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2015-03-13
农工党中央建议,由环保部每年组织专项检查和评估,主要针对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审批、现有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超标处罚等环境管理环节,改变目前排放标准重制订、轻执行的状况。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08-20
2.新建项目环境准入。禁止新建、扩建除楼宇工业外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建工业用涉及ⅰ类、ⅱ类放射源和甲级非密封工作场所的核技术利用项目。禁止布局不符合两江四岸规划设计景观要求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