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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11月23日发布《湖州市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标准、机制、数智、项目“四位一体”,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能源清洁、产业绿色、治理协同、环境清丽的绿色发展体系,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践走在全国前列,打造生态良好型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全国标杆,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效益双赢。到2024年底,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以下简称四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省定任务,八大新兴产业链营收占规上比重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3%。到2025年底,四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全面完成“十四五”既定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5%。到2026年底,减污降碳协同“四梁八柱”基本构建,碳排放强度下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减污降碳协同指数位居全省前列,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6%,所有区县通过省级减污降碳试点验收,形成20个以上减污降碳典型案例。
湖州市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关于印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任务清单的函》(综合函〔2024〕1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筹兼顾、强化协同。立足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特征,突出目标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建立减污降碳协同管理长效机制。
——坚持源头防控、绿色转型。将源头管控作为优化能源、产业结构的关键抓手,统筹水、气、固废、温室气体等多要素减排要求,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
——坚持科技赋能、机制创新。加强减污降碳集成技术研发应用。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数智服务模式。建立技术路径明晰、激励约束并重、协同机制有效、项目支撑有力的减污降碳协同推进体系。
坚持标准、机制、数智、项目“四位一体”,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能源清洁、产业绿色、治理协同、环境清丽的绿色发展体系,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践走在全国前列,打造生态良好型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全国标杆,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效益双赢。到2024年底,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以下简称四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省定任务,八大新兴产业链营收占规上比重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3%。到2025年底,四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全面完成“十四五”既定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5%。到2026年底,减污降碳协同“四梁八柱”基本构建,碳排放强度下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减污降碳协同指数位居全省前列,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6%,所有区县通过省级减污降碳试点验收,形成20个以上减污降碳典型案例。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要素保障协同
1.加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启动全市机械涂装、化工、化纤、木业及漆包线等五大行业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业涂装企业全面推行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迭代升级VOCs“绿岛”治理模式,健全完善废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家具、包装印刷等行业低效VOCs处理设施提升工程。全面完成钢铁、水泥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试点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推进全市开发区(园区)开展新一轮园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到2026年底,全市重点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实现“应替尽替”,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现“清新园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以下任务均需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长合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污水处理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推动工业企业和园区废水循环利用,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广建设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开展全过程智能调控与优化,积极布局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设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稳定性。开展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运维一体化管理,探索推动杨家埠、新市北、康山污水处理厂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应用。研究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分区处理,支持依法依规将上游生产企业可生化性强的废水作为下游污水处理厂碳源补充。建立全口径水污染排放清单,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有效管控入河湖污染物排放。到2026年底,全市72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巩固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3.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深入推动建材、铅蓄电池、锂电池等特色行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提升竹木业废弃物、化纤行业废丝综合利用水平,建设锂电池行业NMP资源化利用收储运网络。建立健全建筑渣土和污染土壤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大力发展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废弃物在水泥、新墙材等行业的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并实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等试点项目。因地制宜推广“以竹代塑”,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到2026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废盐等危废资源化利用项目处置能力满足全市需求,危废填埋比控制在5%以内,“无废城市”建设通过国家验收,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8%。(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4.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深化全社会节水行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打造南方丰水地区节水标杆市。推进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优化设施建设布局,在重点排污口下游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水质净化工程及再生水调蓄设施。到2026年底,全市再生水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
5.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提高氮肥利用效率,降低氧化亚氮排放。优化稻田水分灌溉管理,降低稻田甲烷排放量。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科学还田水平。控制农业源氨排放,推进氮肥减量增效。加快智慧农业发展,探索开展湖羊养殖过程温室气体减排和监测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深化重点领域协同
