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2024-08-13
工业危险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和排入水体的工业废水的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来源: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2023-10-08
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2023-08-03
积极开展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转运试点,2家综合收集转运试点企业获批,综合收集能力达到15.5万吨,实施“执法+专家”的危险废物安全和环境监管模式,聘请安全专家联合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坚决守住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安全和环境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