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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环保绩效创A创优。2025年全部完成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创A;分步推进铸造、炭素等其他重点行业创A创优,力争到2026年全市47个行业重点涉气企业全部完成。
全文如下:
关于《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着力深化绿色转型机制改革,努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典范城市,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意见反馈方式:hbzhk2024@163.com,电话:0310-3111239。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1日
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城市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着力深化绿色转型机制改革,努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的典范城市,制定本方案。
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
(一)实施空气质量稳定“退后十”工程。针对空气质量劣势因子、综合指数排名落后区域,制定改善提升专项方案,深挖工程减排潜力,提升管理减排效能,推动PM2.5浓度全省排名退倒1、力争退倒3;所有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力争退出全省“后十”;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后十”、力争退出“后二十”,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好转。〔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全域燃煤取暖锅炉替代工程。通过“热电联产+新能源多能互补”的供热模式,稳步推动全市7台35蒸吨以上燃煤供暖锅炉替代,力争2026年底实现全域燃煤取暖锅炉清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实施典型污染物治理突破工程。加快打造“空天地一体化”智能管控体系,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飞检、道路走航等科技手段,实现扬尘、露天焚烧、工业企业等污染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智能监管。全面实施钢铁行业一氧化碳深度治理,积极应用催化氧化等先进技术,排放浓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施紧固件行业“去油雾”技术攻关,大力推进“无油雾示范车间”试点建设。谋划建设活性炭再生中心,建立“炭管家”系统,实现活性炭全生命周期监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示范工程。以永年区为试点,大力推广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共享”模式,促进重点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到2026年底,重点区域新能源化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工业企业、物流园区3吨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力争全部新能源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永年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二、全域Ⅲ类水攻坚行动
(一)打造美丽河湖示范创建标杆。对滏阳河、马颊河、老沙河、留垒河等重点河流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治理,优化调水补水,强化控源截污,实施生态扩容,打造重点河段治理示范区。到2025年,全市16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到优良,积极争创国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打造城市雨污分流整治标杆。推动初期雨水收集排放调控和污染治理,持续推进老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管网雨污分流和“补白”整治,到2026年底,基本解决市主城区雨污混流问题,有效根治城市污水直排入河隐患。〔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三)打造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推动污水处理厂“AI+”管理模式应用,智能优化处理工艺,提升处理效能,降低运营成本。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和“光伏+”模式,推动污水处理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产投集团〕
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发利用攻坚行动
(一)创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对全市域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摸排、科学治理,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纳入国家试点的107处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动态清零,形成北方地区治理示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创建农村坑塘“卫星水库”示范。统筹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及坑塘周边垃圾、畜禽粪污等清理整治,实施水系水网互联互通,将净坑净塘打造成“卫星水库”,实现水资源充分利用,构建人水和谐的美丽乡村。〔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创建农村坑塘综合开发利用示范。结合光伏、种养、灌溉、景观等用途,因地制宜开发“农村坑塘+”资源化利用模式,发展壮大“坑塘经济”,到2026年底形成100个左右示范案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重型货车运输全域新能源化攻坚行动
(一)多方位打造新能源运输场景。聚焦重点领域,全面铺开、梯次推进,大力推动重型货车运输新能源化。2025年,工业企业、物流园区、铁路货场等短倒运输全部新能源化。2026年,环卫保洁、渣土清运、混凝土运输车辆力争全部新能源化;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大宗物料和产品市域内短途运输力争全部新能源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构建新能源运输“大通道”。完善新能源补给设施,探索打造武安至永年、武安至成安钢材绿色运输通道;2026年,邯郸至天津港、黄骅港、日照港、长治市等长途运输力争全部新能源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打造武安全域新能源运输示范区。以武安市为试点,加快建设集采货运中心、综合物流园、公路运输港等配套设施,到2026年底,力争武安市域内重型货车运输全部新能源化,打造全国典型重工业城市货物运输新能源化典范。〔牵头单位:武安市政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环保绩效全面创A创优攻坚行动
(一)全面推进环保绩效创A创优。强化“一企一策”帮扶指导,2025年全部完成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创A;分步推进铸造、炭素等其他重点行业创A创优,力争到2026年全市47个行业重点涉气企业全部完成。〔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全力打造环保绩效“领跑者”。坚持优中选优,综合考虑“吨钢污染物排放量”“先进生产工艺”等指标,在全省率先开展环保绩效“领跑者”创建活动,2024年打造2家钢铁企业环保绩效“领跑者”,2025年起拓展到5个重点行业,打造一批行业示范标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示范建设
(一)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突破。大力实施钢铁、焦化、煤炭洗选、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三年行动,严格项目准入,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刚性约束,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控制,推动企业环境管控全流程智能化改造,全面削减污染物排放。积极探索应用高炉富氧、氢冶金等先进节能降碳技术,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加快蝶变升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
(二)推动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提升。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低效低端企业退出、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机制,推动炭素、紧固件等行业企业加快入园进区。以永年“飞地经济”产业园建设为突破,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共享工厂”,促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建设
