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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签署海城市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2016-07-20 11:32来源:中证网作者:王维波关键词:污水处理PPP项目龙元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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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和2016年5月20日分别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和《龙元建设关于中标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公告》,公司为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中标社会资本。该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2亿元,合作期1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运营期8年)。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城明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即项目公司,公司占股权比例90%,海城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海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权比例90%)与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签署了《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主体: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王渊

地址:海城市开发区市政府四楼

2、乙方主体:海城明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孟旭明

地址:海城市兴海管理区站前街铁东委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项目地点:辽宁海城

(二)项目范围及合作期限

1、项目范围: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包括南台污水处理厂及南台污水处理厂外网主管网工程、海城市析木新城供水工程、海城市南台镇供水改造工程、海城市中央商务区下水主管网工程项目。

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1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运营期8年。

(三)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约2.2亿元。本项目按照“一次招标,分子项目立项、分别实施、分别支付可用性付费及绩效付费”的原则逐步推进。

(四)项目公司

海城明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本项目合作期满后,由乙方依约定向甲方或政府指定机构移交项目。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可用性付费和绩效付费。

原标题: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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