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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石化(储运)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2016-12-02 11:19来源:VOCs前沿关键词:VOCs挥发性有机物石化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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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查资料

企业除提供公开资料外,须准备如下资料随时接受各方监督检查:

(1)整治方案及相关设计资料(含治理工艺流程图,主要治理设备照片);

(2)资质及认证资料(工程设施、污染治理、施工、安装资质);

(3)环境管理资料(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及记录保存情况)。

5、监测要求

整治完成后,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监测,监测报告为备案材料。在满足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有关监测要求如下:

(1)处理设施进、出口VOCs污染物(原辅材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及非甲烷总烃)浓度、速率等,并核算处理设施VOCs净化效率;

(2)厂界无组织VOCs污染物(原辅材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及非甲烷总烃)浓度等;

(3)建议监测指标增加TVOCs。

延伸阅读:

中国石化行业VOCs污染治理领域运行现状

原标题:宁波:石化(储运)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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