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新闻网2020-01-14
近日,由江山市检察院提起的浙江省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检察机关诉请判令张某赔偿大气生态环境损害费用44.3万,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费6万元、诉前公告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