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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推进13个主要VOCs污染重点行业污染整治

2016-07-13 08:4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大气污染防治废气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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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产业布局与结构

1.优化区域布局。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全市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城市建成区以外,鼓励以压缩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城区内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提升方案,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淘汰落后产能。坚持源头把关,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不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再办理土地、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推进淘汰和推出落后产能,有效落实减量置换方案,实施差别电价、水价和排污费等政策,引导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继续巩固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电镀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成果。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医化、电镀、造纸、印染、熔炼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鼓励砂洗、废塑料、表面处理等其他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台州市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出台台州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完成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重大项目投资30亿以上,完成临海医化园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地验收,力争完成台州再生金属产业基地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试点地中期评估。扎实推进全市园区循环化改造,30%以上的省级园区启动或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力争新增1个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开展城市扬尘和烟尘整治。

1.控制施工扬尘。积极推进绿色工地创建,严格落实“六个100%”施工扬尘防控制度标准,全年完成800万平方米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控,争取创建省级文明标化工地15个。全市新增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面积达到11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政府投资工程全面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房地产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积极实施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加强料石堆场、拆迁工程等薄弱环节的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禁止现场搅拌区域内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控制道路扬尘。进一步优化环卫收运体系,全面面推行密闭、洁净、高效的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建筑垃圾运输车100%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逐步减少城区裸露地面积。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质量标准,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全市县以上城市主干路(含)以上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城市次干路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7%。强化重点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完成82省道复线和开发大道道路扬尘专项整治,探索建立长效扬尘控制机制。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控制餐饮油烟。严格落实餐饮油烟管理办法,建立餐饮油烟监管联动机制,完善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制度。台州市区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全市县以上城市推进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控制城市烟尘污染。巩固提升烟尘控制区建设,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力度,严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强化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有烟粉尘排放的露天物料堆场、露天煤堆场应实施封闭管理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完成椒江三山区域和临海沿江长甸一村煤堆场扬尘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港航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装修倡导使用水性涂料,限制淘汰涂料,严禁使用溶剂型涂料,全市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水性涂料使用率达95%。加强城市干洗业废气排放规范化整治,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为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持续深入开展干洗设施废气治理,强制回收干洗溶剂.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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