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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方大特钢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 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全文如下:
南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江西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赣府发〔2024〕20号),国家、省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强化源头防控,开展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完成省级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
(一)严格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相关政策,鼓励方大特钢转型电炉短流程炼钢。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钢铁、水泥、玻璃、有色金属、石化、化工、陶瓷、玻璃纤维、砖瓦和生物质锅炉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淘汰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退出,推动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逐步退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青山湖区、安义县、进贤县、南昌县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规模、布局等要求,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针对现有包装印刷、铝型材、钢结构、汽车制造、化工等产业集群制定大气污染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的原则,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深入推进省市重点园区“一园一策”和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2025年底,完成“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整治成效评估。推进西湖区、青云谱区2025年完成绿色共享钣喷中心项目建设。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推动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加快升级改造,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行业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支持开发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提升技术储备,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六)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多措并举推动非电力用煤消费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15%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目标达到国家要求。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逐步提高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煤炭及散煤消费,打击“煤改电”“煤改气”工程违法掺烧散煤行为。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巩固建成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成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推进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推动铸造、玻璃、无机化工、矿物棉、陶瓷等行业炉窑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
(十)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鼓励工矿企业、粮食企业等将货物“散改集”,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钢铁、火电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推动方大特钢2025年完成清洁运输改造。优化铁路货运办理流程,持续建设和改善铁路货场仓库等设备设施,提升铁路货运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南昌向塘国际陆港为中心,配合开至宁波、深圳、厦门等铁海联运线路稳定开行。优化船舶运力结构,引导集装箱船、滚装船等专业化运输船的发展。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行动,到2025年,全市铁路、水路货运量较2020年分别增长13%和12%左右。(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既有线路效能,码头企业新建大宗干散货、集装箱作业区时,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进港铁路;扩大现有作业区铁路运输能力。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强化土地利用、验收投运、运力调配、铁路运价等措施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快打造绿色高效城市交通。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到2025年底,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分别达到72%、35%。新增公务用车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在火电、钢铁、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管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行为,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开展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排查专项整治。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打击环检机构使用外挂设备篡改、伪造检测数据行为,提高检验数据质量。建立用车大户清单制度,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推动西湖区物流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换。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提高岸电使用率。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鼓励中心城市铁路站场及煤炭、钢铁、冶金等行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昌北国际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调整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四)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鼓励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监管平台;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40%;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左右,县城达80%左右。对城市公共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到2025年底,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市属国有平台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推进秸秆机械化、腐熟等还田技术,加快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引导离田产业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秸秆露天焚烧。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
(十六)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鼓励化工行业集中的重点工业园区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推进VOCs治理10大关键环节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进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中石油南昌分公司、中石化南昌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方大特钢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 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玻璃、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开展锅炉、工业炉窑和VOCs治理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无法稳定达标的,加装高效脱硝设施。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规划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烟道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装饰装修管理。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监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恶臭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开发区、湾里城管执法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推广氮肥机械深施。提升畜禽养殖集约化水平,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质量效益,到2025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9%以上。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二十)实施精准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结合本地污染现状和空气质量特点,制定本地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对策,推动解决一批重点涉气污染问题,持续稳固改善空气质量,确保稳定达标。(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十一)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持续开展南昌都市圈城市和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配合开展污染联合应对。加强中心城区及周边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推动联合交叉执法。(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十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企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分工,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流程,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动态优化并严格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各地要按照市级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市生态环境厅牵头,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
