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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山东省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的通知》

2015-09-25 10:5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温室气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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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材料

核查机构申请备案时,应提交如下申请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核查机构材料

1.申请报告(单位基本情况,突出业绩,技术人员情况等);

2.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基本信息表(附件1);

3.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相关课题研究业绩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6.核查机构业绩清单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7.自有或租赁办公用房证明材料;

8.组织机构图;

9.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10.核查员信息一览表(附件4),聘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事业编人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11.承诺书(附件6)。

(二)核查员材料

1.核查员备案申请表(附件5);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职称证书或相关技术能力资格证明文件;

5.所申请核查行业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如委托核查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四、其他

(一)提交材料。请于2015年10月1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附件7),材料提交地址如下。

对于注册在山东省内的核查机构,请将有关申请材料报至注册所在地级市发展改革委,经市级发展改革委初审汇总后,统一行文将有关申请材料报至省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处,同时一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刻盘)。

注册在省外的核查机构,请将申请材料报至山东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科院路19号)。

联 系 人:闫桂焕 白明

电 话:0531—68606176、82605753

(二)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审定通过的核查机构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正式确定入选的核查机构名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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