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VOCs减排工作站2019-08-13
其中,对非焚烧类工艺处理vocs的排放口以实测浓度判定排放是否达标,而焚烧类有机废气排放口(如用rto及rco等焚烧类工艺)、工艺加热炉的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换算成基准含氧量为3%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