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垃圾处理政策正文

《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

2017-04-26 10:1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附件2

《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

(一)可再生能源供热发展情况

1、目前形势 可再生能源供热主要包括地热能供热、生物质能供热、太阳能热利用、清洁电力供热等。供热是人民生活和众多生产活动的基本能源需求,在全球终端能源消费中供热占到50%左右,可再生能源供热是供热消费的重要方式。 当前,我国居民供暖以燃煤为主。截至2016年底,山西、山东、河南等省份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80%左右,其中,燃煤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房供暖等占90%,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供暖占10%。同时,农村供暖基本以散煤取暖为主,农村是推进清洁取暖、防治大气污染难度最大的区域。以山东省为例,全省除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新型社区利用燃气、电能、生物质沼气等清洁能源供暖外,85%以上是散煤取暖,每年散烧煤用量3000万吨左右,冬季采暖期间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平均增加30%。 可再生能源供热清洁低碳,可因地制宜集中供暖或分散供热,在解决北方地区清洁供暖尤其是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替代散煤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2、发展现状 我国可再生能源供热潜力很大。研究测算,我国可再生能源供热潜力可达30亿吨标准煤以上。地热能的资源潜力最大,据国土资源部2015年调查结果,全国336个地级以上城市浅层地热能年可开采资源量折合7亿吨标准煤、全国中深层地热资源年可开采量折合19亿吨标准煤。全国可作为能源利用的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和能源作物、生活垃圾与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年供热潜力折合4.6亿吨标准煤,其中,利用农作物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供热年利用潜力折合4亿吨标准煤。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按照10%电量供热利用计算,2020年可供暖5亿平方米,折合1500万吨标准煤。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头较好。各地区通过开展试点示范、财政补贴等方式推进清洁取暖,新能源供暖已有一定基础。新能源供暖面积在河北省超过7200万平方米,山东省接近1亿平方米,河南省约2600万平方米,山西省约1200万平方米。

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增长迅速,太阳能热利用持续增长,风电清洁供热与生物质能供热在示范应用的基础上开始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更呈现较快增长,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了可再生能源供热的实践。例如,河北省雄县中深层地热实现地热集中供暖330万平方米,全部县城几乎都由地热供暖,供暖费还略低于过去的燃煤供暖。山东省栖霞市利用生物质热电联产集中供暖250万平方米,基本实现了县城区域由生物质供暖。云南藏区利用小水电供暖,已在香格里拉市实施一期工程,供暖面积427万平方米。到2015年底,包括风电清洁供热、生物质能供热、地热能供热等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利用合计约7亿平方米,折合约2000万吨标准煤。 从实地调研情况看,可再生能源供暖已具备可行性(参见附件)。目前,每户居民年取暖费支付2000-3000元,收费标准一般为20元/平方米左右。空气源热泵在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按0.75元/千瓦时计算)时供暖成本约34元/平方米,如执行民用电价谷电价格,供暖成本可降到20元/平方米左右。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在执行居民电价(按0.5元/千瓦时计算)时供热成本约20元/平方米,均接近目前居民实际采暖收费。风电供暖在输配电价显著降低、风电企业提供一定比例低价电的条件下,供暖成本可控制在25元/平方米以内。如果清洁取暖电价进一步降低,中深层地热能和热泵供暖可与现行燃煤取暖费用基本相当。

可再生能源适合分布式利用,在解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替代散煤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同样的支持政策条件下,可再生能源供暖更具有优势,在多种清洁能源取暖方式中,应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供热体制机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城镇供热市场化程度低,城镇供热市场对社会投资开放不够,供热企业靠政府补贴生存,拥有新技术和成本优势的可再生能源供热企业很难进入城镇供热市场。二是供热计量及收费不科学,按面积向用户收费的供热企业获取政府政策保护下的垄断利益,按吉焦(GJ)向供热企业售热的清洁供暖企业的热价受到压制,两个环节的投资收益相差较大。三是供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建设投资缺口大,新建小区供热、管网投资可由城市建设配套费解决(如郑州市供热管网按55元/平方米收取),但老旧小区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无资金来源,农村地区的供热、管网投资缺乏可靠资金渠道。 同时,可再生能源供热领域也存在着一些特殊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缺乏清洁供暖统一规划 一是各地在制定供暖规划中仍较少考虑可再生能源供热,而且供热区域早已划给燃煤供热企业,除个别大型央企能够进入地方供热市场外(调研的地热项目均为中石化新星公司开发、生物质发电项目为光大国际、中节能等央企投资建设开发),民营资本很难进入。二是不重视新能源供暖,除一些省(区、市)编制了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少数市(县)制定了清洁能源方面的发展规划(如河南兰考县、永城市等制定了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建设规划),多数地区在编制供暖规划时未考虑优先利用本地的可再生能源。

2、可再生能源供热缺乏支持政策 在风电清洁供暖方面。一是风电企业通过电网向电供热企业售电,但受到现行电力交易和电价制约。风电企业可把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之外的电量低价用于供暖,但很多地区的上网电量达不到最低保障性小时数,再加上输配电价机制不灵活,无法做到电供暖成本与燃煤供暖成本相当。例如在张家口地区,采取谷电蓄热方式供暖,如果单纯考虑运营电费成本,电供暖企业用电价格盈亏平衡点为每千瓦时0.20元左右,考虑到固定资产投资回报、设备维护等因素,只有谷电电价达到0.15元/千瓦时才具备大规模推广价值。风电企业可按0.05元/千瓦时电价上网,但需要电网企业将输配电价降至0.1元以内。二是大规模利用风电供暖需扩建配电网,需要国家投资政策支持。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垃圾发电查看更多>生物质发电查看更多>生物质热电联产查看更多>