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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华:把广东建成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2016-09-28 08:40来源:中国产经新闻作者:范杰关键词:绿色发展节能环保城市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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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6日上午,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并同时召开珠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一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过去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计划。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广东省长朱小丹、国家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广东省委省政府部办委厅负责人、地级城市政府市长和环保局长参加了会议。广东省环保厅厅长鲁修禄通报了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成果和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任务与目标。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围绕创新、绿色、开放、共享的“绿色发展”理念,争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胡春华同志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十三五”时期的核心任务,强调绿色发展,就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人类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胡春华要求,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做好新阶段广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会上,胡春华肯定了广东广大干群取得的成效,在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初步呈现稳中求好态势,污染物减排、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十二五时期,广东化学需氧量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超额完成国家减排任务;单位GDP能耗下降20.98%;珠三角PM2.5浓度在国家三大重点防控区中率先全面达标;珠江流域水质排在全国七大重点流域前列。

围绕“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定位和要求,胡春华强调,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是广东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东经济高速增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接近极限,依靠高投入、高消耗支撑经济增长的空间越来越小。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既要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又要保持“绿水青山”不受破坏,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绿色发展的道路。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为人民群众提供干净的水、清洁的空气、安全的食品和优美的环境。

胡春华强调,广东环境治理还有不少欠账,存在突出的短板,只有解决好各种环境污染问题,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期盼,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的获得感。他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优良的生态环境越来越成为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广东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集高素质人才和高端产业,必须营造更有优势、更具吸引力的生态环境。

胡春华要求,广东各地各部门要把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建成绿色空间合理、绿色经济发达、绿色环境优美、绿色人文繁荣、绿色制度创新的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衡量的根本标准是环境质量,必须牢牢扭住环境质量这个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统筹城乡,综合治理,推动广东环境质量根本性改善。

针对广东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尚未稳定达标、一些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城市整体生态保护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胡春华强调,持续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推进PM2.5治理,广州、佛山等7个未达标的城市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达标,已达标的城市要持续用力实现稳定达标,深圳等有条件的市区要向更高标准迈进。广东全省要协同推进臭氧治理,在石化、印刷等重点行业和机动车、船舶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治理,确保到2020年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20%,推动臭氧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国城市空气治理树立标杆。

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胡春华提醒,广东城市环境治理依然艰巨,要着力破解城市垃圾处理难度,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在建项目要加快进度,已规划立项的要加快落地,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妥善解决“邻避”问题,防止“一闹就停”。完善垃圾收运体系,确保垃圾全面清运。加快推进城市垃圾强制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缓解垃圾处理压力。不断提升珠三角城市群生态水平,加强森林生态体系和绿色生态水网建设,重建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推进森林小镇建设。力争2020年,珠三角基本建成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建成各类湿地公园155个以上,森林小镇认定量达到50%。

原标题:胡春华:把广东建成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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