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已经下发。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的要求,我厅牵头编制了《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现就《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的,可于2016年10月26日前,将意见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地址:hanli@zjepb.gov.cn。
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精神,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以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综合治理,突出以永久基本农田为核心的农用地污染防治,强化以关停企业原址用地为主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巩固“十二五”清洁土壤行动成果,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防治土壤污染的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供给。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二、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国家的部署要求,制订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国土、农业、环保部门的土壤污染调查资料、数据和样品,整合各方技术机构资源,以农用地、重点企业用地和污染地块为重点,合理确定调查点位,有针对性地开展采样、分析和评价。到2018年底,查明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为主)土壤环境状况;到2020年底,掌握重点企业用地和污染地块的污染情况。建立10年为一个周期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制度,更加注重调查数据资料的分类整合、综合分析,形成“一次调查、长期使用”的良性机制,为准确研判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提供依据。(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统一规划与整合优化,建立覆盖全省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在农用地方面,整合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地质环境)监测网、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和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到2018年,建成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环境监测网络;到2020年,基本覆盖全省耕地。在重点企业用地方面,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国控风险点布设,到2018年,完成省级以上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土壤环境风险点位布设;到2020年,风险点位基本覆盖所有县(市、区)的重点工业园区(集聚区)和重点企业。根据农业生产、土地管理和污染防治的需求,统筹农用地土壤监测的布点、采样和分析方法,制订涵盖有益元素、有害物质、地力、理化特性的分析指标体系。按照国家要求,结合重点工业园区的产业特点,制订“常规+特征”的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物监测指标体系。(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参与)
(三)建立污染地块风险排查制度。针对化工(含制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电镀、造纸、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等8个重点行业,加快排查“十二五”期间关停企业原址地块的环境风险,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化工(含制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等6个行业排查;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2个行业排查。自2017年起,根据国家有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要求,结合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对上述重点行业中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变更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途的关停企业原址用地,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等参与)
(四)促进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推进全省土地质量数据库、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信息决策管理与支持服务系统、污染地块数据库的信息共享,编制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实现经常性的数据和信息交换,逐步形成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省情的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合理确定农用地、企业用地、污染地块、粮食和农产品质量等检测数据的评价权重,深度开发数据资源,优化综合评价方法,逐步实现评价结果既反映客观现状、也体现演变趋势、更指导追根溯源,为农业生产、粮食收购、土壤污染防治、土地利用和国土资源空间布局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等参与)
三、实施农业用地分类管控
(一)划定土壤质量类别。结合全省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落实国家有关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要求,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三类划分标准,到2018年底,确定全省相应类别永久基本农田的分布和面积;到2020年底,划定全省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结果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完善全省耕地土壤质量档案并上图入库,到2020年,建立10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质量档案;到2030年,建立全省耕地土地质量档案,并纳入全省土地质量数据库管理。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逐步开展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质量划定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
(二)采取分类管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实行高标准建设、更严格保护。对已建或在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中的重污染区域,要及时予以调整。产粮(油)大县要根据国家要求,制订并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根据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分布,制订并实施全省受污染耕地利用和管控方案。组织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综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措施,充分利用不同作物的耐受性和抗逆性,因地制宜选育并推广种植一批对污染物耐受且低富集或不富集品种,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督促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落实种植食用农产品的禁止性要求;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要及时退耕还林或调整用地功能。加强重度污染林地产出的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及时采取调整种植结构等措施。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用途管控任务。(省农业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25061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86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
贵州省财政厅7月29日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5083万元,用于贵州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等六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67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本次下达资金487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4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目标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5%左右,“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新增完成16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拓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2023年严肃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案件,6起典型案例如下:1、沅江市巴南湖采区超时、超量、越界采砂问题。2020年至2023年4月期间,益阳沅江晓日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沅江市砂管事务中心违反规定超时采砂,越界到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土壤污染隐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重庆市奉节县三磺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A区)污染治理项目等19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合计949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11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摆拍现场照片、伪造采样签名、未经审核通过监测报告……近日,通过多轮异地调查,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通报一起执法典型案例,揭开了某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走过场式检测”的真相。相关涉事单位和个人被依法严处,该案例也是温州市土壤环境调查领域查获的首起弄虚作假案例。同一张地块的照片
《之江新语》中提到,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城乡始终是有差别的,但终极的目标应当是,虽有城乡之别,而少城乡之差。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支持鼓励浙江先行探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当前,浙江明确把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浙江乐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乐清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政策》指出,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构筑以电气产业为主,智能物联、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电气产
北极星电力网从“潮新闻客户端”获悉,2025年3月13日下午,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下称“联合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在杭州召开。经选举,大会产生了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焦旭祥当选会长,并进一步选举出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单位、个人)、副会长(单位、个人)、秘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浙江海宁市人民政府公示拟对海宁市许村京盛纺织厂等116家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根据《深化工业“亩均论英雄”实施意见(2024修订)的通知》(〔2024〕1号)等政策,对综合绩效评价落后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现对照绩效评价结果,拟对海宁市许村京盛纺织厂等116家工业企业实行差
2月27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5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总结2024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浙江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25年全省电力行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印发了关于应用《关于输电线路改迁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提示》的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输电线路改迁工程由项目建设单位(即改迁出资单位)出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权益受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为使顺利完成改迁工程建设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作出一系列提示:
3月12日11时38分28秒,随着交流42千伏电压耐受1分钟的计时铃声结束,天台抽蓄电站首台机组定子一次性通过整体耐压试验,标志着定子组装工作圆满结束,具备整体吊入机坑的条件,为2025年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打下坚实基础。天台抽蓄电站共安装4台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425兆瓦、为国内第一。定子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下达2025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提出,扎实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全力做好迎峰度夏(冬)等高峰时段电力保供工作。发挥“多气源+多张网互联”优势,优化城市燃气、LNG“资源池”量价结构,加强推动管网互联互通和梯级利用,持
温州市电网建设攻坚大会3月11日召开。据悉,2024年,温州市规划建设“三极三纵”超特高压骨干网架,投运三澳核电500千伏送出工程等27个重点项目,完成电网建设投资33.56亿元。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杰表示,要深刻认识加强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紧盯“十四五”电网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当前和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达202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其中提到,确保台州清陶锂电池等项目建成投运。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一业一策”支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提升智能物联、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智能光伏等产业集群建设水平,力争战略性
近日,浙江丽水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发布。其中提到,2025年围绕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聚焦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实施能源项目30个,总投资55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2亿元,带动全市能源领域投资100亿元以上。同时,建成缙云抽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