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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环评不再“一审独大” 会怎么样?

2016-09-28 08:37来源:《中国煤化工》杂志作者:朱明琦关键词:煤化工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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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占比高达5%

在限制环评“一审独大”的同时,新修改的《环评法》大幅度地提高了对项目未批先建行为的惩罚限额违法成本。

修改前,针对未批先建的项目,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后,未批先建项目将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恢复原状。以一个投资额百亿元的煤制油项目为例。如果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而擅自开工建设,将被处以1亿元到5亿元的高额罚款。同时,环保部门还可以责令恢复原状。这意味着企业前期投资将打水漂。“这个处罚力度对煤化工企业而言是相当大的。”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钢不禁感叹。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修改前的《环评法》对未批先建违法企业处罚力度不够。最多20万元处罚额度对于动辄投资数十亿甚至上百亿、数百亿元的大型项目来说就是“九牛一毛”,导致在实践中部分企业投机取巧,先上车后补票。这就在事实上形成逻辑错位:一个规规矩矩做了环评的企业,可能因未通过审批而不能立项;另一个环评违法企业只要肯认罚,缴纳至多20万元的罚款,就能通过审批。这就导致违法企业成本低、守法企业成本高,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据媒体公布的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全国53个在建的现代煤化工项目中,有8个项目未获环保部批复。也就是说,15%的在建煤化工项目实际上是违法项目。

然而,新修订的《环评法》祭出高额罚款的杀手锏,将有效地改变了这一现状。

对这一修订,几乎没有企业公开反对。“依法依规上项目是企业必须坚守的底线。未批先建一定会成为项目和企业永远抹不掉的污点。随着违法成本的提高,将对项目未批先建现象起到极大的制约作用。”李钢说。

弱化行政力量,强化市场力量,这是新修订的《环评法》的突出色彩,也是中国经济今后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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