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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通知(全文)

2015-05-19 10:3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金属污染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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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财政部获悉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的通知

财办建[2015]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

为突出重点,提高专项资金效益,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确保完成目标,并与“十三五”规划衔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将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支持一批重点区域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目的在于有效引导重点区域按“控新治旧、综合防治、风险管控、质量改善”的思路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二、申报范围

《规划》确定的138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其中2012年已支持的20个重点区域,如已完成治理任务,原则上不再支持。其他重点区域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制订实施方案参与竞争。

三、竞争工作程序

省级财政、环保部门对相关地市上报的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核把关,对材料齐备、符合支持条件的重点区域出具推荐意见,按时上报财政部、环保部;财政部、环保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现场评审阶段的重点区域名单,现场评审要求另行通知。

四、编制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省级财政、环保部门组织相关重点区域,按照《中央重金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 147号)及方案编制大纲(附件1)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域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编制本区域2015-2017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总体思路清晰,治理任务明确,目标指标可量化、可考核;技术方案可行、项目清单化、年度计划明晰;组织有力、保障措施到位;并报重点区域所在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涉及跨地市或跨省的重点区域,在加强衔接、突出联防联控要求的基础上,可由各地市单独编制实施方案。

五、相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省级财政、环保部门组织相关重点区域,抓紧完成编制实施方案,申报相关文件材料(附件2),于2015年5月22日前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式:除报送纸质文件、材料外,还需报送电子版(推荐文件、批复等提交扫描PDF版本,实施方案、可研报告等提交word版本)。

联系电话:财政部经建司 (010)68552511

环保部规财司 (010)66556134

邮箱:touzichu@mep.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5月12日

附件:

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docx

申报材料及要求.docx

附件1:

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总体要求

各重点区域根据《规划》实施情况,按照《关于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后续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3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的相关要求,对2015-2017年三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总体设计,明确总体目标及年度实施目标、任务及项目等,编制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作为重点区域2015-2017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请、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的主要依据。

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责任主体为重点区域所在地地市级人民政府。实施方案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实施过程中需进行优化调整的,应及时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二、大纲主要内容及编写要求

(一)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现状与问题

1、区域概况

2、问题诊断

重金属污染现状主要包括区域内涉重金属企业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情况、涉重金属环境质量情况、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环评违规情况、风险防控及对生产生活影响评估等方面。结合《规划》实施考核要求,说明主要差距及原因分析。

(二)工作基础

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制度建设、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创新手段等情况;已开展的主要工作,重金属污染物减排、风险防控和环境治理成效及经验总结等;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及实施情况;近年《规划》实施考核情况;《通知》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等。

(三)防治目标

综合考虑涉重金属产能控制、削减排放、安全处置、风险防控等方面,以减量、防控、治理为导向,在查清现有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基础上,合理确定2015-2017年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相关指标可量化、可考核。

(四)防治路线

按照“控新治旧、综合防治、风险管控、质量改善”的原则,结合重点区域现状及问题,研究确定2015-2017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主要思路。防治思路应与“十二五”期间防治思路具有承接性,同时又能体现“十三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新要求。

(五)主要任务

根据重金属污染防治主要思路,研究提出2015-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主要任务设计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1、行业综合防控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园区化发展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清洁材料替代和行业清洁生产管理;促进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提高治污工艺水平,严控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加强涉重金属废物转移、安全处置、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监管;开展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等。

2、区域综合管理。制定和实施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政策,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有序推进无主场地、流域等重金属污染问题的解决,促进重金属环境质量改善,保障民生安全。

3、风险管控及责任机制。加强涉重金属企业风险管控;推进重金属污染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加强监管。建立完善重点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众监督与社会共治等。

主要任务应与“十二五”开展的主要工作有机衔接,应与2015-2017年污染防治思路、目标指标等具有对应关系,形成对防治目标的有效支撑;各项任务统筹安排,多途径共同推进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要落实责任部门,明确每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单位)、参与部门(单位)以及执行时间要求等。

(六)项目安排与资金需求

根据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有针对性地设计2015-2017年实施项目,确定项目清单及实施计划,编制2015-2017年实施项目清单(附表1)和2015年实施项目清单(附表2)。

计划实施的项目应从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开展涉重金属园区集中整治、降低环境风险、推进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与修复、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实施长效管理等方面,有效支撑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项目的必要性、前期基础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技术路线、绩效目标、资金筹措等情况应详细说明。

(七)组织实施保障

为保障本重点区域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应明确实施方案的组织保障、任务分工、制度建设、资金投入、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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