1.推动能源绿色低碳供应。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合理控制压减印染、化工等产业用煤。大力发展太阳能、氢能等清洁能源,试点开展“能源林种植—林业加工—剩余物加工利用”全链条生物质能项目。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强化天然气供应保障,稳步发展抽水蓄能,支持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设施发展。推动园区热能共享、梯次利用。到2026年底,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6%。(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湖州电力局)
2.推进重点行业提质增效低碳发展。聚焦八个重点行业,制定落实“一业一策”方案,加快健康座椅、家装木业、时尚童装、纺织面料4个行业扶优扶强;推动印染、水泥、铸造、墙材4个行业提标提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行绿色产品设计、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管理。纺织行业大力研发生物纺织染整技术,推行生物酶前处理、小浴比缸染、纱线无聚乙烯醇上浆织造、再生纤维素纤维原料绿色制浆、针织面料平幅节水染色、涤纶织物少水连续式染色等技术和装备改造。造纸行业推进造纸污泥等废料以及污水厌氧处理甲烷产物回收利用。推广应用喷水织造废水回用、印染废水分质处理、膜法过滤水处理等废水资源化技术。到2026年,印染行业中水重复利用率达50%,喷水织造行业中水回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3.加快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大新能源船舶应用,加快纯电动货运船舶商业化运营,推广使用新能源船舶运输煤炭、水泥熟料等大宗干散货物,探索构建新能源船舶运输示范航线。加快公转水、公转铁进程,建成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湖州段)。加快推进低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加强岸电设施建设利用,新建码头全部同步建设岸电设施,开展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推行新能源汽车通行便利、停车优惠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更新和推广。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推进老旧车船淘汰。依法对高污染机动车辆开展通行管控。到2026年底,力争港口岸电设施数量达到530套以上,内河客运船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达到78%,年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数量占比力争达到2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
4.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打造南太湖新区未来城等引领性零碳建筑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太阳能光热、光伏建筑一体化等零碳建筑示范工程,加快长东片区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到2025年底,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50%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5.推进农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农作制度创新,全面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加大绿色防控等技术推广力度,建立完善长效运维监管体系,加快打造美丽田园。深化“循环种养”模式,推动畜牧养殖向高标准、低排放、高效益集约模式转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大力推广“桑基鱼塘”“农光互补”等低碳农业生产模式,整合系统生态资源,加快建立种养循环体系,进一步推动生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一批生态低碳农场样板。到2026年底,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3%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离田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统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动湿地公园提质增效,赋石水库创成省级湿地公园。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实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管建设开发侵占自然湿地。实施“源头—流域—湖泊”全流域生态修复。高水平建设“水韵湖城”水生态修复工程,打造“水下森林”生态系统。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修复。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和绿化。探索建立碳汇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依托绿色交易运营中心,开展林业碳汇、湿地碳汇、茶园碳汇收储和交易。推动金融机构升级碳汇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减污降碳专项贷,引导企业参与购碳。到2026年底,累计建成60个“水韵湖城”生态修复项目,水生态修复200万平方米,建成“水下森林”50个、省级美丽河湖20条(个)、水美乡镇20个,开展废弃矿山修复33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金融监管分局)
(三)强化重点区域协调
1.推动产业布局协同优化。依托长三角地理中心区位优势,构建“一极两轴多区联动”的生产空间,以南太湖新区为高质量增长极,建设“沪湖绿色智造创新廊道”“宁湖杭生态创新廊道”两轴,推动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吴兴新型智造产业集聚区、南浔临沪智能装备产业协作区、长兴绿色动力产业集聚区、德清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安吉绿色家居产业集聚区等多区联动,产业错位布局、协同发展,形成优势明显、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区域合作办)
2.加快重点区域协同创新探索。吴兴区构建生态治理中心,南浔区打造VOCs协同治理样板区,德清县建设减污降碳协同产学研用示范区,长兴县塑造传统行业低碳蝶变引领区,安吉县打造绿色碳汇价值转化先行区,南太湖新区培育“新质生产力”实践基地,长合区创建碳源替代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各区县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城市建设。到2026年底,各区域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打造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不少于10个。(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提升创新协同能力
1.强化碳排放智慧监测。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构建全市域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天空地”一体监测网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精准直达。协同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统计、监测和信息披露。编制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推进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分析、协同控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湖州电力局)
2.构建碳管家全流程管理服务体系。统筹重点企业“环保管家”和“碳管家”布局,贯通碳管家平台和e企管系统,推动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线上线下协同管理,逐步建立重点企业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管理体系,实现减污降碳管理融合。发布实施《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指南》地方标准,推动重点企业建立健全碳市场数据日常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推动关键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瞄准国内外前沿技术,加强关键基础科学问题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攻关,重点突破新能源、新材料、光储一体化、碳捕集利用等领域关键技术,制定《湖州市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清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科技成果在湖州落地转化,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减污降碳集成技术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4.建立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大力发展以“科创中国”湖州西塞科学谷创新基地为代表的“创谷”经济,加快布局新型实验室、技术推动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三位一体”创新体系。支持工业控制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莫干山地信实验室、莫干山研究院、白马湖实验室长兴氢能基地等一批创新平台以绿色技术创新为特色,紧密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发展,建成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为一体的战略性、开放式、高能级创新综合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政策创新
