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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附项目)

2017-04-24 13:5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大气污染防治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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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函〔2014〕36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粤府〔2014〕6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环〔2014〕110号)的要求,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佛山、揭阳市的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下降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标年均浓度达标;肇庆市PM2.5的年均浓度下降到36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标年均浓度达标;广州市氮氧化物年均浓度下降到45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标年均浓度达标;东莞市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O3-8h)第90百分位数下降到163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标年均浓度达标;广州、佛山、中山、肇庆和顺德区的臭氧浓度不得超过2016年水平,并力争下降;全省其他城市和顺德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全面达标;各城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约束性指标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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