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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 发改委 财政部 工信部 人社部联合解读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实录)

2015-09-15 08:34来源:国资小新微信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国务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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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重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增进社会福祉。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提高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经过连续多年的调整,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已经从2007年设立之初的10%、5%、暂缓三年收取和免交等四档,逐步提高到目前的25%、20%、15%、10%和免收等五档,今后还要逐步提高,到2020年提高到30%。自2010年开始,中央财政建立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几年调入力度逐年加大,今后会进一步提高,体现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的要求。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时,将实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政策。主要考虑,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后,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职工有一部分视同缴费形成的资金缺口,不符合社保精算平衡的原理。这种缺口不宜简单的通过提高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的方式去解决,否则会将这部分的负债转移给下一代人,不尽公平。将部分国有资本权益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有利于解决代际公平问题和缓解未来养老金缴费的压力,也体现了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的要求。

《指导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国企国资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财政部将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有序地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

主持人 胡凯红:

谢谢许部长。下面请辛部长介绍情况。

工信部副部长 辛国斌: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就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问题和大家沟通交流。

这次出台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发挥国有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面对制造强国战略的新任务,结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要求和工信部相关职责,我简要谈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中如何发挥作用。

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加快融合,全球产业格局重大调整,资源环境和要素成本约束日益趋紧,内需潜力和改革红利不断释放。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必须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会的战略机遇期,坚定不移的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抢占未来发展的先机。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其核心是加快制造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制造强国中应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尤其是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要坚持两化深度融合,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的典范,加快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全面提升企业的智能化水平。三是要坚持质量品牌为先,全面夯实产品质量基础,不断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中国制造的整体形象。四是要坚持推行绿色发展,加强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五是要坚持突出战略重点,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为重点,推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六是坚持推进结构调整,持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稳步化解过剩产能,加强企业间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增强国有经济的整体功能和效率。

延伸阅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国资委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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