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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6-07-12 15:0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国土资源大数据国土资源治理国土资源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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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数据库建设与更新机制。依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规划等重大专项工作,建立并完善各类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和专题成果数据库,完善数据的及时汇交与更新机制。各业务管理部门要通过数据监测监管备案机制,把履行业务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数据实时更新到数据库系统中。同时,以大数据的发展应用为目标,逐步扩展国土资源数据的内容。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国土资源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整合集成各类国土资源数据。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国土资源“一张图”基础上,强化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建设,加强对土地、不动产、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领域的各类成果资料、基础数据、管理数据和统计数据进行有效集成。遵循“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原则,将分散的海量数据汇聚整合为逻辑集中的数据资源体系,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与安全机制,实现对各类国土资源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应用。按照国家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数据库建设。

进度安排: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土资源数据资源梳理,形成较为完整的国土资源数据资源目录,国土资源数据资源体系得到完善。到2020年,基本形成完整和准确的国土资源数据资源体系,国土资源数据得到较大丰富与完善。

(二)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信息互联互通。

全面推动国土资源系统内部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是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国土资源相关单位之间资源整合、业务协同的重要途径,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作用的有效手段。

1.建立纵向覆盖四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以国土资源业务专网为依托,部统一建立国土资源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连接国家、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与交换的相关制度,落实数据共享与交换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形成国土资源系统内部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实现土地“批、供、用、补、查、登”、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利用全过程、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等重要数据在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之间的在线共享与交换。

2.构建横向国土资源系统内部数据共享应用机制。在部层面,依托涉密内网,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原则,整合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各有关单位现有分散的数据中心资源,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涉密内网国土资源数据中心体系。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遥感数据、土地利用、土地规划、不动产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规划、基础地质、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资料、科技创新成果和人力资源等基础数据、专题数据及数据产品在部机关、土地督察局及直属单位的共享使用。进一步加强基础地理、土地、地质、矿产和海洋等数据的共享和应用机制建设,促进基础地理、海洋等信息在国土资源管理服务中的应用,构筑“测绘为基,陆海相连”的国土资源空间数据框架。网络基础设施有条件的省级和地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依托本级涉密内网,根据需要建立横向连接本级各相关单位的数据共享系统,实现数据资源在同级的共享与交换。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初步实现纵向覆盖四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交换,横向覆盖部级部分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应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纵向覆盖四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横向覆盖部级和部分省级各单位之间数据的共享与交换。

(三)大力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服务。

大力推进国土资源数据与政府部门的共享服务,是发展国土资源大数据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推动数据有效利用,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和综合效能。

1.制定数据共享制度和标准。按照国家数据共享的要求,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国土资源数据共享管理办法,明晰数据共享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形成国土资源数据共享的评估、监督和审查机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共享管理办法,制定国土资源数据共享目录,厘清共享数据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确保共享数据的质量和时效。制定数据共享、交换接口、访问接口和安全保密等标准规范。

2.开发建立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平台。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开发建立本级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平台,并与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对接。分批次、有序开展遥感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农用地分等定级、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产地、基础地质、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资料和科技创新成果等国土资源数据向政府部门提供共享服务。尤其是,加快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交易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司法等部门的共享交换,促进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同时,依据其他政府部门的数据共享目录,建立相应的技术机制,获取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为国土资源管理、监管和决策提供支撑服务。

3.加强国土资源专题信息产品制作与服务。以国土资源数据资源体系为基础,加强各类国土资源数据汇聚整合,设计、开发和制作土地、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专题信息产品,为政府部门和行业提供信息产品的线上和线下服务。

延伸阅读:

国土部: 拟构建国土资源大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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