(一)实施固废利用产业“培优育强”工程。推动武安市、峰峰矿区、冀南新区、魏县等固废处理产业发展壮大,强化钢渣、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固废高效、高值、规模化利用。完善新能源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资源再生产业链,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打造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标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创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样板。积极探索畜禽养殖园区建设,引导分散小规模养殖户入驻园区。建设新型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健全畜禽粪污收集转运体系,大力发展粪污沼气发电、制造有机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业,实现变废为宝。〔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构建碳捕集利用(CCUS)产业链。以钢铁、焦化等高碳排放过程为切入点,开展CCUS先进技术示范应用,以武安市为试点,探索二氧化碳Hub港建设,构建二氧化碳制甲醇、乙酸等产业链条,打造“变碳为宝”示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武安市政府〕
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示范建设
(一)积极培育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抢抓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机遇,加快限制淘汰类环保设备、低效用能设备更新升级,释放节能环保产业需求。通过市场撬动,引入节能环保领域央企二三级子公司和国内头部企业,瞄准区域性、全国性市场布局业务,壮大产业规模,做强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国资委〕
(二)大力推动节能环保技术模式创新。加快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节能环保领域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推动更多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加速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九、绿色绩效评价机制创新
(一)开展重点行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应用。在钢铁、焦化、建材、电力、煤炭洗选、炭素、紧固件等7个重点行业开展ESG评价,2024年完成30家试点企业,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鼓励ESG评价结果在绿色金融等领域应用,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人行邯郸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
(二)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绿色账户创建应用。创建涵盖污染物排放、碳排放、废物循环利用等内容的绿色账户,2025年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绿色账户创建应用,强化绿色账户在绿色金融、环保管控等方面评价应用,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人行邯郸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
(三)开展重点行业碳足迹追踪评价。2024年率先启动钢铁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2025年完成钢铁制品碳足迹核算,逐步向焦化、水泥、电力等行业拓展,推动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积极争取全国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
(一)创新生态产品核算机制。探索制定邯郸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特色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建立全市生态产品总值统计核算体系。2025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域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发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创新生态产品开发机制。实施重点领域生态产品开发行动,鼓励碳汇林、工业遗址、古旧村落、废弃矿山等资源开发,培育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打造生态旅游标杆项目,做大做强生态产品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创新生态产品交易机制。推动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产业促进中心,积极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体系,引导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生态产品项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邯郸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
十一、绿色金融赋能创新
(一)出台生态环境投融资“政策包”。制定生态环境领域投融资支持指导目录,完善投融资机制,建设投融资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各类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
(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工具箱”。统筹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政策,丰富绿色金融工具,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探索绿色保险费率调节机制,鼓励开发转型金融产品,加大对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人行邯郸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
(三)搭建绿色投融资“服务站”。吸纳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评估机构等,建设绿色项目投融资产业联盟,搭建“政银企校院”常态化对接平台,发挥各方专业优势,为绿色低碳项目建设提供全生命周期“一揽子”服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人行邯郸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
十二、数智环保赋能创新
(一)构建大气治理智能决策体系。聚焦传输通道区域,建设精细化监测监控系统,融合污染源排放、空气质量、气象等数据,绘制大气污染智能管控“一张图”,建设大气环境数智服务与管控一体化系统,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手段实现“减排措施—质量改善”关联分析,为科学精准决策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构建水生态环境智慧管理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河流生态环境智慧管理体系,实现全流域、全要素数字化映射、智能化模拟,推动由“治水”向“智水”转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构建重点环保设施数字孪生体系。探索建立脱硫、脱硝、除尘及污水处理等重点环保设施数字孪生体系,对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分析预测和评估反馈,提高整体运营管控水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构建生态环境数据资产开发利用体系。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排放、碳排放等各类数据,建设减污降碳大数据平台,实现全要素数据“一个平台管到底”。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数据确权,充分挖掘数据资源资产价值,推动多样化、市场化交易。〔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建立“一把手”推动机制,逐项制定落实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加强调度督导,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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