任单位:计财处、建管处、防御处、排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城投集团)
(2)在新建道路、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出雨水径流控制要求。既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时,配合海绵化改造的推进,因地制宜提出多功能调蓄设施建设要求,减少市政排水系统压力以及初期雨水污染。(责任单位:规划处、防御处、河长处、排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16.加强重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
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五个新城、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地区、南大地区、吴淞创新城、北外滩地区、桃浦智创城等重点区域,推进落实蓝绿融合、林水复合,拓展雨水滞蓄空间,加强河湖生态修复,开展雨水资源化利用,形成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责任单位:水利处、水资源处、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六)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能力
17.加强项目立项管控
建设项目在立项、可行性研究或核准、备案、初步设计等阶段征询水务意见时,明确雨水调蓄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责任单位:规划处、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18.加强规划条件管控
在地块土地出让前的意见征询环节,将海绵城市、绿色调蓄设施建设内容和相关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城市更新类项目征询水务意见时,明确绿色调蓄设施建设要求。(责任单位:规划处、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19.加强设计质量管控
在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环节,提出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审查范围,并明确水务行业海绵城市建设审查要点和审查管理细则。(责任单位:规划处)
20.加强项目施工管理
按要求出台水务行业海绵城市建设竣工验收操作细则,在水务工程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严格按图施工,落实场地竖向设计等要求,提高地块排水标准,控制水土流失。(责任单位:水务安质监站、建管处、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1.加强项目运营维护
海绵城市设施运维主体为水务部门的,应配备专业队伍做好日常维护,并定期对设施进行监测评估。(责任单位: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2.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加强与水务相关信息系统联动,实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信息报送、进度跟踪、运营成效评价的全流程数字化管控信息共享,支持海绵城市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科信处、排水事务中心、防御技术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根据本方案的职责分工,推进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在地块开发、公园绿地、道路等工程建设中,多部门协同推进地块调蓄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部门)
(二)加强计划管控
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部门)
(三)加强资金保障
会同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落实各类水务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水务工程持续推进。(责任单位:计财处)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上海印发《关于发布2025年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提出,本市新增城市建成区50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约100个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务系统等海绵重点项目,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管控,不断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品质。全文如
1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到2025年底,本区建成区4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本区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建筑小区海绵城市建设分为新改扩建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海绵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至2025年,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关于印发《金山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
11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9年)》。提出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稳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强雨水管网、泵站建设改造和排涝通道系统整治。促进城市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提高垃圾
近日,四川《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公布,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设六章三十三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和社会参与制度等内容;明确了发改、自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的海绵城市建设职责;规定了海绵城市设
近日,《河北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保护和改
5月31日,由中国铁工投资集团投资、建设、运营的江西省鹰潭信江新区厂网河湖园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主体完工,预计今年11月全部验收后,进入18年的运营期。项目建设总面积27.75km,总投资约13.92亿元,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每年实行按效付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清单》中总结了地方在工作组织、统筹规划、全流程管控、资金保障、公众参与等5个方面的探索实践。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水务局,天津市、上海市
5月22日,安徽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征求《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指出条例适用于六安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条例中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广场、绿地、水系等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滞和净
近日,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发布,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本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2024年4月2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
4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要修订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城市涝情报告制度,依法及时处置危及排水防涝设施安全的行为。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维护单位要认真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
11月15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公示了《合肥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本次规划范围为合肥市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为1003.6平方公里。合肥市城镇类型为特大城市,规划目标是城市雨水管渠及泵站保证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地面不积水;城市排水防涝系统保证
7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应急机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加强应急处置协同联动,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度汛。《通知》要求,各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交通、水利、应急、
由于近年来天气异常,极端天气频发,汛期时短时强降雨随时可能发生,城市排水防涝形势严峻。今年以来,排水管理处于年初及早启动汛前干河沟上游雨水系统专项检查,为邯郸市西南部区域排水防涝体系进一步完好、畅通夯实基础。此段管线横穿京广铁路、邯钢附属铁路等交通要道,被占压、填埋等影响汛期排沥
导读:近日,上海建工旗下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辰,受邀在第十六届中国城镇水务大会上作了题为《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与规划研究》的演讲,他从国家政策、国际经验、技术标准、规划实例等方面分享了城镇内涝系统防治理念。近50年来,世界各国极端强降水事件频数和强度呈
日前,长沙发布《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详情如下: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长政办发〔2022〕23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秘书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兼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和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司长于海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王志宏、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司长姚文广、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负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针对过去内涝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和路径,强调要重视摸清本底和系统治理两个方面。摸清城市本底是治理城市内涝的基础做好现状调查是分析城市内涝原因、制定内涝治理措施的根
在城市快速发展与气候变化双重影响下,近年来城市内涝灾害频发,内涝已经成为影响城市防汛安全的重要问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任务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
近年来我国极端天气频发,很多城市出现特大暴雨,导致城市内涝灾害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城市内涝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治理内涝作为保障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
3月5日,国网上海市南供电公司供电指挥中心员工刘达伟和同事到闵行区浦江镇东风村,检查台区低电压治理的分布式储能设备运行情况。国网上海市南供电公司在该村投运的台区低电压治理分布式储能设备已安全运行一个多月,此处的低电压问题得到解决。这台分布式储能设备犹如一个“巨型充电宝”,额定容量25
3月7日,尊界上海设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毕桂平,上海市浦东新区科经委副主任徐敏栩,上海市自贸区金桥管理局副局长严俊杰,上海市经信委汽车处副处长吉毅,金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郭嵘,金桥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罗芳艳,上海市自贸区金桥管理局工新处处长庄勇,江汽集团控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按站点服务质量评价等级给予充电企业度电补贴,补贴标准按下表执行。原文如下: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7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重新公示2025年1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详情如下:2025年1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重新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3月7日,中船集团旗下江南造船为新加坡船东EasternPacificShipping(EPS)建造的93000立方米超大型液氨运输船(VLAC)系列船首艘(H2721船)正式开工。该系列船一共6艘,分别于2023年4月和8月签约,是世界首批93000立方米VLAC订单,同时也是江南造船与EPS首次合作。据了解,93000立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华东分部主任杨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三年,华东电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超过40%。杨勇建议,要强化规划统筹。坚持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先进煤电、特高压通道“三位一体、同步建设”原则,加快推进库布齐—上海特高压直流工程等
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6日,中能建(上海)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建上海成套”)与江苏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储能”)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林洋集团总部隆重举行。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能建上海成套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家庆,中能建上海成套副总经理王
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联合开展了广西、云南送上海3月月内跨经营区绿色电力交易,成交电量5270万千瓦时,其中风电占比78%,太阳能发电占比22%。上海地区包括上海石化、上海烟草、巴斯夫、科思创、腾讯、特来电等在内的数十家重点企业参与了
近日,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上实宝金刚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此前,与外高桥造船合作的上海首个工业企业大规模再生水利用项目已竣工投运,如今,这一新项目接续发力,正式拉开帷幕,标志着城投水务在上海污水资源化利用领域再度迈出坚实步伐。该项目以石
3月5日,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蒋方帅在集团公司总部与上海电气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金孝龙举行会谈,双方就进一步深化合作事宜进行深入交流。蒋方帅对金孝龙一行来访表示欢迎,对上海电气给予中国华电的支持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情况。蒋方帅表示,中国华电与上海电气在多
近日,上海电建一公司承建的上海奉贤壹号塘4万千瓦渔光互补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东北侧,总占地面积约1300亩,采用“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渔光互补”模式,将光伏能源与生态养殖深度融合,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绿色能源体系。直流侧装机容量达48.7兆瓦,建设内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