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网2020-11-26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11月24日提请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比一审,草案修改稿增加了节水的要求;完善了河长制的内容,如公开河长履职有关信息;细化了城镇污水防治要求,如增加了对医疗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