(二十三)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运行保障,推进站房标准化建设,加快乡镇(街道)站数据联网共享,提高数据质量。持续强化臭氧高值区域非甲烷总烃光化学监测和数据成果运用。开展交通污染来源监控,持续推进公路、港口、机场和铁路货场等交通污染监测站建设运行,加强交通站数据运用。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建立颗粒物和臭氧污染案例库、鄱阳湖扬沙案例库,构建碳污融合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管理,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完善“慧换碳”平台建设。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落实全省执法装备标准化、专业化配置要求,加强培训学习提升执法监测能力,确保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能够使用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引入专业第三方技术力量,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形势分析研判等机制。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并实现逐年动态更新。联合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开展大气污染成因机理研究并推动成果转化应用。深入探索deepseek等AI技术在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场景应用,推动大气环境治理工作智能化转型升级。(市生态环境局)
九、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二十六)完善环境管理政策体系。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制定实施黑烟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政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交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完善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落实省有关高耗能行业电价政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我省港口岸基供电支持性电价政策和岸电使用服务费有关政策。鼓励各地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根据中央部署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等专项资金作用,对减污降碳项目予以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估,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调度评估。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落实任务分工,出台政策时统筹考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严格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综合考核,常态化坚持“日统计、周汇总、月通报”机制,定期开展各地空气质量考核通报,对存在空气质量持续反弹、重点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的地方预警提醒,并视情组织开展监督帮扶,压实地方治气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定期依法在环保部门和“信用中国(江西南昌)”网站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实施全民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环境保护。政府带头开展绿色采购,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强化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市属企业带头引导绿色生产,推进治污减排。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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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
山东公司胜利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脱硫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胜利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脱硫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3639,招标人为国能(东营)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东营)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6、7号炉超低排放改造(PC)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4-3-322)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1.招标条件本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6、7号炉超低排放改造(PC)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近日,广西钢铁超低排放重点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顺利通气进入试运行阶段。经精脱硫处理后,高炉煤气总硫含量降至1.6mg/Nm,优于设计标准,将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为公司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实支撑。据悉,在高炉冶炼过程中,降低高炉煤气含硫量是环保治理的难点。广西钢铁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
2025年4月23-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江西省南昌市组织召开2025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规划投资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研究分析当前推进新型工业化面临的形势,推动工业和信息化规划投资年度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出席会议
2025年04月21日15时58分,随着主管道窄间隙自动焊机的弧光缓缓熄灭,华能海南昌江核电4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系统主管道完成最后一道焊口3U6的焊接工作,标志着4号机组核岛主管道焊接工作顺利完成,为后续一回路冷态功能试验奠定了坚实基础。核岛主管道被称为核蒸汽供应系统输出堆芯热能的“大动脉”,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4日消息,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我省电化学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期限内共收到22条反馈意见,经研究,采纳13条,未采纳9条。其中,反馈单位为广储文峡能源(文昌)有限公司、国电投、华能核电、大唐海南能
时间:2025年11月23-25日地点:南昌绿地国际博览中心“世界钨都”“世界铜都”“亚洲锂都”“稀土王国”【展会介绍】江西省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有色、稀有、稀土和铀矿产基地之一,矿产资源配套程度相对较高。江西的铜、钨、稀土、铀、钽铌、金、银七大类矿产,素有“七朵金
在固有印象中,光伏产业可谓“分工明确”,敏锐且灵活的民营企业主攻上游光伏制造,而资金与实力雄厚的央国企则驰骋下游光伏电站开发运营。然而,在“双碳”战略实施以及残酷的光伏去产能淘汰赛下,曾经的分界线愈加模糊,国资早已或主动或被动控股多家光伏组件企业。最近市场熟知的莫过于一道新能,于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200MW/400MWh!万里扬广东佛山高明独立储能项目开工4月11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的万里扬高明独立储能项目举行动工仪式。该项目占地38亩,总投资8亿元,计划建设200MW/400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4日至16日投资中国·2025海南自由贸易港全球产业招商大会在海南海口举行。大会期间,海南三个市县签约了储能项目,合计签约规模1.8GWh。三个项目分别为海南屯昌恒能世纪新能源2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国家电投海南昌江零碳一号100MW/400MWh新型储能项目、江东新区智能微
4月16日,全球首个陆上商用模块式小型堆——中核集团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玲龙一号”首台主泵成功就位,这进一步彰显了我国在新型核能系统设计、高端装备制造及复杂工程协同管理上的综合实力,对巩固我国在小堆国际竞争中先发优势、形成我国模块式小型堆先进品牌具有重要意义,为
如今,清洁能源已经遍布世界各个角落,储能也在走入千行万业。但其实在用户端,储能还有更多的潜在市场机遇有待挖掘。ESIE2025第13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期间,欣旺达储能的移动储能车从广东惠州跋涉5000#x2B;公里亮相北京,掀起储能应用的新浪潮。在“移动”的支撑下,储能技术除了发挥以往削峰填谷
4月10日14时48分,华能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项目3号机组冷态性能试验圆满成功,一回路压力边界完整、密封良好,标志着核电机组由安装阶段全面转入调试阶段,为机组后续的热试、反应堆装料及并网发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冷态性能试验,俗称“冷试”,是核电站工程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节点之一,主要目的是全
4月9日,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单忠德在京会见来访的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拉斐尔·马里亚诺·格罗西,双方签署有关合作文件,并就进一步深化和平利用核能领域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和人才培养等合作,共同推动原子造福全球南方进行深入交流。单忠德表示,习近平主席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三大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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