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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附具体内容)

2017-01-04 09:1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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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江苏省政府获悉,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要求全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土壤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是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江苏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我省实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摸清土壤污染底数为基础,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严防新增土壤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保障。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在环保、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已经组织开展的土壤相关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农用地为重点,开展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国家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2017年上半年制定我省详查实施方案,并启动详查工作,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根据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委、卫生计生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针对我省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以及农药、铅蓄电池、钢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重点行业的在产企业用地、尚未再开发利用的已关闭搬迁企业遗留地块,从2017年起开展详查工作,2020年底前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与)

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以耕地为重点,针对已有调查发现的超标点位区域进行详查,进一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在典型区域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省环保厅、农委牵头,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根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评价,有序推进我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前建立分类清单,划定结果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划定结果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进行更新。(省环保厅、农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等参与)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我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动态优化管理,充分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变化情况,定期对点位进行动态优化调整,确保监测点位的科学性和代表性。(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农委等参与)

延伸阅读: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标题:《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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