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信部开展了“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工作,在全国筛选了黄石、镇江等11个重化工业城市,旨在通过3~5年的努力,使试点城市在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排放水平、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在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重化工业占比等部分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在机制模式上有创新突破,在全国率先实现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建立具有推广意义的转型路径和模式。
为探索工业发展与节能减排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绿色转型模式与路径,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筛选了一批重化工业特征明显、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级市,启动了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湖北黄石、安徽铜陵、江西鹰潭、山西朔州、内蒙古包头、辽宁鞍山、河南济源、河北张家口、四川攀枝花、甘肃兰州、江苏镇江等11个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已全部批复。
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工作以地方为主体,通过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加强机制模式创新、强化监管执法等,推动存量优化提升和增量升级带动,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在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排放水平、工业结构调整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国率先实现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建立具有推广意义的转型路径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