(一)强化项目源头准入。深化生态环境分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建设,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碳评”,形成生态环境分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清单,发布《湖州市生态环境分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方案》,建立减污降碳措施库,形成与减污降碳协同相适应的源头准入体系。迭代要素蓄水池统筹管理机制,完善环境要素配置机制,优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度高、绿色低碳效应强的大好高项目“双进双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二)探索建立“碳核算+碳预算”管控机制。基于电力、规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等数据,建立健全覆盖区域、领域的碳排放速算体系,出台市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碳排放统计核算及速算地方标准。探索区域碳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以弹性调控为导向的企业碳预算管理工作方案,实现预算结果多元应用。在新建“两高”项目(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探索建立碳排放减量替代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三)深化转型金融改革创新。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转型企业融资对接、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等重点领域,打造转型产业库、转型企业库、转型项目库、转型技术库、转型产品库,探索完善转型金融服务体系,推动《G20转型金融框架》在湖州全面落地。引导金融机构将碳表现、碳定价纳入授信管理流程,创新与转型目标挂钩的金融服务模式,为转型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金融监管分局)
(四)建立健全工业碳效评价机制。在工业领域,对规上工业企业定期开展工业碳效评价。开展“碳效论英雄”改革,做好工业碳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评价结果深度融合绿色金融、绿电交易,调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主动性和积极性。持续完善全市工业碳效平台、公共建筑“碳效码”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以工业碳效对标体系为依据,在全市工业企业、公共建筑开展碳效评价,实现政府、企业节能降耗“一码可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湖州电力局)
(五)深化“双碳”认证试点建设。聚焦外贸出口和湖州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重点选取电池、电梯等优势产业链,基于碳足迹、减碳产品、碳中和、碳管理等碳达峰碳中和认证制度建设需求,按照“碳计量、碳减排、碳清除、碳披露”技术路线,大力开展试点产业认证制度创新研发,制定认证实施规则,不断扩大碳达峰碳中和认证标准的产业领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探索建立市级EOD项目支持库,加大EOD项目谋划、争取力度,积极发展与生态环境治理关联度高、经济发展带动力强的项目,构建形成“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入库一批”梯度培育机制。推动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在EOD项目谋划、推进、运营中的全周期应用。推动金融机构强化对EOD项目支持力度,专设绿色审批通道,金融机构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授信审批等方面予以专项支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金融监管分局)
(七)推进管理机制迭代改革。严格落实《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关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内容。推动绿色文明生活指数集成改革,迭代升级“绿色生活码”,加快建设“生态身份证”,引导构建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水污染协同治理领域探索建立碳源替代指南,在重点行业、重点园区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建设规范体系,推动减污降碳量化核算。建立具有湖州特色的减污降碳协同自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统筹美丽中国建设和减污降碳工作要求,将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分年度做好减污降碳协同工作经费保障。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如期稳妥推进试点建设,全面总结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典型经验,推广典型技术应用。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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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和园区是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也是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载体。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为2025年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建立一批零碳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随后召开的会议进一步提出,深入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工业节能降碳行动,建设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共有30家企业纳入上海市2025年度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40家企业纳入上海市2024年度非电力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文件明确25个省市包含48个试点地区,试点产品包括光伏产品、锂电池、钢铁、电子电器(变压器)等。原文如下: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本指南适用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企业层级和工序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本指南对核查的原则、依据、内容与要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其他未纳入全
1月2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环气候〔2024〕91号),提出按照“急用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制,同步开展碳足迹因子研究和测算工作,确保实现2027年前100项和2030年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福建省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2月31日发布《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漳建设〔2024〕6号),详情如下: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月3日发布《江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坚持长短结合,根据不同时期任务要求提出3个阶段目标:第1阶段是到2025年,建立省、市两级碳排放年报和省级快报制度,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碳排放计量、统计、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全省实施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江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部署了7个方面20项具体任务。一是完善碳排放相关规划制度。合理确定五年规划期碳排放目标,并细化制定有关方案。二是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建立碳达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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