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08-13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三)治理工业和服务业污水。全面排查涉水排污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园区,督促指导不具备入园条件的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做好污水收集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