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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6-06-20 17:0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分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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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加快推进市容环卫系统企业化改革步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运营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承担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推广“互联网+”等回收模式,促进垃圾收运系统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的结合。鼓励生产者、销售商、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开展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等回收业务。逐步将垃圾分类强制对象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

(五)强化监督和目标任务考核

实施垃圾分类的城市要对强制对象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应依法予以处罚。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对区、街道、社区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采取适当的奖惩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开展创建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等工作时,把垃圾分类情况纳入考核指标。2020年底前,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将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上报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布。

(六)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的科学知识,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从娃娃抓起,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资源环境意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常抓不懈。加快建设垃圾博物馆、垃圾资源化教育示范基地,使广大公众能够亲身体会到实施垃圾分类对社会和环境的益处。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指导和监督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民间组织和志愿者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先进典型,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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