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报道正文

淮南试征VOCs排污费 将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2016-04-28 08:50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VOCs挥发性有机物安徽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安徽省淮南市环保局近日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试点工作,促使企业减少VOCs排放、提高VOCs污染控制技术,从而改善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

据了解,淮南市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0元,这一标准从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执行。

为鼓励企业主动减排,约束企业超标超量排放,本次试点对VOCs排放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具体为,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或者企业VOCs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低于规定的VOCs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原标题:淮南试征VOCs排污费 将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VOCs查看更多>挥发性有机物查看更多>安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