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设施)、移动源。
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安徽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设施)、移动源。
工业源调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包括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以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或排放的工业企业。
农业源调查对象为省级负责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排放源统计工作的部门,其中畜禽养殖业主要包括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五类畜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
生活源调查对象为地市级及省直管县负责城乡居民生活、第三产业排放源统计工作的部门。
集中式设施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
移动源调查对象为省级负责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道路铺装排放源统计工作的部门以及从事油品储存的企业。
二、废水污染物
2023年,全省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49.13万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3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1.21万吨,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6.77万吨,集中式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094万吨。
全省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6.63万吨,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0.048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1.89万吨,生活源氨氮排放量4.68万吨,集中式设施氨氮排放量0.001万吨。
全省废水中总氮排放总量18.32万吨,其中工业源总氮排放量0.28万吨,农业源总氮排放量10.53万吨,生活源总氮排放量7.52万吨,集中式设施总氮排放量0.0025万吨。
全省废水中总磷排放总量2.35万吨,其中工业源总磷排放量0.01万吨,农业源总磷排放量1.68万吨,生活源总磷排放量0.65万吨,集中式设施总磷排放量0.00009万吨。
全省工业源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141.062吨,挥发酚排放量0.778吨,氰化物排放量0.848吨。
全省废水中重金属(包括总砷、总铅、总镉、总汞、总铬)排放总量3276.6千克,其中工业源重金属排放量3224.4千克,集中式设施重金属排放量52.2千克。
三、废气污染物
2023年,全省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7.29万吨,其中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7.02万吨,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0.26万吨,集中式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0.0085万吨。
全省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总量49.14万吨,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13.67万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0.87万吨,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量34.58万吨,集中式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0.0292万吨。
全省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总量12.00万吨,其中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8.41万吨,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2.67万吨,移动源颗粒物排放量0.92万吨,集中式设施颗粒物排放量0.0017万吨。
全省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25.42万吨,其中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9.74万吨,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6.77万吨,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8.91万吨。
四、工业固体废物
2023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6434.86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5647.25万吨,处置量629.71万吨。
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67.30万吨,利用处置量265.67万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3月13日,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发布,东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项目运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JXHZ2024CS035(招标文件编号:JXHZ2024CS035)二、项目名称:湖口县生
3月14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安徽产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07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全文如下: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
3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纺织工业企业、纺织生产设施以及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工业企业和纺织生产设施的水污
近日,经三明市政府同意,三明市发改委发布《2025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共安排重点项目353个,总投资191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22.7亿元。入选项目涵盖农林水利、交通、能源、城乡建设与生态环保、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七大领域。其中城建环保有明溪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等35个项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消息: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2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3月10日至4月3日分别对石家庄市、邢台市开展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公告根据工作安排,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
泰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序号五十三)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详情如下: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
2025年3月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举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参加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黄部长您好,这些年来,大家有一个明显的感受,就是天更蓝了、水更清了,我们身边的环境越来越好了。我想请问黄部长,去年的环保
3月6日,山东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海洋生态保护与渔业融合发展EOD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本项目采用“生态治理+产业开发”EOD开发模式,主要实施5个子项目,生态治理部分主要实施涛雒镇域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海水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计划投资额:约284500.00万元。公告如下: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海洋
3月5日,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厅领导”一栏更新显示,王有利任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王有利,男,汉族,1973年6月生,吉林通榆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历任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副主任,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吉林省环境保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详情如下: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
各有关单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推动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对实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有其重要意义。为落实党中央最新部署,响应生态环境部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的有关意见,中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污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辖区内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工业废水高氯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01—2024)(以下简称《标准》),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是全国首个聚焦高氯酸盐污染物的地方排放标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地方标准《工业废水高氯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按照《
近年来,北京市持续深入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北京市生态环
4月2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四川领先微晶玻璃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12月28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广安市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开展非现场巡查,发现“华蓥工业园区577号”小微站数据异常,执法人员立即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要求,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现将《2022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进行公告。2022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现将相关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市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
近年来,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常发多发,犯罪手段愈来愈新颖,方式愈加隐蔽,国家针对该领域的问题部署了两个专项,体现了加强行刑衔接协作、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决心和态度。我省在办理该领域的案件过程中,公安、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四部门高效协同,着力破解案件办理中的难题、夯实证据,
经安徽省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地方标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号为DB34/4542—2023,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1日。《标准》于10月16日正式对外公布。《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南四湖流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水产养
10月10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仁怀市石坝河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中标公示,鹏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172590717.88元中标该项目,工期365天。仁怀市石坝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项目采用工程施工-采购-运营总承包(PC+O)建设模式。项目占地面积51.01亩,建筑面积2357平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详情如下: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发现部分企业、施工工地等未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存在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餐饮油烟直排、施工作业未严格落实控尘措施等问题。现将问题较为突出的26个未达标空气污染源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
近日,德阳市发布一批涉气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绵竹市某纸业有限公司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案【案情简介】2024年1月18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绵竹市某纸业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开展执法监测。监测结果为硫化氢0.128mg/m3、臭气浓度34(无量纲),均超过该公司《排污许
一起案件就是一记警钟。为进一步增强环境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覆盖面,提升公众环保法制意识,我们陆续发布系列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希望广大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引以为戒、守法经营,广大市民群众充分参与监督,共同守护台州的“青山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韶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已经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经韶关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查号:韶法审〔2024〕1号,现予以发布。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12日韶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要求,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现将《2022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进行公告。2022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现将相关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市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汇集民智,提高立法质量。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起草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一、将第五条、第十二条、第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废气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车间收集系统、管路输送系统、尾气处理和末端排放系统、吸附转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1148万元,详情如下:
近日,扬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以保空气环境质量为中心,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开展夏季执法检查行动。白天,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测、用电监控等系统,筛查排放大户,锁定问题企业。夜间,执法人员通过走航,手持仪器,紧盯各类企业,开展夜间精准执法。期间,全市生态
扬州市公布2023年大气典型案例第11批(夏季执法检查——江都篇):案例一江都区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或者设施排放、处置、贮存大气污染物案一、案情简介2023年6月27日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挤出机正在作业,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车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