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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 发改委 财政部 工信部 人社部联合解读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实录)

2015-09-15 08:34来源:国资小新微信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国务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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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指导意见》。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反复研究修改《指导意见》。文件稿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先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实施。

二、关于《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在深入总结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指导意见》分三大板块,设8章30条。第一板块包括导言和第一章,着眼于改革的全局性、方向性,明确了这次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第二板块包括第二章至第六章,着眼于改革的协同性、耦合性,明确了重大改革措施的重点和关键。其中,分类是改革的基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改革的方向,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改革的体制保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改革的重要途径,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改革的重要保证。第三板块包括第七章和第八章,着眼于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为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等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面向未来,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指导意见》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指导意见》明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三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采用的科学方法。

《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指导意见》要求,抓好六项重点改革任务。一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四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五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指导意见》还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延伸阅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国资委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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