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政策正文

湖北省印发2016年省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16-08-24 14: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湖北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全省环境监测网运行保障经费

2016年全省环境监测网运行保障经费包括以下6个方面:一是全省地表水、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降水、噪声等例行监测补助经费;二是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经费;三是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费;四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考核经费;五是武汉城市圈灰霾监测网运行补助经费;六是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补助经费。详见附表。

(三)县级站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

依据《湖北省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决定对第四批通过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的县级站在资金上予以奖励,奖励对象分别是五峰县、孝昌县、应城市、麻城市、浠水县、随县等6个县(市)环境监测站。其中,五峰县、孝昌县、麻城市、浠水县属于贫困县,每个站奖励70万元。应城市、随县每个站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监测站仪器设备完善。

五、经费预算

项目建设总投资预算为5475万元,均为省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本次项目安排中,长江流域跨界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总投资3010万元,其中,位于长江干流的5座水质自动站每座投资350万元,位于长江支流的6座水质自动站每座投资210万元。通顺河黄陵大桥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资金拨付到武汉市,由武汉市将建设资金下拨到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省环境监测网运行保障经费2085万元。县级站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380万元,其中,五峰县、孝昌县、麻城市、浠水县每个站奖励70万元,应城市、随县每个站奖励50万元。各地预算资金安排明细详见附表。

六、实施进度

为加快推进长江流域跨界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省环保厅于2016年5月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江流域湖北省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的通知》(鄂环办〔2016〕103号),对建设内容、建设责任、工作进度安排、项目管理等工作均作了明确规定,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工作进度安排加快推进水站项目建设,务必于2016年8月底前完成站房、仪器设备(包括联网平台)和运维服务的招标采购,2017年3月底前完成站房建设及验收,6月底前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进入试运行阶段,8月底前完成项目预验收并向省厅提出总体验收申请。县级站标准化以奖代补资金和环境监测网运行保障经费的用款计划需在2016年10月底前由资金拨付地所在环保局报省环保厅备案。

七、实施要求

本项目建设以预算下达文件和建设方案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由各地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中水站项目的站房土建由各地环保局承担,水站项目所涉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承担,省环保厅负责对项目建设实施监督。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承建单位(地方环保局)要做好站房土建(包括站房建设方案编制、招标采购、监理及验收等)、仪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的组织协调和现场监督、项目预验收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2016年8月份起每月向省环保厅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二)水站项目如有节余资金,地方环保局只能用于该水站备品、备件采购,资金使用计划需报省环保厅备案。

(三)县级站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必须用于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的完善。环境监测网运行保障经费必须用于与之相关的业务工作开展,各地不得擅自挪用。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监测能力查看更多>建设项目查看更多>湖北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