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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观点】城市内涝 不是管网惹的祸!

2016-06-08 09:30来源:给水排水微信作者:刘冬梅关键词:排水系统雨水管网周玉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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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全球看海”的尴尬局面,除了“海绵宝宝”躺枪(相关阅读:每逢看海必躺枪,海绵宝宝“好心苦”),排水管网的日子也不好过,许多人都认为大量积水无法排出的罪魁祸首是市政雨水管网。对此问题,北京工业大学周玉文教授给出了不同的观点。

1何谓内涝?

城市内涝是指由于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超过城市排水能力致使城市内产生积水灾害的现象。造成内涝的客观原因是降雨强度大,范围集中。降雨特别急的地方可能形成积水,降雨强度比较大、时间比较长也有可能形成积水。

2内涝原因

内涝发生的原因很多,不同专业的角度看城市内涝发生的原因不同。有人说极端天气的原因,有人说规划的原因,如不透水面积太少、调蓄水体太少,有人说水利工程的原因等等。这些都可能是使积水提前出现的原因,而不是发生内涝灾害的原因。如果雨水管网在最理想(设计)条件下是1年重现期标准,实际发生了50~100年的设计暴雨,而又没有其他的工程设施,那么发生内涝是一定的。

从给排水专业设计的角度,如果只有雨水管网排水,那么设计标准如果是1年重现期的标准只能排出1年重现期的降雨,发生超过1年重现期的降雨事件积水是很正常的。从运行管理的角度要求无论降雨的重现期是多少,必须要通过管道及时排出,有时这是不可能的。

应科学区分实际降雨的量级,是超标降雨还是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所以我们需要对超过设计重现期标准的暴雨径流出路做规定,针对超过设计重现期的暴雨构建防范工程措施。但给水排水专业的绝大多数人,还是错误的将雨水管网作为城市防涝的主要工程设施,不能有效的学习和借鉴国外大排水系统建设的经验,没有充分发挥模型技术的作用,没有规划、建设内涝控制标准降雨的有效工程措施。

城市暴雨灾害类型可主要分为城市洪水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和城市排水安全。为了应对城市暴雨灾害,我国分别构建了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和城市排水工程体系保障城市安全。当前我国应对城市内涝灾害的思路是以城市排水工程体系为主,通过规划城市内河保障下游排涝通道顺畅的同时,防止洪水进入城区造成灾害。

但事实证明,针对流域的城市排涝工程设计思路仅能充分发挥城市排水系统的作用,即解决常遇降雨(一般为2年至5年一遇)的排除问题。而针对超标降雨(超市政排水系统标准)下形成的城市低洼地表内涝灾害问题,则缺失了相应的工程体系将该部分降雨进行有效疏导和防御,在国外称为大排水系统,而雨水排水管网则称为小排水系统。

我国城市灾害防御体系中,正是由于城市内涝大排水系统的缺失,致使超过城市雨水管渠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的城市暴雨径流沿着天然或人造地表和地下通道聚积于城市低洼区域,对人员、财产造成了损失以及对城市正常运行造成了不利影响,从而形成了内涝灾害。

原标题:给水排水 | 周玉文:城市内涝,不是管网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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